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不可不知-青年必知的88條婚戀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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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可避兩性不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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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兩性,其實也沒什麼神秘的,但不知為什麼,這個話題曾經一度被許多人認為不能談論。

我生在農村,長在農村,那時的農村,正經人是不談論兩性問題的。我從小學一直讀到大學,書沒少念,但就是沒有性教育方麵的課程。因此,對婚姻、兩性曾經十分愚昧無知。大學畢業後到大城市、大機關裏工作很長時間了,一直這樣認為:對婚姻問題津津樂道的,都是不正經的;對兩性問題誇誇其談的,即使不是大流氓也是低級趣味,就連開玩笑,也不能談兩性、說婚姻。

一家出版社的編輯看到我寫的《犯罪與罪名》等書籍,邀我與一個性醫學專家合寫一本《性知識與性犯罪》,我立刻婉言謝絕。我怎能去寫“性”問題呢?出版社的編輯看出了我的顧慮,解釋說: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了這位性醫學專家講座以後,受到不少人的歡迎,在社會上引起了轟動。咱要寫的這本書叫《性知識與性犯罪》,前部分由那位性醫學專家寫,隻是讓我寫與性有關的一些犯罪。我還是沒接受。我認為,談婚姻問題都得掌握好分寸,至於性,那是汙穢不堪的東西,怎能寫成書!

過了不長時間,我親戚的兒子犯罪了,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犯什麼罪呢?法院認定犯了強奸罪。原來,我親戚的兒子在戀愛期間,與女友有過多次性行為。後來兩人鬧矛盾,決定要分手,這時兩人又發生了性行為。女方到公安機關告發說,她被強奸了,應當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男的說,他被騙了,是通奸而不是強奸。這個案件由基層法院審判,我沒資格去閱卷,不知道其他證據怎樣,所以我不能預測這起案件經過申訴是否能翻過來。親戚哭紅的眼,吃不下飯,責怪我沒把此事給“擺平”。親戚的責怪使我精神上受到震撼。我想,婚姻真是帶刺的花,弄不好,很容易紮手。

婚姻、兩性並不神秘,是光明正大的事。“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這話雖然不是全對,但也說明到了一定年齡,要戀愛結婚無可非議。年幼或者無知的人,常把“談性”說成低級下流、大流氓;把“論婚”說成是不正經、沒出息。認為“性”和“婚”都是些汙穢不堪、不足掛齒的事。這反映出幾千年來流傳的封建意識在人們心目中的根深蒂固。如不能正確對待,聽不得他人的主張和建議,必然成為婚姻問題的無知者。而無知者,注定要吃虧,這是被人類社會用事實不止千百次證明的道理。

在法院工作的法官都能看到,法院審理的民事案件,盡管有千種萬種,但誰都不能否認,離婚案件比其他任何案由的案件都多。在基層法院,到法院來打離婚官司的,每天都有。婚姻和性,把許多人害得好苦。

婚姻問題並不神秘。人到了一定年齡,婚姻問題便擺在麵前,逼著你不得不處理,不得不正確回答有關婚姻的各種問題。因此,對婚姻應該有正確認識,應該看到婚姻有可能給人帶來巨大麻煩的危險性,必須正確處理好。上至高官巨富,下至平民百姓,對任何人來說,婚姻問題都是光明正大的,兩性問題都是不可回避的。

婚姻,有說不完的是非,道不盡的恩怨。許多人從婚姻中享受到了幸福,也有不少人被婚姻折磨得死去活來。婚姻給不少人增添了奮鬥的力量,使他們的人生成功;也有不少人的事業毀於婚姻,葬送在男女之情上。

婚姻是門學問,是“人生學”這部巨著中的重要篇章。不管是結過婚的還是沒結婚的,要想人生考試及格,從而走好人生之路,應當認真研讀它,把它弄明白,搞清楚,然後再看準方向小心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