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下,你知道他那兩個月去幹什麼了?那你還在微博買熱搜?”寇霜難以置信地問道。她能夠理解錦夏希望偶像手握驚天動地的資源,但在這樣的情況下,她還要給偶像添亂?
“否則那兩個月沒有活動,怎麼才能在大眾麵前刷存在感?不管我怎麼買,所有人都隻會覺得是粉絲行為,不會幹涉到他,還能把每年的兩個月刷成一個梗。我要讓他有記憶點,讓所有人都對他有印象。”
“你真是……愛得深沉。”寇霜隻能這樣評價一句。
但真的跟錦夏說的一樣,文哲是去拍電影了麼?什麼電影需要這種奇怪的合同條款?並且要求演員“做任何事”?
也許錦夏產生了什麼誤解,也許這電影果真會驚天地泣鬼神。
“關於那個黑衣人,你知道什麼麼?外貌、聲音、來曆……什麼都可以,你猜的也可以。”宋暮雪盯著錦夏的眼睛問道。
寇霜敏[gǎn]地發現,宋暮雪的注意力已經被引到了別的地方。她們是衝著那份神秘的合同來的,現在已經出現了跟合同有關的線索,但宋暮雪仍然在追問黑衣人的事情。
因為這黑衣人可能同她父母的過去有聯係,寇霜知道。但正因為知道,便也更加不是滋味。
宋暮雪職業道德感非常強烈,委托人的要求是擺在第一位的——至少上班時間是如此。而這樣的宋暮雪,隻要一聽到任何跟父母有關的事情,就能夠完全忘記委托,執著地追著這條線索無限追查下去……這讓寇霜有些不安。
因為宋暮雪的父母已經死了,隻是虛無縹緲的一個印象。寇霜甚至很懷疑,如果宋暮雪不去回想他們的臉,他們還會擁有麵容麼?
“黑衣人……我不知道。我沒辦法聯係他,隻好用小號無限轟炸他。還好兩天之後,他就重新出現在了大眾視線中,微博開始活躍,我的小號也終於‘已讀’了。”錦夏說。
寇霜看了看宋暮雪的側臉,想問問最新的那份合同是什麼時候簽訂的——她懷疑消失的那兩天正是簽訂合約的時候。但宋暮雪並沒有回頭看她,隻是認真地盯著錦夏的眼睛,似乎想判斷這段話的真假,又似乎想要從言語之外的事物裏找到更多的信息。
“文哲追問我怎麼知道的,但我不能說我是我,也不能說我曾經監視過他,他不喜歡這個。我隻能把那天的信息說得更加清晰,告訴他那人說是哪一天躲在他的小花園裏的,告訴他那人是什麼時候離開的。說完之後,我就發現我又一次被拉黑了。”錦夏說。
——怪不得!怪不得以黑衣人那樣隱蔽的躲藏地點和姿勢,還能被文哲準確無誤找到。他又不是宋暮雪,怎麼就知道看哪天的監控?怎麼知道該看哪個攝像頭?
原來隻是按圖索驥罷了。
錦夏說完一切,鬆了一口氣,又擦了擦眼淚,問寇霜:“警察,文哲的車禍真的跟那個黑衣人有關麼?他聽令於哪個明星,你能告訴我麼?”
“明星?”
“如果不存在利益爭端,又怎麼會對他動手呢?肯定是有人嫉妒他,所以才這樣做!你告訴我是誰,我替他報仇!”
寇霜歎了一口氣,沒有去問她打算怎麼報仇,隻是說:“比起報仇,還是報警比較好。你掌握的信息十分關鍵,告訴警察的話,一定能夠盡快查出幕後黑手。這比什麼都要好。”
“我會被抓麼?”錦夏茫然問。
“你不該監控他。”寇霜說。
錦夏愣了愣,卻笑了下,說:“那也可以,他還能最後火一次。他一直想火,我知道的。”
寇霜歎了一口氣,在支付寶上轉了賬,說:“謝謝你的故事,也謝謝你的鏡頭。對了,我不是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