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釋二:那常被人重複提出的說法,即力的本身不可知,隻有力的發揮方可知的說法,必須被斥為沒有根據。因為力之所以為力,隻在於它向外發揮,而我們從力的全部發揮裏所得到的規律,同時就是對於力的本身的認識。但從認力之本身為不可知的說法裏,卻已正確的預示著力與力的發揮的關係僅是有限的關係了。就力之各種各樣的發揮看來,最初好象隻是一些雜多的沒有規定性的東西,而且單就力的每一個別的發揮看來,也好象隻是偶然的發動。直至我們把這種雜多歸結為它的內在的統一,而予以“力”的名稱,並在那好象是偶然的發揮中認識其支配著的規律時,我們便可意識到它的必然性了。但各種不同的力自身仍是雜多的東西,而且表現為彼此單純地紛然雜陳,也好象是偶然的。因此在經驗的物理學裏,我們說引力、磁力、電力等等,同樣在經驗的心理學裏,我們說記憶力、想象力、意誌力以及其他的心理力量。於是又重新引起把這些不同的力量歸結為統一的全體的需要,而這種需要,即使我們能將這多種不同的力歸結為一個共同的原始的力,仍不能得到滿足。因為這種原始的力氣實隻是一個空洞的抽象東西,正如抽象的物自體一樣,沒有內容。並且力及力的發揮的相互關係,本質上仍然是一種中介性的〔互相依賴的〕關係。如果認力為原始的、獨立不倚的,這未免與力的概念或定義相矛盾了。
根據這番對於力的性質的討論,我們雖勉強可以承認稱這實存著的世界為神聖的力的表現,但我們反對認上帝為一單純的力,因為力僅是一個從屬的有限的範疇。在文藝複興時期,許多自然哲學家曾把自然界的各種現象追溯到一植基於各現象後麵的力。這種說法被當時的教會斥責為無神論,實不為無因。大概教會以為,如果認為天體運行是由於引力,植物生長是由於生力等等,那就沒有什麼化育須由天意主宰,而上帝隻好被貶抑成為各種自然力運行的一個悠閑的靜觀者。
誠然,許多自然科學家,特別是牛頓,當他們用抽象的力的範疇來解釋自然現象時,皆曾明白保證,他們的學說絕不會損害作為世界的創造者和主宰者的上帝的尊榮。但這種用力的觀念來解釋自然的辦法,其邏輯的結果就是這樣的:抽象的理智據以推論,就會執著每一個別的力本身,並且將這有限性的力堅持當作究竟至極者,和這種有限化了的獨立的力和質素構成的世界相反,便隻好用抽象的無限性去規定上帝,說他是不可知的、最高的、遠居彼岸的存在了。這就是唯物論和近代啟蒙思想的立場,它們對於上帝的看法,隻限於表麵上承認上帝的存在,而忽視了上帝之所以存在。所以在這場論辯裏,教會和宗教思想在某意義下卻站在較正確一邊。因為那有限的理智的思想方式,對於認識自然界,以及精神世界的諸形態的真理,皆不能予人以充分滿足。但另一方麵我們卻不能忽視經驗有理由爭取對於現存世界以及它各方麵的內容的規定性予以思維的理解,並且進一步去尋求比隻是抽象地相信上帝是世界的創造者和主宰者更深徹的智慧。當受到教會權威支持的宗教意識告訴我們說上帝以其全能的意誌創造世界,上帝指導星球在軌道上運行,並賦予萬有以存在及幸福時,尚剩下一個“為什麼?”的問題沒有答複。解答這個為什麼的問題,一般就構成科學、經驗科學以及哲學科學的共同任務了。當宗教意識拒絕承認科學哲學有權負起解答這問題的任務,並拒絕科學哲學提出這為什麼的問題,而借口神聖之謎不可思議的說法以資搪塞時,則它的立場仍然與上麵所提及的單純的抽象的啟蒙思想的立場初無二致。而且這種借口與基督教企求在精神和真理去認識上帝的明白的命令相違背,恐怕隻是一種任意的獨斷,這種獨斷並不是基於基督徒的卑謙,而是出於高傲的狂熱和頑固。
§137
力是一個自身即具有否定性的聯係於其自身內的全體,因為是這樣的全體,所以它自己不斷地排斥它自己,表現它自己。但這種“他物反映”,亦即同樣是“自身反映”,因此力的這種表現亦即力借以回複其為力的中介過程。力的表現本身即是出現在這種關係裏兩個方麵的差異性的揚棄,和自在地構成力的內容的同一性的建立。因此,力及力的表現的真理性隻是被區別為內與外兩方麵的關係。
§138
內即是根據,而根據乃是現象和關係的一個方麵的單純形式。換言之,內即是“自身反映”的空洞形式。與“內”相對的為外,外是這樣一種存在,這種存在同樣是關係的形式,不過它是關係的具有“反映他物”的空洞規定的另一個方麵的形式。內與外的同一性,就是充實了的同一性,就是內容,就是在力的運動中建立起來的自身反映與反映他物的統一。內與外都是那同一個全體性,而這統一體便以全體性為內容。
§139
由此足見,第一,外與內首先是同一個內容。凡物內麵如何,外麵的表現也如何。反之,凡物外麵如何,內麵也是如何。凡現象所表現的,沒有不在本質內的。幾在本質內沒有的,也就不會表現於外。
§140
第二,但就內與外作為兩個形式規定來說,兩者仍是正相反的,甚至是徹底相反的。內表示抽象的自身同一性,外表示單純的多樣性或實在性。但就內與外作為一個形式的兩個環節來說,它們本質上是同一的,所以凡最初僅僅在一個抽象中被設定起來的東西,便立刻也僅僅是在另一個抽象中設定了的。因此,凡隻是在內者,也隻是外在的東西,凡隻是在外者,也隻是內在的東西。
〔說明〕反思的通常錯誤,即在於把本質當成單純內在的東西。如果對本質單純采取這樣的看法,我們也可以說,這種看法本身就純粹是一種外在的看法,而被這樣看待的本質,也僅是空洞的、外在的抽象。
有一個詩人說:
沒有創造的精神,浸透進自然的內心;
誰隻要了解它的外表,他真是異常幸運。
我們甚至必須說,如果有人把自然的本質規定為內在的東西,那麼,他也隻是知道自然的外殼。——因為一般在存在裏或甚至在單純的感官知覺裏,概念才是單純在內的東西,因此概念在這階段裏隻是一種外在於存在的東西,一種主觀的沒有真實性的存在或思維。——無論在自然界或在精神界,隻要概念、目的或規律僅隻是些內在的潛伏性或純粹的可能性,那麼它們才僅隻是一種外在的無機的自然,一位第三者的知識,異己的力量等等。——唯有當一個人有了外在的表現,這就是說,表現在他的行為裏,,他才算得有了內心。假如他僅隻有內心的傾向,譬如說隻在動機方麵在意向方麵他是良善的,有道德的,而他外表的行為並不和它相符合,則他的外麵與他的內麵都同樣地空虛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