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警車嗚嗚叫著,頂燈嘩啦嘩啦閃著,趕到了現場。
她從窗子望出去,隻見門口擠滿了黑壓壓的人,好像有上千人的樣子。
市長派出的一支隊伍趕到了正大銀行門前:一輛大吊車、一輛大卡車和十幾個工人,當然還有一個領頭的施工員。
但是,他們立刻驚呆了,因為,那塊石頭不見了。
這麼大一塊石頭,怎麼說沒就沒了?
施工員立刻給市長打電話。
從電話的聽筒裏傳來了市長發怒的聲音:“查,給我查!”
才一會兒,一輛警車嗚嗚叫著,頂燈嘩啦嘩啦閃著,趕到了現場。
從車上跳下來一個漂亮、能幹的女警察,她的名字叫李維維,是個刑警隊長。
“真沒想到,這個案子的主角是一塊石頭。”李維維心裏在嘀咕著。
李維維平時辦的可都是大案,像殺人案啦、綁架案啦、搶銀行案啦,可是這回市長親自督辦的案子,卻是為了一塊石頭。
她在筆記本上寫下了這麼幾個字:“石頭不見案”。
接著,她開始查看現場。
這回讓她大吃一驚:這麼大一塊石頭忽然不見了,但是,在現場居然隻留下了一個人的腳印,而且草坪上的草都沒有亂。如果在正常情況下,要搬動這麼大一塊石頭,現場肯定會有很多車輪印、雜亂的腳印,還有工具印啦或者碎石屑啦但是這裏根本沒這些東西。
“這真是太奇怪了,難道石頭會自己飛走嗎?”李維維想。
看起來這個案子不簡單啊,這樣,李維維反而來勁了。
“這麼大一塊石頭被移走,總會有目擊證人吧?得先尋找目擊證人。”
李維維破案有她自己的方法。
因為石頭是在公眾場合不見的,隻要找到目擊證人,就能找到線索。她選了一個特殊的方法:在電視台播放協查公告,請目擊證人到警察局來提供線索。
公告是在晚上的黃金時段播出的。
一分鍾之後,警察局裏的電話就響了。
“警察局嗎?”
“是的,請問你有什麼事?”李維維接的電話。
“我是目擊證人。我看到有人抱著石頭往江海南路走過去了。”
“有人抱著石頭?你的意思是說一個人?”
“是啊,就是一個人抱著那塊大石頭。我當時也覺得很奇怪,就是猩猩也抱不動這麼大一塊石頭啊,雖然那個人看起來很像猩猩。我不喜歡這種看起來像猩猩的人。”
“我也不喜歡看起來像猩猩的人,”李維維說,“你確定是他一個人抱著石頭走的?”
“我確定。”
掛了電話之後,李維維想:“會不會案子升級了呢?我們要查的不是石頭案,而是要查是不是來了外星人或者超人。”
但是,電話剛掛掉,馬上又有電話打進來了。
又是一個目擊證人。這個人的說法與前麵那個人一樣。
電話一個接著一個,打進來的,全是目擊證人。所有的人都說,看到有一個像猩猩那樣的人,抱著那塊石頭在馬路上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