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場有關DNA測試和概率分析的準確性的令人厭倦的討論。有時謝克的問題是如此的晦澀難懂,他所使用的句子結構是如此之複雜,以至於主審的蘭斯伊托法官問西姆斯說:“你能夠理解在他的問題中所涉及的各種因素嗎”西姆斯歎了口氣說道:“大概能夠聽懂一半吧。’8如果那些專家聽起來都那麼費勁,那麼那些陪審團成員能夠聽懂的機會又能夠有多少呢這時他們已經被與外界隔離了133天。不得不連續幾個小時地聽著那些專家討論有關概率和PCR與RFLP之間的細微區別等令人頭腦麻木的問題,很明顯,他們變得越來越困惑了。最後伊托法官決定批準組織他們出遊一次,讓他們觀看一部名為《西貢小姐》的電影,並乘坐古德伊爾飛艇,以鼓勵他們的士氣。這次休息對於陪審團來說非常受歡迎,但是也非常短暫。他們很快又回到了單調無聊的法庭程序,聽著公訴方的專家一個個走上證人席,在受到謝克交叉訊問的無情敲打之後,再一個個走下證人席。他們每個人都在努力保持自己頭腦的清醒。公訴方也表現出了疲勞的跡象。在早些時候他們一直在為某些程序上的錯誤而與辯護方糾纏不休。現在他們決定改變策略。他們認為,與其讓辯護方指出他們的錯誤,還不如自己主動承認這些錯誤。於是當洛杉磯縣驗屍官拉克希瑪南塞斯亞瓦基斯瓦蘭作證的時候,他痛決地承認了他的助手歐文戈爾登在驗屍的時候犯下了一係列錯誤,TT (May 22. 1995)第十五章O-J辛普應包括:未能夠提取尼科爾胃中的食物;未能記錄尼科爾辛普森大腦受到的創傷;將戈德曼的膽汁樣本錯誤地標記為尿樣;未能記錄戈德曼襯衣和牛仔褲上的幾處破損;以及未能提取尼科爾辛普森的左手掌印。以上這些沒有一個是關鍵性的錯誤,也不會影響到塞斯亞瓦基斯瓦蘭有關戈爾登作出了基本正確的驗屍結論的意見。但錯誤終歸是錯誤。陪審團非常容易受到那些有意引起他們注意的錯誤的影響,這一點是眾所周知的。這些錯誤在他們心中引起懷疑,然後這些懷疑就像瘡細胞一樣不斷擴散,吞噬他們所能夠找到的每一項證據,直到最後所有的證據都失去了可信度和價值。這也正是發生在那副手套上的情況。手套證據走火這副手套本來被認為是公訴方皇冠上的寶石。它們都粘有血跡.而在羅金厄姆街發現的那隻手套上則同時粘有辛普森和兩名受害者的血跡。這副手套是阿裏斯手套公司生產的。暗棕色的皮革、開司米羊毛的襯裏、特大號,並且最重要的是,它們是專賣的。紐約市的布魯明頓手套店是該手套的唯一一個專賣店。在1989年和1992年之間,該店一共僅僅售出了240雙這樣的手套。1990年12月20日,尼科爾辛普森在這個店中購買了兩副這樣的手套。有關辛普森的新聞照片和錄像都表明他在1993年和1994年之間曾經戴著這種皮手套主持過電視節目。助理檢察官克裏斯托弗達登傳喚阿裏斯手套公司的副主席和總經理理查德魯賓出庭作證。魯賓說,他測量過辛普森的手並且估計他戴的是大號或者特大號手套。在較早的時候,公訴方讓手的大小與辛普森大致相同的範耐特偵探試戴了與那副手套相同的另一副手套,結果他很輕鬆地將其戴上了。不等辯護方作出反應,達登先發製人地提出讓辛普森試戴一下這副手套.這時科克倫使出了他的一個絕招—他堅持在辛普森試戴那副棕色手套之前先戴上一副橡膠手套,以防止任何證據的轉移。在采取了恰當的防護措施之後,辛普森開始試戴那副手套。他努力地作著各種嚐試,臉上表現出各種吃力的表情,但是無淪如何也無法將自己的手塞進那副手套中。他嘟嚷著說:“它們太緊了一,此時達登肯定希望地上能夠裂開一個口子,將他自己、那副手套、這場審判以及整個地區檢察官辦公室統統都吞下去。這真是一場災難。而科克倫則在努力控製住自己,以免在臉上露出笑容。審判還有3個月才能夠結束,公訴方已經用盡了所有的彈藥,結果還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而在辯護方的武器庫中還有一顆重型炸彈沒有使用呢辯護方通過私人偵探獲得了由北卡羅來納州的一名致力於研究洛杉磯警方種族主義傾向的作家所錄製的錄音磁帶。在這些10年前錄製的磁帶中,人們能夠清楚地聽到馬克富爾曼偵探使用“黑鬼”一詞。由於富爾曼在先前宣誓作證的時候否認他曾經使用過這一侮辱性的字眼,所以這些錄音帶表明他是一個可憎的作假證者。更糟糕的是,他在這盤錄音帶中還多次得意洋洋地承認,他和他的同事經常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栽贓,以確保對他們得到有罪判決。雖然這個主要由黑人組成的陪審團沒有聽到這些錄音帶的全部內容,但是他們所聽到的已經足夠了。雖然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富爾曼在9 T7 (Jwe 15, 1995)第十五音O"J"辛普珠本案中有任何不恰當的行為,但是他的可信度已經完全喪失了。馬克富爾曼就像一條千瘡百孔的破船一樣沉沒了,並且把整個公訴方也一起拖進了水中。在這一案件中,另一個人的名聲也受到了巨大的損害。這個人就是辯護方的證人亨利李博士。李是康涅狄格州州立法醫科學實驗室的主任,也是美國最著名的法醫學家之一。他是一個充滿活力、小心謹慎的人,在法庭上以一種陪審團所喜歡的平和、淺顯易懂的方式作證。這一點是值得讚賞的。但是這並不是說他總是正確的。而在這一案件中他似乎犯了一個十分荒謬的錯誤。在謀殺發生的13天之後,李來到了邦迪街。他在犯罪現場附近的一張紙和一個信封上發現了看上去像是不明腳印的痕跡。在檢查了現場的照片之後,李作證說,他也認為自己也在戈德曼浸滿血液的牛仔褲和泥土上看到了所謂的“部分平行線狀印跡模式”10。由於這種說法出自一個如此權威的來源,因此它聽上去好像有力地印證了辯護方有關凶手不止一人的聲稱.李的作證進行得很順利。但就在這時公訴方將曾經在早些時候在該案中作證的聯邦調查局腳印專家威廉布德齊亞克重新請上了證人席。他將於6月13日所拍攝的那條小道的照片與李在一個星期之後所拍攝的照片放在一起。他指出,李所確認的那個鞋印以及與其平行的那個印跡在以前所拍攝的照片中卻看不到。這些腳印看來是在警察對犯罪現場解除封鎖之後有人在踩踏用於清洗血跡的水之後留下的。布德齊亞克的反駁徹底擊敗了李。李在回到他所在的康涅狄格州之後召開了一個記者招待會,對聯邦調查局的法醫實驗室大加讚揚了一番,然後垂頭喪氣地宣布他不打算回到法庭上去為自己以前的觀點10 TT (August 23, 1995) 辯護:“我對整個過程感到失望二我的名譽會得到恢複的。”11除了這一個小小的勝利之外,對於公訴方來說整個審判過程都是一次痛苦的經曆。馬西婭克拉克在她的最後陳述中仍然保持著很高的道德水準。她請求陪審團不要受到富爾曼的種族主義傾向的影響,而是要相信自己的頭腦,並且注意法醫專家的證言。她說道:“你們已經看到了大量的證據,並且所有這些證據都指向一個人—被告。”12與此相反,科克倫則把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