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人類文明史,編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標誌意義的法治建設工程,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走向繁榮強盛的象征和標誌。新中國成立70多年特別是改革開放40多年來,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中國人民不懈奮鬥,成功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發展成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展現出強大生命力和顯著優越性。我國民事法律製度正是伴隨著新時期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曆史進程而形成並不斷發展完善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係統總結製度建設成果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編纂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不僅能充分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製度成果和製度自信,促進和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發展,也能為人類法治文明的發展進步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二)編纂民法典是推進全麵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
民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民事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它規範各類民事主體的各種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涉及社會和經濟生活的方方麵麵,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建立健全完備的法律規範體係,以良法保障善治,是全麵依法治國的前提和基礎。民法通過確立民事主體、民事權利、民事法律行為、民事責任等民事總則製度,確立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等民事分則製度,來調整各類民事關係。民法與國家其他領域法律規範一起,支撐著國家製度和國家治理體係,是保證國家製度和國家治理體係正常有效運行的基礎性法律規範。編纂民法典,就是全麵總結我國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實踐經驗,對現行民事單行法律進行係統編訂纂修,將相關民事法律規範編纂成一部綜合性法典,不斷健全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這對於以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地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三)編纂民法典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製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客觀要求
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等社會主義基本經濟製度,是以法治為基礎、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受法治規則調整的經濟製度,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我國民事主體製度中的法人製度,規範民事活動的民事法律行為製度、代理製度,調整各類財產關係的物權製度,調整各類交易關係的合同製度,保護和救濟民事權益的侵權責任製度,都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製度不可或缺的法律製度規範和行為規則。同時,我國民事法律製度建設一直秉持“民商合一”的傳統,把許多商事法律規範納入民法之中。編纂民法典,進一步完善我國民商事領域基本法律製度和行為規則,為各類民商事活動提供基本遵循,有利於充分調動民事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交易安全、維護市場秩序,有利於營造各種所有製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市場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回顧人類文明史,編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標誌意義的法治建設工程,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走向繁榮強盛的象征和標誌。新中國成立70多年特別是改革開放40多年來,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中國人民不懈奮鬥,成功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發展成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展現出強大生命力和顯著優越性。我國民事法律製度正是伴隨著新時期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曆史進程而形成並不斷發展完善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係統總結製度建設成果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編纂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不僅能充分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製度成果和製度自信,促進和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發展,也能為人類法治文明的發展進步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二)編纂民法典是推進全麵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
民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民事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它規範各類民事主體的各種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涉及社會和經濟生活的方方麵麵,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建立健全完備的法律規範體係,以良法保障善治,是全麵依法治國的前提和基礎。民法通過確立民事主體、民事權利、民事法律行為、民事責任等民事總則製度,確立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等民事分則製度,來調整各類民事關係。民法與國家其他領域法律規範一起,支撐著國家製度和國家治理體係,是保證國家製度和國家治理體係正常有效運行的基礎性法律規範。編纂民法典,就是全麵總結我國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實踐經驗,對現行民事單行法律進行係統編訂纂修,將相關民事法律規範編纂成一部綜合性法典,不斷健全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這對於以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地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三)編纂民法典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製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客觀要求
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經濟共同發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等社會主義基本經濟製度,是以法治為基礎、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受法治規則調整的經濟製度,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我國民事主體製度中的法人製度,規範民事活動的民事法律行為製度、代理製度,調整各類財產關係的物權製度,調整各類交易關係的合同製度,保護和救濟民事權益的侵權責任製度,都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製度不可或缺的法律製度規範和行為規則。同時,我國民事法律製度建設一直秉持“民商合一”的傳統,把許多商事法律規範納入民法之中。編纂民法典,進一步完善我國民商事領域基本法律製度和行為規則,為各類民商事活動提供基本遵循,有利於充分調動民事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交易安全、維護市場秩序,有利於營造各種所有製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市場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