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詞:責任心、技能

緊急救助員介紹

緊急救助員是指在人的生命財產受到風災、水災、地震等災害威脅的情況下,從事救助他人、引導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活動,以減少人員和財產造成損失的人員。

職業現狀

許多國家在緊急救援體係中有類似於緊急救助員的職業。如日本稱為“特別救助員”,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稱為“職業救援人員”,而我國香港特區稱為“民眾安全服務員”。從許多國家的救援體製來看,盡管稱謂不同,但類似於緊急救助員的職業普遍存在,並受到公眾的高度信任。

專家預計今後從事該職業專兼職人員將達數十萬人之多,其中僅工作在各省市緊急救援中心的專職人員就有近2萬人。

從當前我國的經濟發展趨勢和人們對生命安全觀念的轉變來看,社會迫切需要一批具有綜合的救援知識和技能的專業人員,以保證災害發生時,能夠限製災害的進一步發展,同時指導和幫助周圍人員避難和逃生,減少生命和財產損失。

工作內容

◆單獨實施救援工作,也可根據特定的聯絡網,實施統一救援;

◆確定災情性質、程度及範圍等信息,並與有關部門建立通信聯絡;

◆對現場進行初步風險估計,確定危險的可能性,並判斷災情發展變化的趨勢和可能造成的連鎖災害;

◆采取適當措施抑製災害的進一步發展;

◆指導和幫助受難者逃生以及創造避難、逃生條件;

◆搶救傷員,實施初步醫療救護;

◆及時溝通和交換信息,並協助治安管理;

◆安慰受害者,實行心理幹預;

◆完成救援行動後,對災害事故進行評估,進行其他善後工作;

◆對相關人員進行理論和實際技能的培訓;

◆對廣大人民群眾開展宣傳和教育活動,使他們掌握基本的救援技巧,提高自我安全防護意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