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由的扯了嘴角笑開了花,後麵還有對方的信息內容:

“鹿晗,現在才早上五點不到,買了新手機終於可以在我想你的時候給你發信息了,我猜你肯定還在睡,上課看你老是這麼有神就知道你睡眠肯定很不錯。我昨晚沒睡好,現在還是很困,看我手機像素很高吧。希望你睜開眼第一個看到的是我,早上好。記得把照片存為桌麵!^ ^”

吳世勳坐在床上看著發出去的信息內容,深深的歎了一口氣。蒙上被子繼續補覺。

而鹿晗掀開被子光著腳走到書桌邊,從第一個抽屜拿出了一個本子,輕手輕腳的拉出椅子坐了上去,從筆筒挑了一把普通的黑色水筆在裏麵寫著什麼。然後寫完又撕,撕完了又寫。如此反複,最後隻是簡簡單單的在本子最後一頁寫了吳世勳三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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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世勳,今天是三月三十一號,再過兩個月就要高考了。

我曾經想過我們的以後,第一次想是我十一歲那年,我搬離了那個小巷,離開了我從擁有記憶就存在的地方,離開了院子裏的大白狗,也離開了你。

那時你毅然決然的對我說,要我走,離你越遠越好。當我聽到的一瞬間就覺得好像什麼東西慢慢從身體裏被抽出來。那時候我還不懂這種感覺,隻能形容為頭重腳輕。那日回到家,我坐在床上想了一個晚上,未來的你和我會是如何。如果我不離開是如何,如果我離開又是如何。那時候我覺得如果我不離開,我們便可以一起讀完小學,讀完初中,讀完高中,一起上大學,工作,結婚生子,還興許能做鄰居。

我多天真。我還想到如果我離開了,你便再也不會在學校裏和我說話了吧,你會和別人踢球不和我一起踢吧,你會和別人打鬧把我忘在一邊吧。然後我們初中分開,高中分開,大學分開,最後我過我的你過你的,再然後彼此結婚生子,興許會偶爾想起對方,最終死去。

可是後來,我想的都沒實現,我離開了,你還是和我說話,隻是少了笑容。你還是和我一起踢球但僅限於課內。我還是會和你打鬧隻是你從不做回應。我們還是一起初中高中,隻不過每次都是我找你一起上學。

其實所有的都變了,隻有我堅信著不變,以為堅信著就是自己所認為的那樣。我努力地維持,努力地告訴自己什麼都沒變過,隻要我一直這樣就可以維持下去,可是當什麼都不複存在的時候,我才不得不麵對現實告訴自己:別傻了。

隨後便是那次柏樹林後的晚上,我呆呆的在書桌前想了很久,翻出了自己經常用的日記本。才發現我對你的感情早就不是麵前的難題,而是過去就已經存在的。它在我不知道的時候就已輕而易舉的住進了我的思想裏,強行占領了我的理智。日記裏每一個字都是因為你而出現的,每一句話都是對你的心情。

我想到如果我們這樣下去,會一起畢業吧,會考一個大學吧,應該可以讀一個係吧,然後住一個宿舍,可以一起吃飯,去圖書館看書,在操場踢踢球。再一起畢業,一起找工作,然後努力賺錢出國生活,那樣就沒有人認識我們了吧,可以一起生老病死。

這當然隻是我一瞬間少女般的幻想。

我認識到的是我們麵對的不僅僅是社會的眼光,還有親人朋友的眼光,道德底線和倫理。而現在我更加彷徨於這段真實存在於我生命中的愛情,是不是也同樣真實的存在於你的生命中呢,還是一切都隻是我想出來的水中月鏡中花。

【鹿晗】

少年輕手輕腳的踩著拖鞋打開了房門,久久看著對麵的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