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定思痛,在大二班上就與王文興為友(又是一個早熟而才氣過人的同學),向他學習,看他每天拿著一大堆書在苦讀,特別是海明威的小說,於是我乖乖地學他讀《老人與海》,練習寫海明威的那種長長的句子:以“...and...and...”連接,又覺得意猶未盡,於是擅加不少形容詞,形成一種我個人英文文體的“三段論”(這個邏輯學上的專門名詞是從殷海光教授的課堂上學來的,故意錯用在英文作文造句上):就是在每個重要的名詞前麵一定加上三個形容詞,以展露自己的修辭特色。這個“語病”也是出自“誤讀”,因為大二那年我在總圖書館的藏書庫發現莫泊桑小說的英譯本,是日據時代大學用的版本,富有詳細日文注解,我在苦讀的過程中悟到這部法國短篇小說中的名字用了不少形容詞(亦或是出自英文譯者的文筆?),而且我在大三那年選修法文,第一堂開始,卜爾格神父就大聲朗誦莫泊桑的小說《項鏈》,並要我們跟著念,一句接一句,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但隱隱之中似覺第一句就用了一個“三段論”——三個法文形容詞。
一個月悟得來的“陋規”令我自鳴得意整整一年,必修的大二英文課上,老師也沒有糾正我,因為堂上老師教的以文法為主,為我打下了基礎,後來在大三又隨吳炳鍾上校(當年他也是軍人)在班上讀一本極高深的文法書:丹麥文法家Otto Jaspern的《英文文法》得以進一步了解句型結構的深奧(因為內中引了不少西洋經典中的名句作例子)。然而我的“三段論”呢?依然不改,直到大三下半學年,朱立民教授自美返校(他剛得到Duke大學英文係的博士學位)任教,我選了他的“戲劇選讀”(也可能是“大三英文”)的課,讀完Arthur Miller的My Three Sons,和朱老師混熟了,才鬥膽把一篇英文拙作請他指正,他很認真地看過全文,還了給我,把我的大部分字句用紅筆刪了很多(特別是文中的形容詞),我才大夢初醒,啊!原來寫英文不能胡亂堆砌,必須像國語那樣刪簡。到了大四,我被分到曾約農教授的大四英文班上,以丘吉爾的演說辭和《大戰回憶錄》為教科書做填空題:空白有兩三個字可選填,到底哪一個是丘吉爾用的?這才逐漸悟到曾大師的一句銘言:寫英文時(特別是初出道者)絕對不要用大字長句,而要用短小精練的小字或短句。多年後,又得到我的前嶽父安格爾(Paul Engle)的耳提麵命,他再三地提醒我:寫英文句子,特別是詩句,除了節奏外,必須善用動詞,句子才會有力而生動。
原來英文寫作有這麼大的學問!我學了四十多年,至今還寫得不夠好,每次為文,不論是學術文章或散文隨筆,隻要是用英文,必不停地刪改多次,總是不滿意,覺得不夠盡善盡美,找不到所讀的最恰當的字。相較之下,我寫中文卻迅雷不及掩耳,草草了事,隻求通順即可,毫無文氣可言,而且隻校正一兩次就寄出去了,這篇文章亦不例外。此虱不可長!想起當年王文興勤習作文時(中英文皆然),常常改來改去,尚未畢業就練成一種獨特的文體,我稱之為Arid style,他聞後頗為得意,以為終於找到一個知音。後來文興自己創作時,每天也隻寫數百字,但每個字都是慢慢磨出來的,所以他也公開宣布:讀他的小說必須慢慢讀——隻有慢慢咀嚼才能深知文中奧妙之處。
痛定思痛,在大二班上就與王文興為友(又是一個早熟而才氣過人的同學),向他學習,看他每天拿著一大堆書在苦讀,特別是海明威的小說,於是我乖乖地學他讀《老人與海》,練習寫海明威的那種長長的句子:以“...and...and...”連接,又覺得意猶未盡,於是擅加不少形容詞,形成一種我個人英文文體的“三段論”(這個邏輯學上的專門名詞是從殷海光教授的課堂上學來的,故意錯用在英文作文造句上):就是在每個重要的名詞前麵一定加上三個形容詞,以展露自己的修辭特色。這個“語病”也是出自“誤讀”,因為大二那年我在總圖書館的藏書庫發現莫泊桑小說的英譯本,是日據時代大學用的版本,富有詳細日文注解,我在苦讀的過程中悟到這部法國短篇小說中的名字用了不少形容詞(亦或是出自英文譯者的文筆?),而且我在大三那年選修法文,第一堂開始,卜爾格神父就大聲朗誦莫泊桑的小說《項鏈》,並要我們跟著念,一句接一句,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但隱隱之中似覺第一句就用了一個“三段論”——三個法文形容詞。
一個月悟得來的“陋規”令我自鳴得意整整一年,必修的大二英文課上,老師也沒有糾正我,因為堂上老師教的以文法為主,為我打下了基礎,後來在大三又隨吳炳鍾上校(當年他也是軍人)在班上讀一本極高深的文法書:丹麥文法家Otto Jaspern的《英文文法》得以進一步了解句型結構的深奧(因為內中引了不少西洋經典中的名句作例子)。然而我的“三段論”呢?依然不改,直到大三下半學年,朱立民教授自美返校(他剛得到Duke大學英文係的博士學位)任教,我選了他的“戲劇選讀”(也可能是“大三英文”)的課,讀完Arthur Miller的My Three Sons,和朱老師混熟了,才鬥膽把一篇英文拙作請他指正,他很認真地看過全文,還了給我,把我的大部分字句用紅筆刪了很多(特別是文中的形容詞),我才大夢初醒,啊!原來寫英文不能胡亂堆砌,必須像國語那樣刪簡。到了大四,我被分到曾約農教授的大四英文班上,以丘吉爾的演說辭和《大戰回憶錄》為教科書做填空題:空白有兩三個字可選填,到底哪一個是丘吉爾用的?這才逐漸悟到曾大師的一句銘言:寫英文時(特別是初出道者)絕對不要用大字長句,而要用短小精練的小字或短句。多年後,又得到我的前嶽父安格爾(Paul Engle)的耳提麵命,他再三地提醒我:寫英文句子,特別是詩句,除了節奏外,必須善用動詞,句子才會有力而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