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處必須強調指出的是,普通教育(general education)並非隻是一個——甚至有可能並不主要是一個——傳播知識(unig knowledge)的問題。這是因為在一個社會中,人們需要確立一些共同的價值標準(standards of values),而且盡管過多地強調此種必要性有可能會導致非常不自由的後果,但是,倘若沒有那些共同的價值標準,那麼人們便顯然不可能和平共處。在那些久已形成的並由絕大多數本地人組成的社會中,上文所論不可能成為一個嚴重的問題,但是這個問題在其他一些社會中則可能非常重要,對此我們可以舉出諸多實例為證,比如大移民時期的美國就可能是一個極佳的例子。似乎可以肯定地說,如果美國沒有借公立學校製度(publibsp;schoolsystem)在其社會中刻意推行那種“美國化”(Ameriization)的政策,那麼美國就不可能成為這樣一個有效的“種族大熔爐”(melting pot),同時也很可能會麵臨種種極為棘手的問題。

然而,所有的教育都必須且應當根據某些明確的價值觀念加以指導的事實,卻也是公共教育製度(system of publibsp;education)會產生真正危險的根源。人們必須承認,就這一點而言,大多數19世紀的自由主義者對於那些由知識傳播所能達致的成就有著一種天真幼稚的信賴。他們根據唯理式的自由主義觀(rationalistibsp;liberalism),常常主張普通教育並為之提供理由,似乎知識的傳播可以解決所有的重要問題,似乎隻要將那種受過教育的人多餘出來的少許知識傳播給大眾,就能夠實現“對無知的征服”(quest of ignorance),並且經由這種征服而可以開創一個新對代。然而,我們實在沒有多少理由可以相信,一些人所獲致的最優知識如果在某個時候能為所有的人都擁有,那麼我們就可以實現一個更完美的社會了。知識和無知都是相對的概念;而且我們也沒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一個社會中受過較多教育的人與受過較少教育的人之間於某個時候所存在的知識上的差異,會對社會的特性產生如此這般的決定性影響。

2.如果我們接受那些主張義務教育的一般性理由,則仍存在著下述重要問題需要考慮:應當以何種方式提供義務教育?應當為所有的人提供多高程度的義務教育?享受較高程度義務教育的人又應當如何挑選,以及由誰來承擔這部分開支?對於那些支付教育費用將是一項沉重負擔的家庭來說,教育費用應當由公共資金來支付,這很可能是采用義務教育的必然後果之一。然而,這裏還有一個問題需要解決,即多高程度的教育應當由公共資金來提供以及以何種方式來提供。誠然,從曆史上來看,在推行義務教育之前,政府通常都是通過建立國立學校(state schools)的方式來增加各種教育機會的。使教育發展成義務教育的最早試驗——實行於18世紀初期的普魯士——事實上僅限於政府已建立學校的那些地區。毋庸置疑的是,正是通過此種方式,在很大的程度上加速了教育成為普通教育的進程。眾所周知,將普通教育強加給一個在很大程度上並不熟悉這種教育製度及其益處的民族,事實上是很困難的。然而這絕不意味著,現今推行的義務教育甚或由政府資助的普通教育,就應當以政府來建立或管理這些教育機構為必要條件。

此處必須強調指出的是,普通教育(general education)並非隻是一個——甚至有可能並不主要是一個——傳播知識(unig knowledge)的問題。這是因為在一個社會中,人們需要確立一些共同的價值標準(standards of values),而且盡管過多地強調此種必要性有可能會導致非常不自由的後果,但是,倘若沒有那些共同的價值標準,那麼人們便顯然不可能和平共處。在那些久已形成的並由絕大多數本地人組成的社會中,上文所論不可能成為一個嚴重的問題,但是這個問題在其他一些社會中則可能非常重要,對此我們可以舉出諸多實例為證,比如大移民時期的美國就可能是一個極佳的例子。似乎可以肯定地說,如果美國沒有借公立學校製度(publibsp;schoolsystem)在其社會中刻意推行那種“美國化”(Ameriization)的政策,那麼美國就不可能成為這樣一個有效的“種族大熔爐”(melting pot),同時也很可能會麵臨種種極為棘手的問題。

然而,所有的教育都必須且應當根據某些明確的價值觀念加以指導的事實,卻也是公共教育製度(system of publibsp;education)會產生真正危險的根源。人們必須承認,就這一點而言,大多數19世紀的自由主義者對於那些由知識傳播所能達致的成就有著一種天真幼稚的信賴。他們根據唯理式的自由主義觀(rationalistibsp;liberalism),常常主張普通教育並為之提供理由,似乎知識的傳播可以解決所有的重要問題,似乎隻要將那種受過教育的人多餘出來的少許知識傳播給大眾,就能夠實現“對無知的征服”(quest of ignorance),並且經由這種征服而可以開創一個新對代。然而,我們實在沒有多少理由可以相信,一些人所獲致的最優知識如果在某個時候能為所有的人都擁有,那麼我們就可以實現一個更完美的社會了。知識和無知都是相對的概念;而且我們也沒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一個社會中受過較多教育的人與受過較少教育的人之間於某個時候所存在的知識上的差異,會對社會的特性產生如此這般的決定性影響。

2.如果我們接受那些主張義務教育的一般性理由,則仍存在著下述重要問題需要考慮:應當以何種方式提供義務教育?應當為所有的人提供多高程度的義務教育?享受較高程度義務教育的人又應當如何挑選,以及由誰來承擔這部分開支?對於那些支付教育費用將是一項沉重負擔的家庭來說,教育費用應當由公共資金來支付,這很可能是采用義務教育的必然後果之一。然而,這裏還有一個問題需要解決,即多高程度的教育應當由公共資金來提供以及以何種方式來提供。誠然,從曆史上來看,在推行義務教育之前,政府通常都是通過建立國立學校(state schools)的方式來增加各種教育機會的。使教育發展成義務教育的最早試驗——實行於18世紀初期的普魯士——事實上僅限於政府已建立學校的那些地區。毋庸置疑的是,正是通過此種方式,在很大的程度上加速了教育成為普通教育的進程。眾所周知,將普通教育強加給一個在很大程度上並不熟悉這種教育製度及其益處的民族,事實上是很困難的。然而這絕不意味著,現今推行的義務教育甚或由政府資助的普通教育,就應當以政府來建立或管理這些教育機構為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