此致次宸兄
問:你是個政治家,不是政治領袖,無政治資本,日見孤立,甚或受辱,未免太苦,又如何能久,應當組織點政治資本,以資抵禦。
答曰:素孤立行乎孤立,不安孤立,連個侮辱亦得不到。安於侮辱,則侮辱者仰麵唾天。若人唾我一臉,我唾人一臉,有何不吃虧?原諒人是高人一頭,互唾是一丘之貉,被人原諒是低人一頭。
九月八日
入耳與否均相宜,入耳與否何不宜,國家大事開會議,矜能誇識等兒戲。
九月十二日
邱昌謂說:要快爭取時間,把歐陽市長換了。我說:公路以外的大石塊、深坎坷,可以不顧;若公路上有大石塊、深坎坷,仍不顧而駛快車,可能把車顛覆。西北事之解決慢,也就是公路上大石塊及深坎坷太多,我何嚐不願意快。今天大家提出的事,就叫我今天解決,就叫快,但我不能不有所顧慮,且大家今天說的事是兩條路:一條路為剿匪而要主席兼市長,為剿匪需要甚作甚是很對,我們以什麼理由說非主席兼市長不能剿匪,若提出來沒理由,院會上不易通過。一條路是說歐陽市長不好,有貪汙情形,果如此,內政部長可舉出事實提院會,我定依法懲處。我不能以代總統交付提出院會。李部長(漢魂)說:院長可以毅然處理,不必多顧慮。我說:我們今天政出多門,人人是主人,哪一個人也可以命令行政院長,為他個人作他企圖的事。他說:那有是非在。我說:我大膽在扭轉時局案中說,我們今日無是非,無公道,無賞罰,所以把國事鬧到這樣地步。他說:沒是非,請院長主張是非。我說:無是非場合,主張是非,我也感到無地自容。以後我說,代總統以後有事,可叫我單獨談。
九月十九日
本日對國防部人事評判會指示人事公開兩條件:一、去感情,用理智。二、將所選之人事績公開。用人之不公,上下均有,惟下級少而上級多,故須下提上核。以上核防止下私,以下提防止上私。
九月二十三日
到廣州以後,感到理智無所用處,如四川太陽無所照處一樣。
九月二十七日
政出多門,人人可作主人,遂致事事不能舉辦,好惡我自為之,責任我自負之。
九月三十日
國家需要不去,應即不去。國家不需要留時,自應不留。去留應以國家需要不需要決定。與國家有益,雖手槍嚇我,我也不辭。與國家有害,雖萬人挽我,我亦不留。
十月一日
請人原諒者,低人一著。原諒人者,高人一著。
十月二日
吳禮卿(忠信)問我,蔣李之爭,究應怎樣辦。我答:講亦悔,不講亦悔。此事關鍵非幹部所當主張,應由最高領袖自決之,因此事無論怎樣辦,均有咎戾,故主張怎樣辦均難見諒於將來,故須由最高領袖決之。不接受辭兼“國防部長”之要求,有破裂之可能。接受辭兼“國防部長”之要求,有毀滅之顧慮。接受而毀滅,為眾怨所歸。不接受而破裂,亦為眾怨所歸。吳又說兩害權行,取其輕,如何?我說兩害取其輕,當然。但一害已知,一害未知,無從比較,如何定取舍。
十月四日
會見立法委員梁棟時,梁說:希望“院長”能長作蔣李之橋梁,使蔣李能密切合作,現在有人說“院長”一麵倒了,究竟如何?我說:在組閣之前,對蔣李曾提出四句話:“中間赤誠匡濟,但不從井救人,亦不卷入漩渦,更不意氣僨事。”我一切處置均以國家為前提,我也意料到到一時期,一定有一方或兩方感到不痛快,對我不滿意。但我絕不偏倚,絕不作那一方麵之屏護。舉例言之,如有人提議保衛台灣,我想台灣為中國領土,自應保衛,但非為蔣而保衛台灣。又如有人提議保衛西南大陸,我想西南大陸為我們反共基地,一定應保衛,但保衛西南亦非為李。我隻問心為國,什麼批評,我也能接受,我也不感覺痛苦,因既作中間,當然就有不說之話。
十月五日
本日非常會議時,因有軍事處理,約定十二點會商,請準早退席。美援討論結論,由葉部長轉告。關於美援事,張嶽軍問我,我說:“謹防塞翁得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