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求以真為文
如果小說、戲劇允許虛構,詩歌允許誇張,那麼,散文則往往以真情、真事、真人、真物、真景等具體可感的客觀世界為表現對象,可以說是以真為文。如餘秋雨的《三峽》所描述的風景與人文等,皆可考證。散文家吳伯簫曾經說:“說真話,敘事實,寫實物實情,這是散文的傳統。”真實是文學藝術的生命,也是散文的生命,而散文裏的真實雖然不能夠與事實畫等號,但是追求以真為文是可以確定的。
(二)抒寫個性特質
與追求以真為文相聯係,不同作者筆下的散文往往具有獨特的個性。無論是史傳,還是敘事抒情,散文大多帶有作家的鮮明個性特質。唐代作家韓愈的“不平則鳴”,明代公安派標舉的“獨抒性靈,不拘格套”等皆是證明。現當代作家在散文中更把自我的個性與情感等表現得淋漓盡致,舉凡作家的身世、性格、嗜好、思想、信仰、生活習性等,無不帶有鮮明的個性印記。如梁實秋的《雅舍小品》、季羨林的《牛棚雜憶》等,從中都可以看出作者的個性來。文學既有共性也有個性,散文則注重個性的抒寫。
(三)題材廣泛多樣
散文取材往往貼近日常生活,大凡詩歌、小說、戲劇不便於、不宜於表現的生活內容,如生活中的一段經曆、一絲感觸、一星冥想、一次奇遇等等,無一不是散文寫作的材料。可以說散文是各文體中選材最廣泛的文體,舉凡重大事件、身邊瑣事、曆史與現實等,或者抒情敘事,或者隨筆雜感,或者鞭撻諷刺等,皆可進入散文視野,出現在作者筆端。
(四)下筆自由縱橫
散文是一種結構自由靈活的文學樣式,在語言、題材、結構、表現等方麵,沒有嚴格的限製和固定的模式,可以根據作者的喜好與需要,自由連綴,信筆成文。特別是散文的語言,往往靈性灑脫,既可以精致俏麗,又可以幽默詼諧,還可以辛辣嘲諷,當然豪放抒情更是其特色。
現代作家往往把一些散文稱為“美文”、“雜文”、“隨筆”、“小品文”等,就是根據其語言特色及文筆來區分的。
三、散文的種類
對於散文的分類,林非在《關於中國現代散文史研究的問題》中,將中國現代散文創作分為小品文、散文詩、雜文、報告文學四種樣式;佘樹森在《散文創作藝術》中,主張將散文分為抒情散文、隨筆散文、紀實散文三大類;裴顯生在其主編的《寫作學新稿》中,把文學散文分為敘事型散文、狀物型散文、議論型散文三類。
總的來說,敘事、抒情、議論是散文的三個主要大類別。
(一)記敘散文
以記敘人、事為主要內容。如果是記人,可以選取一人或多人一生中的片段來寫,也可以寫人物一生的主要事跡,還可以寫人物的某一方麵或某一特點、側麵、性格等,如《史記·淮陰侯列傳》等。如果是敘事,可以是瑣事,也可以是大事,目的在於以事來寫作者的情緒與感受,如魯迅之子周海嬰的《魯迅與我七十年》,以散文的筆調回憶和記述了鮮為人知的魯迅。當然,寫景記遊狀物多描述風景、文物、風情等,寄托作者對曆史、文化、民俗、家國等方麵的感慨與感想,如餘秋雨的《一個王朝的背影》等。
(一)追求以真為文
如果小說、戲劇允許虛構,詩歌允許誇張,那麼,散文則往往以真情、真事、真人、真物、真景等具體可感的客觀世界為表現對象,可以說是以真為文。如餘秋雨的《三峽》所描述的風景與人文等,皆可考證。散文家吳伯簫曾經說:“說真話,敘事實,寫實物實情,這是散文的傳統。”真實是文學藝術的生命,也是散文的生命,而散文裏的真實雖然不能夠與事實畫等號,但是追求以真為文是可以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