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執迷不悟(3)(1 / 3)

(五)思想狹隘

生而忘義

知足才能常樂。如果思想太狹隘,許多事情想不開,心裏自然而然要產生不滿情緒。有了這種心態,自然要宣泄出來,無論是說話做事,會朋交友時都會帶出來,自己可能不以為然,但別人聽了就知道這個人心懷不滿,弄不好早晚是要出禍端的。

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忍住狹隘的想法,有些人也許能在戰場上奮勇殺敵,創建軍功;有些人則可能具有計謀策略能擔任重要的工作。但是一旦想不開,就可能鑽進牛角尖,禍事也可能就要發生了,所以要忍住狹隘的念頭。

西漢時周亞夫因為一時不忍,而最後被關入監獄的教訓不能忘記。

西漢周亞夫,漢文帝時封為條侯。相傳有一次,景帝召請周亞夫吃飯,僅僅給了他一份大塊的肉,沒有切開,又沒有放筷子,這也許是景帝專門來試探他的計謀。這使周亞夫心中很不滿意,便回頭叫管事的人取筷子。景帝看著他笑著說:“你這不是表示不高興嗎?”周亞夫連忙脫帽賠罪。景帝說:“起來吧。”周亞夫就一步步地退了出去。景帝目送他退去,說:“此人悶悶不樂的樣子,不會心甘情願地做主人的臣子。”不久,周亞夫的兒子為周亞夫購買了一些兵器,準備日後做殉葬用品。此事被人告發,事情涉及到了周亞夫,景帝將他收審並送進了監獄。在獄中,周亞夫5天不吃東西,最後吐血而死。

要是周亞夫當時心胸開闊一些,忍住自己心中的不愉快,對景帝表現出一個臣子應有的服從和尊重,也許不會有這樣的結局。

心中有不滿時要忍耐,不要隨便發泄,尤其是自己明顯地處於劣勢的時候。不要計較一時之氣,而莽打莽撞,要有一定的辦法。清朝康熙皇帝14歲時已深諳此道。

《孟子·告子上》說:“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反映了生以載義,生可貴,義以立生,生可舍的生死由人的價值觀。

對人而言生命是最寶貴的,但是麵臨著奸人賊子的威逼利誘,是不降以誌,還是苟且偷生,好死不如賴活著?麵對著敵強我弱、寡不敵眾的嚴峻情勢,是不受脅迫,血戰到底,慷慨赴難,還是屈於強勢?曆代仁人誌士,不惜拋頭顱灑熱血,寧為玉碎,不為瓦全,決不失義而偷生的例子舉不勝舉。

春秋末期,趙國趙簡子的邑宰佛肸以中牟為根據地反叛。一天,他架置了一口大鼎放在庭院之中,企圖以此法來要挾士大夫們跟他一起叛亂。庭中的鼎內沸水滾滾,不少人已為之變色。佛肸此時滿臉殺氣,對到來的士大夫們說:“跟著我造反的我會給予好處,也會受到賞賜。誰要是膽敢不依從我的,看那口大鼎,他就得被活活煮死。”士大夫們個個麵麵相覷,膽戰心驚,全都表示願意順從佛肸的意誌。輪到田卑表態了,他麵不改色走上前來說:“為了道義和正義,一個人可以忍受刀砍斧劈;為了道義和正義,一個人再窮也能忍受,也不會去羨慕榮華富貴。如果苟且偷生、為富不仁我寧願受此湯鑊之刑。”說罷提著衣服衝著大鼎走去,毫不畏懼。生命固然可貴,但如果不是為正義而生,生在這個世界上又有什麼意思?田卑為義不避湯鑊,實在令人敬佩。

《孟子?告子上》中還有這樣一段話:“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辭也。”對於生與死,古人這樣說:人所抱誌向有重於生命的,寧可舍生而取義。漢末的陳容不願與袁紹同日而生,而願與臧洪同日而死,是為了正義。元顯和不願生為叛臣,而願死為忠鬼,也是為了正義。普天下的人,都稱頌他們為烈土,而且時至今日仍能感到他們的凜然正氣。蘇武持節活著回到了漢朝,李陵死在大漠之中,雖然都是為求生存,但是為生而忘義,是遭到世人鄙視的事情。自古至今哪一個人不想生存?但不是正直而生,那麼隻能說僥幸免於死;人都要死,死得其所,是至善之道。被牆壓死和誅殺,皆是死於非命;但是有個為什麼生,為什麼苟存,為什麼死的問題。古時齊國變亂,召忽為公子糾而死節,管仲卻未死。齊桓公3次洗浴3次熏香重迎管仲,拜為相,連民眾都受到他的恩澤。孔子被困在陳蔡,顏回豈敢輕易而死!子路為主而死,卻並未合於義。百金之家的後代不騎在欄杆上玩,千金之家的後代不坐在堂邊,僅僅因怕死而已,這是告誡人們勿輕率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