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會計的四個假設(1 / 1)

組織會計核算工作,需要具備一定的前提條件,即在組織核算工作之前,首先要解決與明確有關核算主體的一係列重要問題。這是全部會計工作的基礎,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國內外會計界多數人公認的會計基本假設有以下四個。

1.會計主體

會計主體指的是會計核算服務的對象或者說是會計人員進行核算采取的立場及空間活動範圍的界定。組織核算工作首先應明確為誰核算的問題,如果主體不明確,資產和負債就難以界定,收入和費用便無法衡量,以劃清經濟責任為準繩而建立的各種會計核算方法的應用便無從談起,因此,在會計核算中必須將該主體所有者的財務活動、其他經濟實體的財務活動與該主體自身的財務活動嚴格區分開,會計核算的對象應是該主體自身的財務活動。

應該指出的是,會計主體與經濟上的法人不是一個概念。作為一個法人,其經濟上必然是獨立的,因而法人必為會計主體,但是構成會計主體的並不一定是法人。比如,從法律上看,獨資及合夥企業所有的財產和債務,應視為所有者個人財產的延伸,在業務上的種種行為仍視其為個人行為,企業的利益與行為和個人的利益與行為是一致的,因此獨資與合夥企業都不具備法人資格。但是,獨資與合夥企業都是經濟實體、會計主體,在會計處理上要把企業的財務活動與所有者個人的財務活動區分開。

2.持續經營

持續經營是指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企業將會按當前的規模和狀態繼續經營下去,不會破產,也不會大規模削減業務。

企業是否持續經營對於會計政策的選擇影響很大,隻有設定企業是持續經營的,才能進行下一步的會計處理。比如,采用曆史成本計價,是設定企業在正常的情況下運用它所擁有的各種經濟資源和依照原來的償還條件償付其所負擔的各種債務,否則,就不能繼續采用曆史成本計價,隻能采用可變現淨值法進行計價。由於持續經營是根據企業發展的一般情況所作的設定,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縮減經營規模乃至停業的可能性總是存在的。為此,往往要求定期對企業持續經營這一前提做出分析和判斷。一旦判定企業不符合持續經營前提,就應當改變會計核算的方法。

3.會計分期

會計分期是指將一個企業持續經營的生產經營活動劃分成連續、相等的期間,又稱會計期間。會計分期的目的是,將持續經營的生產活動劃分為連續、相等的期間,據以結算盈虧,按期編製財務報告,從而及時地向各方麵提供有關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信息。

最常見的會計期間是一年,以一年確定的會計期間稱為會計年度,按年度編製的財務會計報表稱為年報。在我國,會計年度自公曆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滿足人們對會計信息的需要,也要求企業按短於一年的期間編製財務報告,如要求股份有限公司每半年提供中期報告。

4.貨幣計量

貨幣計量是指采用貨幣作為計量單位,以記錄和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貨幣充當了一般等價物,企業的經濟活動都最終體現為貨幣量,所以也有可能采用貨幣這個統一尺度進行會計核算。當然,這樣也有不足之處,許多影響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因素,無法用貨幣來衡量,比如,企業經營戰略,在消費者當中的信譽度,企業的地理位置,企業的技術開發能力等等。為了彌補貨幣量度的局限性,企業需要采用一些非貨幣指標作為會計報表的補充。

在我國,采用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是對貨幣計量這一會計假設的具體化。考慮到一些企業的經營活動更多地涉及外幣,因此規定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單位,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不過,提供給境內使用者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