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三副熱淚(3 / 3)

另有一事為人哄傳,有一次鮮靈芝在台上演《小放牛》,小醜指著她說:“你真是裝龍像龍,裝鳳像鳳。”哭庵坐前排,聞言一躍而起,大呼道:“我有妙對,諸君靜聽:我願她嫁狗隨狗,嫁雞隨雞。”鬧了個哄堂大笑。管他娘的是醜態百出也好,四座皆驚也罷,哭庵眼中除了有一個鮮靈芝,早已目無餘子。那段時間,他的詩首首必及鮮靈芝,好比俗語所講的“陣陣不離穆桂英”。

哭庵老當益壯,晚歲仍偷學少年,熏衣刮麵,塗脂抹粉。樊樊山抓住這十分趁手的老來俏的題材,多次寫詩挖苦諷刺:“極知老女添妝苦,始信英雄本色難。”意猶未盡,又補一刀:“婦衣乍可更何晏,男色將來毋董賢。”何晏是何許人?他是曹操的養子,姿容俊俏,是位搽粉專家,世稱“傅粉何郎”;董賢是何許人?他是漢哀帝的寵臣,二十二歲就官至大司馬,權傾一國,其所以暴興如此之盛,因為他是一位男風(同性戀)專家,正投合了哀帝所好。樊樊山的詩謔而至於虐,真是高手的惡作劇啊!

哭庵,哭庵,自哭母三年之後,眼淚的大閘即無法關閉,由其早年所堅稱的“天下事無不可哭,然吾未嚐哭”變為“天下事無不可哭,吾遂哭之”。他用詩歌表明自己的真性情:“我詩皆我之麵目,我詩皆我之歌哭。我不能學他人日戴假麵如牽猴,又不能學他人佯歌偽哭為俳優。又不能學他人欲歌不敢歌、欲哭不敢哭,若有一物塞其喉。歌又恐被謗,哭又恐招尤,此名詩界之詩囚。”在他的心目中,薄命的美人尤為可憐,尤為可哭。哭庵年雖向暮,其火熱情腸並不遜色於青皮後生,他長期以怡紅公子自命,將一班美貌金嗓的女伶視為大觀園的諸姐妹。他曾作詩《數鬥血歌——為諸女伶作》,即有願為眾姝嘔血犧牲之意,此詩騰於眾口,傳誦一時。詩中對名伶金玉蘭讚譽極高:“金玉蘭,我曾見其演《新安驛》,北方佳人真玉立,明眸巧笑俱無匹,浩態狂香皆第一。風流放誕定與文君同,玉體橫陳堪奪小憐席。能破城陽十萬家,還傾下蔡三千邑。”他偶然得知金玉蘭本姓張,祖籍直隸(今河北)南皮,與先師張之洞同姓同籍,遂於人前稱金玉蘭為“張南皮”。哭庵曾對人說:“我看見玉蘭,就仿佛看見了文襄(張之洞死後諡‘文襄’)先師,假如能讓我跟她晤言一室之內,哪怕是當場給她磕三個響頭,我也在所不惜!”這想法簡直將哭庵魔魘住了,於是,他用巨金賄賂金玉蘭的幹爹許玉田,再三哀懇,許玉田才勉強應承為他安排。這金玉蘭具有一般女伶所不易具有的堅貞品性,對那些趨之若鶩的好色之徒,一律拒之門外。哭庵名聲狼藉,自然更屬於她所輕蔑的首選對象。許玉田受人錢財,替人消災,答應略施小計:由他創造時機,讓哭庵與玉蘭無意間撞見,然後再婉轉陳辭,疏通款曲,大抵不會惹怒美人。哭庵聞言,拊掌大喜,數日後,他著盛裝,攜厚禮,依約去訪許玉田,他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美味玉蘭片”也。詎料金玉蘭一聽“易實甫”(哭庵字實甫)三個字,頓時怒火攻心,痛罵不止,迅疾轉身返回自己的房間,再不肯出來。如此場麵,如此結局,哭庵既丟臉,又掃興,隻好自恨無緣。此後,玉蘭回鄉省親,正逢黨獄興起,直隸一地捕殺多人,傳聞金玉蘭也被捎入此案,而且慘遭槍決。哭庵悲憤莫名,無以自解,便寫詩抗議道:“天原不許生尤物,世竟公然殺美人!”感傷數日後,才知這條噩耗純屬愚人節的誤傳,又不禁癲喜萬分,有若杜甫當年聽說官軍收複薊北,“漫卷詩書喜欲狂”。金玉蘭患白喉逝世,死時二十六歲,尚是雲英未嫁之身。哭庵在印鑄局代局長任上,接羅癭公來電,得知這一消息,頓時如喪考妣,昏厥在地,良久才蘇醒過來。玉蘭尚未裝殮,哭庵堅請撫屍一哭,玉蘭家人再三擋駕,但見他哭得驚天動地,不得已,就應允了他這個不情之請。哭庵進了內室,果然抱著玉蘭的寒屍,大放悲聲,絲毫不低於當年哭母的水準。他素日體虛,竟因此染上重病,委頓久之。玉蘭發喪時,哭庵仍力疾前往,扶棺致哀。當時報上有詩紀事:“如此蘭花竟委地,滿座來賓皆掩泣。座中泣聲誰最高?樊山、實甫兩名士。”還有同調者嘯泉撰文激其頹波:“……聞易哭庵先生,亦感玉碎於須臾,悼蘭摧於俄頃,曾演雙吊孝(樊樊山也有份)之活劇,入芝蘭之室,號啕而痛哭焉。噫!鍾情之甚,不覺過於悲痛耶?然而泣盡眼中之淚,難回既逝之魂,抑或借金玉蘭以自哭耶?傷心人別有懷抱,吾於易先生之哭有同情矣。”哭庵賦詩悼金玉蘭,劈頭四句為:

位比花王稱武豔,籍同修縣附文襄。

美人短命真為福,女子多才定不祥。

是真名士自風流。哭庵憐才好色,出於天性,故能至老而不衰。其昵友樊樊山每每取笑哭庵“貪財,好色,不怕死”,又有促狹鬼將三事並為兩案:一為“貪財”,二為“好色不怕死”。說哭庵“貪財”,是由於他每月各項收入加起來高達千元光洋(民國初年,普通百姓人均月收入不及十元),卻依然在人前人後哭窮,說自己沒錢刻詩集。說哭庵“好色不怕死”,則事例比比皆是,已無煩一一枚舉。其實,哭庵是怕死的,他怕冷槍,怕流彈,怕亂匪,怕冤獄,所以他要躲,直躲進風月場溫柔鄉去,耽於女樂,以安孤心,以慰驚魂。他成長於幸福的家庭,從小受盡嗬護,鮮嚐痛苦,應該說,他的性格比一般人更脆弱,因此一旦直麵慘淡的人生,他便無可奈何,惟有束手裹足。作為一位真情至性的天才詩人,他愛美,愛藝術,愛那些名已喧騰而身猶卑賤的女伶,又有什麼可奇怪的?這種異常強烈的愛使他忘記了亂世的苦雨悲風,也使他忘記了自己的年齡。他每每用真情去愛,愛得轟轟烈烈,真愛能使懦夫變為勇士,所以他敢去撫屍痛哭,不怕可畏的流言,不怕奪命的疫病。從這個角度說他“好色不怕死”,大抵還是對的。他愛女伶,固然有好色的一麵,但其情至深,其意至誠,對美麗的女伶尊重有加,並非居心玩弄,從未使出猥褻強求的霸王手段來。一事能狂便少年,其用心之癡癲,亦說明他為人真摯,不耍賊奸,比那些道貌岸然,心實齷齪的家夥不知要強出多少倍。

你也許會說,一位堂堂七尺的男兒,他理應深明“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大義。這話當然是不錯的。哭庵早年也想有一番作為,可他在廣西龍州署理道台隻三月,即因主張“裁綠營、停邊餉”觸怒兩廣總督岑春煊,被後者斥之為“名士畫餅”(諷刺他隻是畫餅樣的名士,於國無用),斥之為“荒唐”,痛加參劾。哭庵不服,以電文反唇相譏:“為憲台保桑梓,為朝廷保地方,順鼎並不荒唐,恐荒唐別有人在!”他不能忍氣吞聲,委曲求全,因此丟掉了烏紗帽。

哭庵目睹國土淩夷,也曾上書言戰,力主“罷和議,褫權奸,籌戰爭”,辭鋒勇銳非凡,披肝足以見膽;他還曾橫渡海峽,抵達台南,投奔黑旗軍統帥劉永福,決意抗擊倭寇。其《寓台詠懷》一詩寫得壯氣充盈,豪情澎湃:

寶刀未斬郅支頭,慚愧炎黃此係舟。

泛海零丁文信國,渡瀘兵甲武鄉侯。

偶因射虎隨飛將,曾對盤鳶憶少遊。

馬革倘能歸故裏,招魂應向日南洲。

易順鼎願意戰死疆場,馬革裹屍還,但事與願違,清政府與日本政府簽訂《馬關條約》,割棄台灣,劉永福也因糧餉不濟最終放棄了台南。於是,幾聲“奈何”之後,他便一任頹放而不可收拾,將“愛國主義”移情而為“愛幗主義”,沉醉其中,難以自拔。任憑其恩師王闓運的警訓響在耳畔:“乃至耽著世好,情及倡優;不惜以靈仙之姿,為塵濁之役。物欲所蔽,地獄隨之矣!”他不怕恐嚇,反倒覺得“地獄”比人間要好得多!

在封建專製時代,國家隻是帝族的私產,人民隻是皇家的奴婢,主子嫌你忒多事,你還能不斂手抽足,識趣而退嗎?哭庵是寒了心的,那時無數士子也都寒了心。

按理說,易順鼎應該很容易墮落為鄒容在《革命軍》中所諷刺的那類“名士”,“名士者流,用其一團和氣,二等才情,三斤酒量,四季衣服,五聲音律,六品官階,七言詩句,八麵張羅,九流通透,十分應酬之大本領,鑽營奔競,無所不至”,但哭庵心中有一腔孤憤和深情,他最終用近乎癲狂的姿態保存了自己殘剩的人格和自尊,這可說是不幸之中的萬幸。由於文人積習太深,他注定做不成革命誌士,對此,我們不必苛求於他。若超越曆史的固有時空,站在今人的立場,以今人的眼光去打量,用現代的頭腦去評論:我們既要讚許一些人為國家大政、民族大義浴血犧牲,也應準許一些人為自我本色、藝術本真而苟全性命,隻要他們不曾背叛良知,出賣靈魂,就任誰也沒有資格譴責他們的生活方式。清末民初的史料中,涉及哭庵筆墨不少,常有其同時代人在肯定他天縱詩才後,即筆鋒一轉,罵他“色中餓鬼”啦、“花間老蝶”啦、“醜態百出”啦、“文人無行”啦、“不知人間羞恥為何物”啦,諸如此類。哭庵好涵養,所有訶斥和詬誶他都照單全收,一一笑領了,並不計較,也不反駁。應該說,他心中了無障礙,活出了自己的本色天真,根本不在乎那些身著迷彩服的“大人”、“君子”的詈辭。

三尺積塵依然掩不住血光淚光熠熠然的近代史,多少英雄豪傑才子佳人聯翩而至,複活於眼前,可謂“驚才絕豔”,非此四字不足以形容。以後人的眼光來看,亂世固然是悲哀的,又何嚐不是美麗的?哀感之後的頑豔,何等淒其!

哭庵中年在河南時曾請一高人推過鐵板神算,命數難過五十九,所以他晚年沉湎聲色,幾近瘋狂。1920年,哭庵病重(疑為梅毒),友人奭良前去探疾,哭庵正忙於編定自己的詩集,他說:“非病也,才盡耳!無才,不如死。”沒多久,他就去世了,終年六十三歲。有好事者別出心裁,代鮮靈芝撰成一副語氣戲謔的挽聯:

靈芝不靈,百草難醫才子命;

哭庵誰哭,一生隻惹美人憐!

是啊,哭庵的生命已被死神席卷一空,惟獨三副熱淚仍長留人間。“不知年年遼海上,文章何處哭西風?”自古才子就是這樣問的,卻至今仍無答案。

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倘若還要一路問下去的話,後人的問題就會提前浮出海麵:“寄跡於這等人間,托身在如此時世,你們為什麼而哭?或者,你們為什麼不哭?”你我該怎樣回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