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尤其深刻。假使初進北京時,自成聽了李岩的話,使士卒不要懈怠而敗了軍紀,對於吳三桂等及早采取了牢籠政策,清人斷不至於那樣快的便入了關。又假使李岩收複河南之議得到實現,以李岩的深得人心,必能獨當一麵,把農民解放的戰鬥轉化而為種族之間的戰爭。假使形成了那樣的局勢,清兵在第二年決不敢輕易冒險去攻潼關,而在潼關失守之後也決不敢那樣勞師窮追,使自成陷於絕地。假使免掉了這些錯誤,在種族方麵豈不也就可以免掉了二百六十年間為清朝所宰治的命運了嗎?就這樣,個人的悲劇擴大而成為了種族的悲劇,這意義不能說是不夠深刻的。
大凡一位開國的雄略之主,在統治一固定了之後,便要屠戮功臣,這差不多是自漢以來每次改朝換代的公例。自成的大順朝即使成功了(假使沒有外患,他必然是成功了的),他的代表農民利益的運動早遲也會變質,而他必然也會做到漢高祖、明太祖的藏弓烹狗的" 德政" ,可以說是斷無例外。然而對於李岩們的誅戮卻也未免太早了。假使李岩真有背叛的舉動,或擬投南明,或擬投清廷,那殺之也無可惜,但就是讒害他的牛金星也不過說他不願久居人下而已,實在是殺得沒有道理。但這責任與其讓李自成來負,毋寧是應該讓賣友的丞相牛金星來負。
三百年了,種族的遺恨幸已消除,而三百年前當事者的功罪早是應該明白判斷的時候。從種族的立場上來說,崇禎帝和牛金星所犯的過失最大,他們都可以說是兩位種族的罪人。
而李岩的悲劇是永遠值得回味的。
一九四四年三月十日脫稿⑨思⑨兔⑨在⑨線⑨閱⑨讀⑨
(附識)此文以一九四四年三月十九日在重慶《新華日報》上刊出,連載四日。二十四日國民黨《中央日報》專門寫一社論,對我抨擊。國民黨反動派的尷尬相是很可憫笑的。
本文已閱讀完畢,歡迎發表書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