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7章 甘績熙月下追黎督;英領事夜深(1)(2 / 3)

吳兆麟一麵答應辦理,一麵吩咐籌辦飯菜招待,請總司令蔣翊武作陪飲酒。吳兆麟向孫發緒遞眼色,兩人到室外研究辦法。吳兆麟道:“你是從軍政府來,都督印究在何處?”孫發緒道:“都督印已隨 身帶走,總司令官印又不行,這可如何是好?”吳兆麟道:“甘績熙騎馬去追,能否追回還不知道。來回幾十裏,一時又來不及,不如照樣刻一個都督印蓋章完事。”孫發緒喜道:“這辦法最好,那你 就趕快辦理。”

孫發緒重新入座飲酒。吳兆麟在旁周旋一下,便去打電話給軍務部。

孫武接電話,答應照辦。立刻找李貞白刻製都督印。李貞白起義前專門印刷刻製圖章等事,接孫武吩咐,哈哈大笑起來,說道:

“糊弄洋人,我有好辦法。”孫武道:“你笑的什麼,你有什麼好辦法?”李貞白道:“這刻假印,僅隻使用一次,我去找一塊肥皂,十分鍾便可刻好都督大印。”轉身找出一塊肥皂,就燈下刻製起來 。

這時,英人盤恩在洪山總司令部,正由蔣、吳等人陪侍飲酒吃飯。飯未吃完,吳兆麟接孫武電話說:“印已刻好。”

待酒醉飯飽,吳兆麟向盤恩說道:“都督之印在城內軍務部,請閣下進城至軍務部蓋印。”盤恩對招待表示謝意。然後,吳兆麟陪同孫發緒、盤恩乘車進大東門至軍務部,在停戰書上加蓋“中華民國鄂 軍政府大都督黎”關防。

停戰三日條款如下:

一、範圍:武漢兩軍所占之地不得變換。

二、日期:自十月十二日上午八時起至十五日八時止,停戰三日。

三、民軍應守條款:甲、民軍於停戰範圍日期內一律按兵不動。乙、民軍之兵艦於停戰範圍日期內,不得行駛,並將機關卸交駐漢英水師官收守,但須於十五日上午六時轉交該艦收回。

四、清軍應守條款:甲、清軍須於停戰範圍日期內一律按兵不動。乙、清軍火車於停戰範圍日期內,不得往來做軍事上之行動,由駐漢英水師官監視。

停戰公文蓋上都督假印後,孫發緒與英人盤恩及翻譯回漢口。

參謀長吳兆麟急攜公文回洪山寶通寺總司令部。

軍務部人員未散,總檢察劉公偕譚人鳳走進辦公室。劉公向孫武道:“黎元洪擅離職守,逃往葛店,且先把家屬打發去上海,無法再指望他。現派人把譚老請來,隻有靠我黨人設法維持。”

孫武半晌不語。原來黎元洪棄逃武昌之後,引起極大震動。

不但居民百姓爭相出城逃命,機關人員也四散躲避,隻剩少數黨人堅守崗位。劉公聞訊異常憤怒,找孫武提出查究黎元洪失職行為,另舉譚人鳳為副都督擔任守城之責,孫武表示同意,因此派人去漢口 英租界把譚人鳳請回武昌。誰知中途發生英領事斡旋停戰,形勢似轉緩和,孫武態度也轉曖昧。譚人鳳還蒙在鼓裏,慨然說道:

“武昌起事,全由我輩引起,自應與城共存亡。但不須以副都督名義,可以武昌防禦使兼北伐招討使關防行事。以此名義出榜安民,可以穩定武昌局勢。”

孫武聽譚人鳳慷慨陳詞,心中暗暗好笑,忽又一轉念說道:“武昌防禦使名義甚好。隻是剛才英領事來武昌洽談停戰三日,以都督印蓋章。”接著把事情敘說一遍,最後道:“現夜已深,明日多找幾個 同誌共同商量,再做決定。”劉公無話,便偕譚人鳳去總檢察處歇息。

參謀長吳兆麟乘馬返回洪山總司令部,把蓋章停戰公文交給蔣翊武看過,說起肥皂刻的都督假印,兩人相對捧腹大笑。蔣翊武道:“兄不愧‘智多星’,竟把個洋人騙得團團轉。”吳兆麟道:“兵不厭 詐,處此境地,都督不知去向,不騙、不詐,無法辦事,豈不為天下笑。”蔣翊武道:“既已簽訂停戰書,可以請都督返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