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詞:禮儀、表達能力、親和力

展覽講解員介紹

展覽講解員是對展覽內容進行講解、宣傳的人員。

職業前景

展覽講解員集會展、播音、接待於一體,要求從業人員口齒清晰,普通話標準、流利,且具備一定的外語水平,熟悉展覽專業知識,還要具備規範的服務禮儀,高級別講解員還應具備一定的研究能力。

隨著經濟增長、文化產業日益繁榮、國際文化交流中心的逐漸形成,展覽講解員的價值不斷呈現,其職業功能已成為博物、美術、紀念等展業中,直接麵對國內外觀眾的“第一窗口”,對於展示一個城市的形象和品位尤其重要,職業前景十分看好。

工作內容

◆根據陳列主題和展覽要點,針對不同觀眾,現場施講;

◆進行輔助教學、谘詢答題、流動展覽等活動;

◆指導義務講解員和兼職講解員;

◆進行觀眾調查,研究、改進講解方法。

職業標準

展覽講解員職業等級設初、中、高三個等級,即國家職業資格五、四、三級。職業基本要求是具有一定的有聲語言表達能力和學習能力,視覺和聽覺能力良好,體貌端莊。具體分別為:

▲五級:具備講解員的基本禮儀素質,熟悉講解禮儀的涵義特點與作用,能迎送、引領觀眾與觀眾溝通交流;正確把握講解內容的重音、節奏、停連、語調和語氣要求,掌握基本的講解技巧。

▲四級:具備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聲、韻、調發音標準、表達流暢,能綜合運用語言表達技巧有針對性地與觀眾溝通交流,能根據觀眾心理特征選擇施講的方式,熟練運用講解詞記憶技巧。還要掌握展覽特點,熟悉操作方案並編寫講解詞。

▲三級:普通話圓潤悅耳,語音標準、表達流暢,並熟練掌握講解技巧,能用外語進行講解;熟悉國外習俗禮儀,可以與國外觀眾溝通,能按外事工作規範完成接待任務;能根據展覽大綱,編寫不同層次的講解詞,更要能對初、中級講解員進行指導、示範和業務培訓。

中職學曆為起點

申請參加職業鑒定的適用對象為已從事或準備從事展覽講解職業的人員。

●凡具有高中或同等學力,經正規培訓達到規定的標準學時者,可申報五級展覽講解員職業資格。

●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職業資格:

(1)取得五級資格後,連續從業1年以上,經正規培訓達規定學時;

(2)取得五級資格後,連續從業滿3年;

(3)連續從業5年以上;

(4)中職以上本專業畢業;

(5)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或高職以上的畢業生。

●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展覽講解員職業資格:

(1)取得四級資格後,連續從業1年以上,經正規培訓達規定學時;

(2)取得四級資格後,連續從業滿3年;

(3)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或高職以上畢業,取得本職業四級資格後,連續從業滿2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