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填寫應注意以下幾點:
(1)“購貨單位名稱”欄,填寫購貨單位名稱的全稱,不得簡寫;“地址、電話”欄填寫購貨方單位的詳細地址和電話號碼;“納稅人登記號”欄填寫由稅務機關核發的15位納稅人識別號,不得多寫或少寫;“開戶銀行及賬號”欄填寫購貨單位的開戶銀行名稱及賬號。
(2)“貨物或應稅勞務名稱”欄填寫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的名稱和型號。如果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的品種較多,納稅人可按照不同稅率的貨物進行彙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在這種情況下,應在本欄注明是彙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規格型號”欄填寫貨物的規格型號。如果是彙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此欄可以不填寫。
(4)“計量單位”欄填寫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計量單位。如果是彙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此欄可以不填寫。
(5)“數量”欄填寫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數量。如果是彙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此欄可以不填寫。
(6)“單價”欄填寫單位貨物或應稅勞務不含增值稅單價。如果納稅人將價格和增值稅稅額合並定價的,應先計算出不含稅單價,然後按不含稅單價填寫本欄。不含稅單價的計算公式為:
不含稅單價=含稅單價÷(1+稅率)
【例9-1】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6台洗衣機,含稅單價為1253元,貨款共7518元,試確定其不含稅單價:不含稅單價=1253/(1+17%)=1070.94(元)
如果換算使單價、銷售額和稅額等項發生尾數誤差的,應按以下方法計算填開:
①銷售額計算公式如下:
銷售額=含稅總收入÷(1+稅率或征收率)
②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稅額=含稅總收入-銷售額
③不含稅單價計算公式如下:
不含稅單價=銷售額÷數量
按照上述方法計算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票麵“貨物數量不含稅單價=銷售額”這一邏輯關係存在少量尾數誤差,屬於正常現象。一般納稅人按簡易辦法計算應納稅額的和由稅務征收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不含稅單價計算公式為:
不含稅單價=含稅單價÷(1+征收率)
【例9-2】某小規模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8個汽車配件,含稅單價為250元,貨款共2000元”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試計算其不含稅單價:
不含稅單價=250÷(1+6%)=235.85(元)
不含稅單價的尾數“元”以下一般保留到“分”,特殊情況下,也可以適當增加保留的位數。單價欄不能用分子式表示。如果彙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此欄可不填寫。
(7)“金額”填寫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欄的數字,應按不含稅單價的數量相乘計算填寫,計算公式為:
“金額”欄數字=不含稅單價×數量
如前例中“金額”欄數字為:1070.94×6=6425.64(元)
從1996年1月1日起,納稅人使用十萬元版增值稅專用發票,其填開的金額,必須達到所限麵額的最高位。
(8)“稅率”填寫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所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稅務征收機關代小規模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論銷售的是何種貨物或勞務,本欄一律填寫征收率6%。一般納稅人銷售按規定可以實行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貨物,本欄填寫征收率6%。
(9)“稅額”欄填寫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銷項稅額,銷項稅額計算公式為: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稅務征收機關代小規模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本欄填寫小規模企業此筆經濟業務的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金額”欄乘“稅率”欄的積應等於本欄。
(10)“合計”欄填寫銷售項目的銷售額(金額)與稅額各自的合計數。在這兩個合計數前要用符號封頂。
(11)“價稅合計”欄填寫各項貨物和應稅勞務銷售額(金額)與稅額彙總數的大小寫金額,未填用的大寫金額單位前應劃上符號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