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故宮記憶 23(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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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現代博物館自誕生之日起便因其獨具的直觀性教育優勢,而被視為一種新型的社會教育機構,成為社會教育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在救國圖強的近代中國,博物館更是因教育救國的思潮而受到關注,獲得發展;尤其是民國時期,博物館被直接劃歸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管理,博物館教育在該時期的社會教育中占據更為重要的地位,博物館教育史亦成為近代中國社會教育史的重要構成。

這也是有特殊曆史原因的。

因民國時期中國博物館總體數量有限,正常運行服務社會教育事業的典型性博物館則更少之,而民國時期報刊、檔案材料豐富,且易於獲取,使得梳理出民國時期中國博物館教育的基本情況具備可行性,故形成此文。文章具體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緒論,主要闡述了博物館及博物館教育等基本概念、民國時期博物館教育的研究現狀,以及民國以前中國博物館的基本情況,是為本文的奠基部分。第二部分,民國時期博物館概況分析了民國時期博物館發展背景,介紹了該時期中國博物館類型、管理體係、開辦目的和經費困難,勾勒出民國時期中國博物館實體建設和發展的概況。第三部分、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點,一方麵通過發掘該時期政府文件、各博物館的工作報告等官方檔案資料了解民國時期博物館教育工作的內容、方式和相關保障措施;另一方麵通過收集報刊、雜誌、遊記、統計數據,分析該時期博物館教育的實際情況,力求客觀準確的反映民國時期博物館社會教育基本麵貌。

當中國的製式教育一次次被社會詬病時,中國的博物館正如雨後春筍般一座座拔地而起,博物館的非正式的社會教育也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關注。2015年我國首部博物館行業全國性法規文件《博物館條例》正式出台實施,該法規指出,博物館是以教育、研究和欣賞為目的,將教育功能擺在了博物館社會服務功能的第一位。國家文物局則先行一步,在2014年便啟動了“完善博物館青少年教育功能試點”工作,在全國範圍內選取了多個博物館進行試點,並彙編了一批博物館青少年教育項目。

我國博物館的社會教育功能正在迅速崛起,在一些博物館發展較好的地區,其認可度甚至超過了學校的正式教育。因而,如何深入地挖掘博物館的社會教育功能,彌補當前教育體係的不足,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然而,近年來關於博物館社會教育的研究多關注當下,也隻從博物館的角度來談社會教育,忽視了曆史和教育本身。筆者以為應當回到教育的視野,從曆史的角度去梳理和分析博物館的社會教育發展概況,既可以更加全麵的窺探近代中國的教育發展,又可期於曆史中為博物館社會教育發展借鑒一二。

本文研究的主旨是民國時期的博物館社會教育,關於這樣一個主旨不同讀者,不同時間段都會有不同的理解,為避免誤會,筆者需要對本文研究主旨的一些基本概念作一簡單說明。不需要過多贅述。

從時間概念上來說,本文所指的民國時期是指一般意義上的,從清政府推翻到民國政府結束在中國大陸的政權,即指1912-1949年。從空間概念上來說,則是上述時間段民國政府法理上所轄中國,包括大陸和港澳台。之所以選取這樣一個大的空間作為研究對象,而不以某地區、某博物館作個案研究,是因為該時段內中國博物館雖取得一定發展,但依舊比較簡單,功能相對完備的博物館數量有限,地區發展也很不平衡。這使得研究這一時期中國的博物館社會教育在時間和精力上都有可行性,同時可以避免以偏概全。

博物館是一個變化的概念,其內涵在不斷的外延,至今也沒有一個標準的答案。不同學者,不同機構,不同國家都有著不同的認識。曾任皇家蘇格蘭博物館館長的道格拉斯-艾倫指出,“博物館,簡而言之,就是一棟建築,裏邊儲藏藏品,用於觀察、研究和欣賞”①。美國博物館協會1973年給出的定義則是,“一座有組織的常設非營利機構,主要以教育或美學為目的,有專業工作人員,擁有和利用實物,保護這些實物,並定期向公眾展出這些藏品”②。目前,最通用的一般性定義是國際博物館協會在2007年修訂的《國際博物館協會章程》中提出的“博物館是一個為社會及其發展服務的、向公眾開放的非營利性常設機構,為教育、研究、欣賞的目的征集、保護、研究、傳播並展出人類及人類環境的物質及非物質遺產”。但就博物館目前的發展實際情況而言,筆者更認同郭小淩先生在《世界博物館概說》講座中指出的,博物館是一種與學校、圖書館、檔案館有所不同的公共文化與教育設施,其主要職能為收集、保存與展示有關人類史的實物證據,並以館藏與外借的其他藏品為依據,向社會公眾傳遞有關人文和社會科學以及自然科學知識。許多博物館還兼有整理、研究、修複各種文化遺產的功能,甚至作為臨時政治、文化儀式與經常性的休閑娛樂(會議、接見、宴會、購物、飲食)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