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一百一十五萬五千六百引。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 六十五歲

二月,命李景隆等還京師,葉異等練兵河南及臨、鞏、甘、涼、延安、寧夏。詔全國衛所軍以十分之七屯田,十分之三守城。徙崇明縣受災之無田民二千七百戶於江北屯種。徙山東登、萊二府無恒產之民五千六百三十戶就耕東昌。三月,命馮勝等十四人分理陝西、山西、河南諸衛軍務。改封豫王桂為代王,漢王模為肅王,衛王植為遼王。四月,藍玉征討罕東,尋移師討伐建昌衛指揮使月魯帖木兒之叛。皇太子朱標卒。五月,賑濟陳州、原武等縣災民米四萬二千九百餘石。六月,沐英卒於雲南,時雲南已墾田一百零一萬二千畝。八月,命馮勝、傅友德、常羿等分行山西,籍民為軍。命給公侯歲祿,將賜田歸還官府。葉異坐胡黨被誅。九月,立朱標次子朱允蚊為皇太孫。疏鑿溧陽縣銀墅東壩河道,役丁三十五萬九千餘。十月,沐春襲封西平侯,鎮守雲南。十一月,藍玉擒獲月魯帖木兒,誅之。十二月,命馮勝、傅友德、藍玉等兼任東宮師保官。閏十二月,以馮勝為總兵官,傅友德為副,練兵山西、河南,兼領屯衛。是年,以周興為總兵官,掃蕩兀良哈三衛西麵的安答納哈出。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 六十六歲

正月,召馮勝、傅友德、常羿、王弼、孫恪諸將還京。向西北藏族諸部頒發金牌信符,作為征發馬賦差發的憑證。二月,藍玉以"謀反,罪被誅,張翼、陳桓等被殺。頒布《逆臣錄》。三月,詔晉、燕二王節製山西、北平屬衛將校,軍務大者始以聞。張溫坐藍黨被誅。《諸司職掌》編成刊行,中公布全國戶口計一千零六十五萬二千八百七十戶,六千零五十四萬五千八百二十一人;全國田土計八百四十九萬六千五百二十三頃。頒布《稽製錄》誡諭功臣。四月,命有司如遏災荒,先行賑貸而後奏聞,著為令。七月,赦胡、藍餘黨。八月,命李新督開胭脂河,以通兩浙漕運。十月,擢國子監阜六十四人擔任各省布政使、參政等官。更定工匠服役班次。是年,令民開墾荒蕪官田,俱照民田起科。定在京工匠每月赴工十日。禁浙江、江蘇和蘇、鬆人任職六部。全國計糧儲三千二百七十八萬九千八百餘石,鈔四百一十二萬四千餘錠,布帛五十一萬二千零二匹,金二百兩,銀二萬零五百餘兩,絲綿、茶、鉛、鐵、硝、礬、水銀、朱砂諸物三百六十五萬四千餘斤,鹽一百三十一萬八千餘引,海巴(海貝)三十一萬零六十餘索。

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 六十七歲

正月,停止外國入貢,惟琉球、真臘、暹羅許之。禁民間使用番香番貨。命李景隆為平羌將軍,充總兵官,鎮守甘肅。二月,徒索明縣無田之民五百戶於昆山屯種。三月,命徐輝祖、吳傑往浙江練兵備倭。命工部行文教百姓多種桑棗。八月,命吳傑、張銓率退休武臣至廣東練兵備倭。遣國子監生分赴各地,督吏民興修水利。為祝天下太平,建京師新酒樓,宴百官於醉仙樓。九月,置四川行都司於建昌衛。命徐輝祖節製陝西沿邊軍馬。十一月,傅友德坐事被誅。十二月,王弼坐事被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