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恩侯情史》
第一章
仝則死了,死在他最意氣風發的時候。
衣香鬢影的浮華名利場上,權貴明流雲集,他是當晚最耀眼的一顆星。
作為本年度新貴設計師,剛剛在老牌時尚之都巴黎舉辦完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品牌發布會,受聘於第一夫人的時裝買手在觥籌交錯間對他咬耳,點明要預定品牌這一季的裙裝,預示著第一夫人不日將穿著它出訪歐洲。
整個時尚圈都在期待見證,他會成為下一個wu。
烈火烹油,人生達到巔峰,接下來卻是烈焰焚身,隨著他乘坐的航班發動機失火,他和三百名乘客一起,粉身碎骨在西伯利亞廣袤無人的荒原之上。
渾渾噩噩的,也不知道墜落了多久,胃裏泛起一陣陣抽搐的疼痛,他被餓醒了。
睜開眼,看見的是一雙布滿血絲的眼睛,眼睛的主人是個大約三十歲左右的婦人,梳著頗有年代感的發髻,穿著看似古代的衣飾,一眼望過去,整個人還算幹淨爽利。
可仝則還是聞到了一股不大好聞的味道,像是人久不洗澡,房間久不通風之後會產生的氣味。
“總算醒了,孩子,你可別再尋死覓活的了。”
婦人摸摸他的額頭,“不燒了,謝天謝地。”她看看周圍,從懷裏掏出一隻表皮發幹的饅頭,“快拿著,好歹吃兩口,不然餓得沒氣力。”
胃液咕嚕嚕地沸騰了一下,他下意識從被子裏抽出手臂,看一眼,整個人立刻呆住了。
手是白嫩嫩的,肌膚光滑柔軟,手指細長,骨節清晰卻不粗壯,算得上相當好看。但那巴掌太小,分明還是個孩子的手,撐死算得上是個少年的手。
腦子轉轉,他一定是死而複生了,飛機墜落的速度和機長絕望的聲明,都在提醒他,他絕沒有生還的希望。再看一眼婦人的發髻,他猜想自己應該是穿越到了古代,而且是傳說中的魂穿。
匪夷所思麼,仝則原本不相信什麼靈魂之說,不過此刻他寧願相信,因為能活著的感覺比什麼都好,內心是足以壓倒一切的狂喜。
當然還因為有食物,顧不上喝水,也顧不上饅頭幹硬的發脆,他大口吞咽,那種充溢在口腔裏的淡淡甜味,比發布會結束謝幕那一刻帶來的喜悅更真實,更容易讓人滿足。
邊吃邊環顧四周,原來他身處一間大屋中,裏頭擠滿了人,怪不得味道不大好聞。粗粗一看,老幼/男女都有,甚至還有幾個褐色皮膚的,像是來自印度或是阿拉伯地區。
剛想問這是什麼地方,突然門被哐啷一聲粗暴地推開,寒風倏地湧進來,一個健壯的男人站在門口,抱臂嗬斥道,“都出來,今兒開市,再有賣不出去的,回來統統餓三天不許吃飯。”
屋子裏原本各色裝死的人,在一瞬間全都麻溜兒地站起來,拍拍身上的灰塵,力爭讓自己看著平頭順臉一點。
——賣人,仝則頭皮錚錚發緊,莫非他穿越到了一個奴隸身上?
人不能總是走運,造物之神更不會總眷顧一個人。過去的二十七年裏,除卻個人成就帶來的快慰,仝則這個人的經曆,其實泛善可陳。
五歲失去雙親,守著一大堆遺產和祖母、叔叔一家一起生活。因為他長得更像母親,所以難以激發祖母對他遺情,祖孫之間的關係可謂冷淡疏離。叔叔嬸嬸與其說養育他,不如說想借著撫養多蹭點遺產費,因此對他時而鄙薄,時而諂媚。
他在親情淡漠的環境裏長大,好處是學會了自我開解和調節情緒,也很早就明白安全感和幸福都要靠自己尋覓,更要建立在自身強大的基礎上。他努力讀書,努力發掘興趣,在十八歲那年確定自己熱愛時裝,於是義無反顧申請去了聖馬丁。這個決定招來了家人一致反對,他們首先質疑設計師根本就是高級裁縫,其次鄙夷一個男生不該去做衣服,最後幹脆非議混時尚圈的男人全是同性戀,嬸嬸甚至用狐疑輕蔑的口吻說,不希望將來看見他變成一個喜歡男人的變態。
然而很不幸,那個時候他就已經知道,他的的確確是親戚們口中所說的“變態”。好在他已經成年,可以自由支配父母的遺產,也幸虧有豐厚的遺產做保證,才能讓他在浮躁功利的時尚圈,憑借自己、憑借財力闖出名堂。
命運曾經帶你攀上巔峰,如果重活一回呢,恐怕一切都要推倒重來了,不過能活著就好,他不介意此刻糟糕的處境,反而告誡自己用最快速度認清目前的形勢。
“別強,胳膊是擰不過大腿的。”剛才那婦人替他抿了抿頭發,“多齊整的孩子,聽說今天來的有大主顧。要是能去那些個公府侯府,以後起碼吃穿不愁。”
勸說詞不算太有吸引力,但仝則還是衝她點頭笑笑,然後一骨碌爬起來。拜那半個饅頭所賜,他略微活動了兩下,發覺頭不太暈了,身體也有了些力氣。
一屋子人很快排成一隊,由那壯漢拿著名冊點名字報年齡。仝則由此發現這具身體的主人和他重名,今年十四歲。隨後壯漢將他們每個人的手捆住係在一根繩子上,再由人牽著魚貫而出,走了沒兩步,上了一個高台,看樣子就是人市販賣奴隸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