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定讞。
(三)人皆有弱點
作為一名犯罪心理分析專家,約翰道格拉斯一生中遇到的最大挑戰,暝發生在亞特蘭大市的係列謀殺案。
此案,始於1979年夏天,持續了一年半時間。
基本案情是,一些黑人少男少女,主要是男孩,連續失蹤,後來,發現他們被謀殺了。
因為案情重大,市長梅納德傑克遜(Maynard Jackson)隻好請求白宮讓聯邦調查局牽頭,組織一次有效的調查。
在約翰道格拉斯奉命趕到亞特蘭大時,已經有十六名少年被殺害。
和約翰道格拉斯同行的,還有聯邦特工洛伊哈茲伍德(Roy Hazelwood),他也是行為科學組的成員。
他們此行的主要目的,就是確定這一係列謀殺案件是否有一定的聯係。
在翻閱了大量的材料,察訪了被害人家人,並查看了犯罪現場之後,約翰道格拉斯和洛伊哈茲伍德得出的結論不謀而合:
第一,盡管被害人都是黑人,但他們並不認為作案的動機是由於種族仇恨;
第二,他們肯定,凶手是黑人;
第三,這一係列案件中的許多起(不是全部),都是有聯係的。
他們之所以推斷這些謀殺案不是出於種族仇恨的動機,一是因為種族仇殺案一般都是高度公開的行為,二是因為屍體被遺棄的地點主要位於市區的黑人居住區。
如果一個白人在黑人居住區鬼鬼祟祟地活動,早就被人注意了。
盡管並非所有這些凶殺案都出自一個人之手,但他們覺得,大多數案子是一個人幹的,如果不盡早抓住凶手,他,還會繼續有恃無恐地作案。
經過分析,約翰道格拉斯和洛伊哈茲伍德認為,凶手有以下特征:男性、黑人、單身、年齡在二十五歲至二十九歲之間,性格內向、孤僻,是個警察迷,駕駛一輛警車風格的汽車,豢養一條類似警犬的狗——不是德國牧羊犬,就是德伯曼短毛獵犬。
約翰道格拉斯始料未及的是,這名係列殺人狂對有關此案的新聞報道,采取了極為傲慢的反應。
就在新聞媒介剛剛對一起暴屍街頭的案子進行曝光之後,罪犯故意把下一個被害人的屍體扔在同一條街上。
他這樣做,顯然是在同新聞界、警方和公眾示威。
1981年2月,新聞界對係列殺人案的關注,簡直到了瘋狂的程度。
法醫宣布,在六名被害人身上發現的頭發和纖維是一樣的,這,意味著,殺害六人的凶手可能是同一個人。
這一消息,震動了整個亞特蘭大市民。
約翰道格拉斯知道,下一步會發生什麼了。
——凶手將改變作案的地點,把屍體扔進河中,以衝洗掉任何證據。
約翰道格拉斯建議警探們:密切關注水路。
然而,他們沒有來得及組織一次聯合行動,又有三具屍體在河中或河邊發現。
待他們各個監視小組全部到位之後,凶手竟然銷聲匿跡了。
經過兩個星期沒有結果的等待,權威部門決定:在5月22日下午6點結束這次監視行動。
5月22日淩晨2時20分左右,一位剛從警校畢業的警察在執行監視任務時,發現一輛汽車駛過傑克遜帕克韋大橋,並在橋中央停了車。
“我剛才聽到了重物拍擊水麵的巨大響聲!”年輕警察頗有幾分緊張地用步話機報告。
那輛可疑的汽車調轉車頭,原路返回時,警車把它逼在路邊。
司機名叫韋恩威廉斯(Wayne Williams),是位二十三歲的黑人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