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節(1 / 3)

是名三藐三佛陀佛陀。大慧,三藐三佛陀佛陀者,離一切根量。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悉離諸根量 無事亦無因 已離覺所覺 亦離相所相

陰緣等正覺 一異莫能見 若無有見者 雲何而分別

非作非不作 非事亦非因 非陰不在陰 亦非有餘雜

亦非有諸性 如彼妄想見 當知亦非無 此法法自爾

以有故有無 以無故有有 若無不應受 若有不應想

取於我非我 言說量留連 沈溺於二邊 自壞壞世間

解脫一切過 正觀察我通 是名為正觀 不毀大導師

證得如來和身心內外的關係

這時,大慧大士又請佛為他解說正等正覺之法,使他和其餘的大乘菩薩們,善於了解如來自性,自覺覺他。於是他問:“如來證得正覺,是有所為?或無為呢?是果?或是因呢?有自相?或是所見之相呢?是說?或所說呢?是覺?或是所覺呢?而且這些問題,是異?或是同呢?”佛回答說:“如來應供等正覺,和你所說的這些問題,迥不相涉,既非事相的果,也不是因,為什麼呢?因為你這些問題,都是有語病的。

假使如來是事相的果,

這個果,設使是被創造的,那麼有作就有壞,也是無常的。設使無常就是如來的事相之果,那麼,一切的事,也應該就是如來。倘使如此,我與諸佛如來,就不必去追求這個了。假使不是被創造的,就根本無所得,隻是一個方便假說而已,隻是一個絕對的空,正和兔子有角,石女生兒的假設相同,根本就不可能有此事的。假使是無事相之果,而且也無因,那就是非有或非無了。倘是如此,則出於相對的四句,所謂四句便是世間的言論。如果是超於四句以外的,那就不墮於四句之中,不墮在四句中,才是智者所追求的,你先須了解,一切如來的涵義,便是如此,智慧通達的人,便應當知之。大慧啊!如我所說的,一切法無我。無我的涵義,便是打破我執。一切法都是各有自己的性質,例如牛便是牛,馬便是馬,牛沒有馬性,馬沒有牛性,但並不是說它們沒有自己的性質,牛和馬隻是在這兩個動物上,加以命名,牛和馬的名詞本身,決不是牛和馬自身的物性。其實呢!名詞的表示和事實,既不是絕對的有,也不是絕對的無,它又並不是沒有肯定的自性的。大慧啊!由此可知,諸法不是沒有自相,也不是有自相,但這卻不是尚未達到無我境界的愚癡凡夫們所能知的,因為他們有妄想。同樣的,所謂一切法本空、無生、無自性的道理,也應當用這個觀點來了解。至於所說的如來呢?也是如此,如來與身心的五陰界是相異的,也是相同的。如果如來是和五陰相同,那便是無常了;因身心五陰,是念念無常的。如果如來是和五陰相異,那也隻是方便假設而空說罷了。那麼,究竟如來和五陰是異是同呢?應該說是有異又不異,猶如牛的兩隻角一樣,因同是一隻牛頭上的角,總是相似的,所以是不異的。但是盡管是同一牛,兩隻角卻有長短等不同差別,所以又是有異的。一切法也是和牛角一樣,有長短色相的不同。大慧啊!如來證得正覺,它和身心的五陰、十八界、十二入的關係,也是如此,是非異非不異的。

“同樣的,如來和解脫,也是非異、非不異的,因此,如來又別名為解脫者。如果如來不是解脫者,那就有色相所形成,而色相的形成,卻是無常的。如果如來是解脫者,那修行所得之相。就應無能證和所證的分別了。可是修行者的見地,確於其間見到差別之相,所以說,如來和解脫,是非異非不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