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既都願意吹喇叭,”小坡上了馬和大家說:“落得痛痛快快的一齊唱回歌吧!”
唱歌比吹喇叭更痛快了,況且可以省去前後換班的麻煩,大家鼓掌讚成。
“站成一個圓圈,我一舉竹竿就唱。”小坡把竹竿——就是剛才騎著的那匹大馬——舉起,大家唱起來。
有的唱馬來歌,有的唱印度曲,有的唱中國歌,有的唱廣東戲,有的不會唱扯著脖子嚷嚷,南星是隻會一句:“門!——”
啊哎吆喝,門!——吆哎啊喝,門!——哎呀,好難聽啦,樹上的鳥兒也嚇飛了,小貓二喜也趕快跑了,街坊四鄰的小狗一齊叫喚起來,他們自己的耳朵差不多也震聾了。
小坡忽然想起:陳媽在樓上睡覺,假如把她吵醒,她一定要對媽媽說他的壞話。他趕緊把竹竿舉起,叫大家停住。他們正唱得高興,那肯停止;一直唱(或者應該說,“嚷”)下去,聲兒是越來越高,也越難聽。唱到大家都口幹舌燥,嗓子裏冒煙,才自動的停住。停住之後,南星還補了三四聲“門!——”招得兩個馬來小妞說:設若火車是她們家的,她們一定在火車頭上安起一架大留聲機來,代替汽笛——天下最難聽的東西!
幸而陳媽對睡覺有把握,她始終沒醒;小坡把心放下去一些。
歇了一會兒,大家才彼此互問:“你剛才唱的是什麼?”“你聽我唱的好不好?”
“我也不知道我唱的是什麼。你唱的我一點也沒聽見!”大家這麼毫不客氣的回答。
大家並不覺得這樣回答有什麼不對的地方,本來嗎,唱歌是要“唱”的,誰管別人聽不聽呢。
又沒事可作了!有的手拍腦門,有的手按心口,有的撩著裙子,有的扯著耳朵,大家想主意。主意本來是很多的,但是一到想的時候,便全不露麵兒了。想了半天,大家開始彼此問:“你說,咱們幹什麼好?”
“我們‘打倒’吧?”小坡提議。
“什麼叫‘打倒’呢?”大家一齊擁上前來問。
據小坡的經驗,無論開什麼會,演說的人要打算叫人們給他鼓掌,一定得說兩個字——打倒。無論開什麼會,聽講的人要拍掌,一定是要聽到兩個字——打倒。比如學校裏歡迎校長吧,學生代表一喊打倒,大家便鼓起掌來。比如行結婚禮吧,證婚人一說打倒,便掌聲如雷。這並不是說,他們歡迎校長,而又想把他打出去;他們慶賀人家白頭偕老,又同時要打新郎新婦一頓;這不過是一種要求鼓掌的記號罷了。
不但社會上開會如此,就是小坡的學校內也是如此。三年級的學生喊打倒,二年級的小姑娘也喊打倒,幼稚園的胖小子也喊打倒。先生不到時候不放學,打倒。媽媽作的飯不好吃,打倒。好象他們這一輩子專為“打倒”來的,除了他們自己,誰都該打倒。最可笑的是,小坡看出來,人人喊打倒,可是沒看見過誰真把誰打倒。更奇怪的是:不真打,人們還真不倒。小坡有點不佩服這群隻真嚷嚷,而不真動手的人們。
小坡的計劃是:去搬一隻小凳當講台,一個人站在上邊,作為講演員。他一喊打倒,下麵就立起一位,問:你是要打倒我嗎?台上的人一點頭,登時跳下台去,和質問的人痛打一番。講演人戰勝呢,便再上台去喊打倒,再由台下一人向他挑戰。他要是輸了呢,便由戰勝者上台去喊打倒。如此進行,看最後誰能打倒的頂多,誰就算贏了;然後由大家給他一點獎品。
南星沒等說完,已經把拳頭握好,專等把喊打倒的打倒。兩個小印度也先在自己的胸上捶了兩拳,作為接戰的預備。三多也把暑涼綢褂子脫了,交給妹妹拿著。
兩個馬來小妞兒一聽他們要打架比武,嚇得要哭。仙坡雖然膽子大一些,但是聲明:男和女打不公道。印度小姑娘主張:假如非打不可,那末就三個女的打一個男的,而且女的可以咬男子的耳朵。三多的妹妹沒說什麼,心中盤算:大家要打成一團的時候,她便把哥哥的褂子蓋在頭上,藏在花叢裏麵。
南星雖然凶猛非常,可是聽到她們要咬耳朵,心中未免有點發嘀咕:設若他長著七八十來隻耳朵呢,咬掉一個半個也原不算什麼。可是一個人隻有兩隻——他摸了摸耳朵,確是隻有一對兒!——萬一全咬下去,腦袋豈不成了禿球!他傻子似的看著小坡,小坡到底有主意:女子不要加入戰團,隻要在遠處坐著,給他們拍掌助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