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重聲明:本小說內容純屬作者想像虛構,請讀者千萬不要信以為真,發生任何事情,後果自負!!!)
一 墳山凶案
明朝正德年間,湖南西部辰州(今沅陵)大山深處,新雨初霽,山花爛漫。一條青石板小路蜿蜒穿過村前一株大黃桷樹,消失在坡下一片乳白色的晨霧中。白霧中忽然傳來一陣撥水的聲響,原來是一個苗家少女蹲在溪邊洗菜。
這位湘西苗家少女名叫徐小六,是桃花寨人,年方十七歲。她麵容恬靜,一件寶藍色的衣裳沒有領子,裸裎著潔白纖細的項脖。一條烏黑的短辮綰在後腦上,用紅頭繩係著,繩頭上還吊著一枚銅錢。
徐小六忽然掉過頭來張看什麼,鴉翅般黑的眉毛下一雙大眼睛湛湛有神。她攏了一下耳邊頭發,見四下裏悄無人蹤,口中不由唱起一支山歌來:
山歌不唱不開懷,
磨子不轉漿不來;
主不勸客客不醉,
樹不逢春花不開。
不唱山歌不鬧熱,
快把山歌唱幾則;
這山唱了那山應,
那山唱了這山接。
輕柔婉轉的歌聲,飄在煙水蒙蒙的溪流上。白霧和綠波仿佛也被這曼妙的歌聲打動,像兩個調皮的小孩般追逐嬉戲。
徐小六不知道,在一片諾大的澗石後麵此時還有一位苗家少年,他是來割豬草的。隻是在看到徐小六後,少年不知何故,便躲藏在澗石間偷窺徐小六!
這位少年名喚邵元節,是烏楊村人,桃花寨和烏楊村以這條小溪為界。兩村人平素多有往來,邵元節閑時常隨村中幾個少年夥伴到桃花寨串門擺龍門陣(聊天的意思),因此常遇見徐小六,邵元節打從十四歲起,就對徐小六滋生了愛慕之情。
邵元節瞧見徐小六洗的原來並不是菜,而是在洗給牛吃的青草,又感稀奇又忍不住好笑。
原來這一天是四月八“牛王節”。湘西苗族人家認為動植物同人類的生活息息相關,因此約定俗成這一天耕牛要休息,還要吃好的——除了喂青草和稀飯外,還要灌白酒。
邵元節心想:“雖然是牛王節,但也虧她想得出,給畜生吃的草她也來洗,也隻有天真爛漫的少女才會做這種莫名其妙的事情。”
他聽到徐小六唱這首山歌時,不禁如醉如癡。
徐小六洗完了牛草,收拾起背簍,便回家去。
邵元節在澗石後默默注視著徐小六的背影行走在隴畝間,臉上流露出癡迷之色。
突然,他感覺眼前有了一團朦朧的光暈,他有意無意地稍微凝注這光暈,眼前赫然出現了徐小六的背後身體!
邵元節吃了一驚,臉上不由燒得緋紅!徐小六後背的幻影也立時消失了。他心上心下的,直到徐小六的身影看不見後,他才暗自揣測這幻影的怪事。
——其實邵元節一直有一個不可告人的秘密:從五歲那年開始,他就已經多次看到過一些奇怪的幻影。
記得第一次看見這種幻像是一個夏日的傍晚,他和一群夥伴在這條小溪中遊泳,邵元節下水遊了一會便上岸休息,當他坐在山石上垂目養神時,突然間眼前出現了一幕情景:他“看見”同伴張明右腳卡在了水底下兩塊大石間的夾縫中!雙手徒勞地在水中亂抓……他矍然一驚,睜開眼後這幻影便消失了。
他當時也沒深想,隻以為這是不好的兆頭,於是他大聲疾呼“張明”的名字,但其時張明正在水下,無法聽到他呼喚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