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一(1 / 1)

過去的日子鑲上了金邊兒

文/莊雅婷

“我小時候住在後海”,“我住在柳蔭街”,“哎呀,我們家在景山”,我記得我和兩個朋友初次相識的時候就是這麼寒暄的。隻有北京人才能體會這種所謂相似成長背景,而相似的童年記憶,更適合坐在一起拚湊出這座城市當時的景象。

“你寫一部小說吧,就講講我們這條胡同的事,多好的故事。”家中長輩有一次這麼說,而我隻有訕笑的份兒。前有《陽光燦爛的日子》後有《貧嘴張大民》,還有和北京相關的那麼多好看的故事,沒有一定的底氣誰敢亂動筆?正如博爾赫斯筆下小徑分叉的花園,這是一座時間的迷宮,妄圖描述這座城市的人最終都會麵對越來越多的岔路,最終迷失其中。“北京”是一個多麼複雜的情結,時間則是在一個空間上不停的疊加和分層。就好像你所說的“後海”有時和我所說的“後海”真的不一樣:他在講什刹海溜冰場掄冰刀搶羊剪絨帽子,我在回憶小學在那露天遊泳場上遊泳課,而你隻知道荷花市場的酒吧們。短短的幾十年,這一個地點就足以麵目全非,想回憶,最後就隻能勾起一些惆悵和感慨。

人在回憶中感到幸福或難忘的事,當時也許經曆了很多艱難。我深知經過時光的發酵,記憶也並不靠得住。我們印象頗為深刻的事情,未必當初就是愉悅的,隻是經曆過那麼多年之後,你會覺得那是快樂。正如讓你難忘的旅途,可能是半夜在山頂迷路差點凍死的場麵;讓你難忘的那個人,可能當初讓你慟哭的次數最多。可這一切過去之後,經過沉澱和下意識美化,它們就變成了你記憶中的寶藏。換言之,時間讓過去的日子鑲上了金邊兒。就算我們現在對著一本回憶六七十年代的北京的文集,我也要這麼說。那是屬於一個人他自己的寶藏。

能感動人的事情有很多,其中之一是少年的赤子之心,其二是質樸的真實。“童夢京華”係列恰恰符合這兩點。總覺得那時候北京的天很高地很遼闊,快樂的少年可以無端就有一種馳騁之感。看一本書,能讓你找到和你自己的相通之處就是成功的,很顯然,它也勾起了我的童年記憶,無論是大白菜還是澡堂子或者北冰洋,無論是飯局、圈子、大院文化、北京姑娘,這都不陌生。還有那些我的大哥叔叔們津津樂道的老莫、合作社、外國電影、抗震棚,我以前一直當作是他們吹牛皮的談資,如今也有可以雖主觀但真實的白紙黑字來做注解。總之看這本書的時候,你幾乎可以聽見時光呼嘯而過的聲音,有一種掀開時間迷藏的快樂感和對比當下的惆悵之感。

既然是回憶,就不免與當下對比,然後發出一兩聲感慨,感慨人心浮躁、世風不古;或者感慨我們現在的生活方式是多麼著急、焦躁。這往往是我不願意看到的東西。畢竟,人隻有三種,一種認為當下最好,一種認為未來更美,還有一種執著地停留在過去,覺得那時才最真純。所以,很好的是在這本書中,我看到作者有所克製,雖然也忍不住發一兩聲感慨,那都是出自童真的眼睛和如今飽經曆練之後的對照。所以這本書有一種難得的“樸實”之感,我會這麼認為,因為它在最大程度上有一種非常老實的態度,就是老老實實通過一個少年的眼睛,講述了北京這座城市三四十年間從風貌到精神的演變過程。沒有賣弄才華,沒有矯飾心靈,雖然是一部個人史,但也是一部城市史。一座城市不就是這樣的嗎?在無數個人成長的曆程中打下一段段的印記,反之,他們在一起,就是這座城。作者毛大慶非常老實地還原了屬於他的記憶,並沒有給過去的日子鑲上太多的金邊兒(要知道,如果完全沒有金邊兒,隻能證明人生荒蕪喔)。

所以這本書,放在現在算是小眾非主流了。首先你要是北京人,其次你要有差不多的成長曆程,第三你依然對這城市有一種近乎考據的熱愛,在打開這本書之後方能會心一笑。就我個人而言,我會覺得這本書很珍貴。因為知其來路才知其去路,人生綿延並無清晰節點可以劃分階段,所以這部他的個人史,也是能比照我的人生的。這就是一本書的奇妙之處,在小徑分岔的花園中又找到了一條人和人相通的道路。此外,我會覺得作者本人很可貴,畢竟他並非專業寫作者,但在文筆的老實態度、講述的認真方式和選擇的題材上,都體現了樸實的寫作者不可或缺的態度。畢竟,他如果去寫一本成功學教材,或者充當個年輕人的精神指引,都可能比寫這麼一本書來得反響熱烈許多。而他,隻是麵對過去鑲了金邊兒的時光,認真去洗刷著和一座城市共同成長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