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不出什麼形容詞,“很斯文。”我對這個周小姐沒有印象,她是個極普通的女孩子。但聰恕似乎對她另眼相看。
他說:“我覺得她很了不起,很有見解,我與她相處得非常融洽。母親也不反對我們來往。”他的語氣很高興。
聰恕的性格一向弱,所以在最普通的女子身上,他得到了滿足——至少他還是個富家子,這是他唯一的特色。如果我是這個叫周芷君的女孩子,我也不會放棄這種機會,總不見在醫院裏做一輩子的看護士。日子過去,總有人有運氣當上仙德瑞拉。分別是我這個仙德瑞拉碰正勖家的黴運。
聰恕很快地與周小姐結婚。婚禮並不鋪張,靜悄悄在倫敦注冊,住在他們李琴公園的家中度蜜月。
勖夫人歎口氣。“我什麼都不反對,聰恕這個人……簡直是揀回來的,這個女孩子嘛,隻要能生孩子便好。”
我沉默著。
“我真是庸人自擾,”勖夫人笑一笑,“還怕她不肯生?越生得多地位越穩固,就像我當年一樣,隻怕勖家墳場薄,沒子孫。”她停一停,“也沒有什麼墳場,照遺囑火葬。”
我還是沉默。
日子總會過去,記憶總會談忘。
周芷君很快懷孕,滿麵紅光,十個月後生個八磅半重的男孩子。那嬰孩連我看了都愛,相貌像足聰恕,雪白粉嫩,一出世便笑個不停,並不哭,勖夫人心肝寶貝地叫個不停,整個人溶化掉,把名下的產業撥了一半過去給這孫子。
周芷君在第一個孩子半歲大的時候又再懷孕,她以後的工作便是生生生,越多越好,聰恕便隻會跟在她身後心虛地笑,他何嚐不知道他在做些什麼,隻是他現在也無所謂了,活到哪裏是哪裏。而他的妻……畢竟還算得體的。
我因為出入“上流社會”,漸漸有點名望,有好幾本雜誌要訪問我,拿我做封麵,我拒絕。在香港這種小地方出名,自然是勝過無名望,但是我個人不稀罕。
不過報紙上已經有隱名的文字來影射我,把我說成一個床上功夫極之出色的狐狸精。我一向不看中文小報,是勖夫人看完剪下來轉交我的,我們兩人讀得相視而笑。
也有人來約會我。一半是因為好奇,另一半是因為我本身有錢,不會纏住男人,在這種情況下男人冒險被纏上也是好的,因為他們至少都會愛上我的錢。
男人愛湊熱鬧,做了“名媛”,一個來約,個個來約。我跟辛普森說:“一個禮拜,隻有七天,如果要上街,天天有得去,然而又有什麼意義?”
“你可以選擇一個丈夫。”辛普森提醒。
“嗬哈!”我說。
丈夫。
辛普森說:“真正知你冷暖的,不過是你的終身伴侶,你的丈夫。”她把這兩句話說得似醒世恒言。
我不出聲。
“現在當然有人關心你,就算你病,也還有大把人送玫瑰花,在這十五年內是不愁的,但十五年後怎麼辦?”辛普森振振有辭,臉上的皺紋都跳躍起來。
“十五年後?”我微笑,“我早死了。”幸虧人都會死。
“薑小姐,事情很難講,說不定你活到八十歲。”她像是恐嚇我。
“八十歲?即使我嫁人,我的伴侶也死了。”我仍然微笑。
“你會寂寞的。”她拿這句話作終結語。
“我‘會’寂寞?”我笑問,“是什麼令你覺得我現在不寂寞?我都習慣了。”
“寂寞是永遠不會習慣的。”辛普森惋惜地說,“你還年輕,薑小姐。”
我點點頭。我明白。但我的價錢已經被勖存姿抬高了,廉價貨的銷路永遠好過名貴貨,女人也是貨色,而且是朝晚價錢不同的貨色,現在有誰敢出來認作我的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