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血偵探 作者:馬克斯·艾倫·科林斯
譯者:胡淼
第一部 瞎豬酒店(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十二月二十二日)
第一章 圈套
當時我正巧沒有值勤,忙中偷閑地坐在南克拉克大街上的一家非法酒店裏喝著我心愛的朗姆酒。
正在這時,兩名身穿大衣、頭戴鴨舌帽的男人進了酒店,旋風般地向我這邊衝來。我下意識地伸手去摸腋下的那把勃朗寧手槍,不過當他們走到我眼前的時候,我認出了這兩個來勢洶洶的家夥:蘭格和米勒,他們是市長大人的兩個跟班。
我跟他們並不太熟,不過這城市的每個人都認識他們:“哈裏兄弟”——哈裏·蘭格和哈裏·米勒。他們兩個是舍邁克市長親手提拔起來的,專門負責四處打探別人的隱私。我和蘭格不過是泛泛之交,他大概比我大十歲,現在有三十七、八歲了。他雖然個子比我略矮幾公分,卻比我結實得多,一頭烏發和一雙冷酷的黑眼睛,再加上那兩道倒立的刷子眉,凶神惡煞似的,很難讓人信任他,就連他的那頭黑發也像是假的似的,在帽簷下拚命地紮煞著。米勒有四十歲,胖墩墩的,身高在一米七四左右,有著平板的麵孔和空洞的眼神,乍一看上去,很容易誤會他是一個軟弱可欺的人。這時他正忙著用手帕擦拭他那副結滿白霜的金絲邊眼鏡。在細邊眼鏡的襯托下,他本來就很突出的那對招風耳顯得更加惹人注目。在瓶底般厚重的鏡片後,他那雙空洞無神的眼睛看上去更大了。這不禁使我想到了貓頭鷹——一隻能將巨隼置於死地的貓頭鷹。
在米勒當上警察以前,他是米勒幫中的一員,從事走私禁酒的行當。再以前,他是懷斯特一帶的“小混混”。那些“小混混”常有“舊友聯歡周”一類的聚會,我以前也是他們中的一員,因為我父親的書店就位於邁斯威爾街,我就是在“舊友聯歡周”的聚會上認識米勒的。
不過,我們兩人之間的交情,還不足以讓米勒用一種相熟多年的老酒友的親呢口吻向我打招呼:“嗨,雷德,你逛到這兒來了。”
我可不叫什麼雷德,我叫黑勒,內森·黑勒。也可以叫我內特,可絕不是什麼雷德,盡管我繼承了我母親的一頭紅棕色的頭發,但也不能憑這一點就叫我“雷德”。盡管心裏有些不舒服,但我沒表現出來,仍舊一本正經地答道:“這地方正好在德爾伯恩和拉塞爾車站之間,對我正合適。”
現在是下午三點左右,酒店裏的人寥寥無幾:我、市長大人的兩條“看門狗”,門口的一名夥計,還有吧台後麵的一個夥計。盡管如此,酒店裏還是顯得擁擠不堪,就像一個密不透風的木頭匣子,裏麵到處是暗本色的擺設。在吧台後麵的大鏡子裏折射出牆上懸掛著的木框照片:那些名流或貌似名流的家夥以他們慣有的倔傲神情默默地盯視著我。
米勒和蘭格也正以同樣的神情盯著我。“來杯咖啡吧?”我一邊提議,一邊微微欠欠身。與他們這些薪金豐厚、威風凜凜的警官相比,我不過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警察罷了,整天為雞毛蒜皮的扒竊小案東奔西跑,希望自己有一天能當上一名名副其實的偵探。雖然這兩個家夥根本就不值得我尊敬,但我覺得還是應該給他們留點兒麵子。
可是他們壓根兒就不想坐下。蘭格隻是靜靜地站在那裏,雙手插在大衣口袋裏。積落在他肩上的雪花如頭皮屑般紛紛濺落,在他的腳邊打著旋兒,就像公園中的旋轉木馬。站在他身旁的米勒就如同藝術館前的那尊獅像,虎視耽耽。當然,獅像是古銅色的,生滿了斑斑鏽跡,正好他也是一個名譽上生滿斑斑鏽跡的警察。不知道為什麼,是出於緊張,還是厭煩,我心亂如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