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三人組中有一個人向該組另外兩個作說服宣傳,以使他們對上述三個問題轉化為積極態度。要求扮演說服宣傳的角色,應根據實驗者所提供的宣傳內容與提綱進行宣傳,而且在宣傳時必須對其內容表示出深信不疑,好像出自內心那樣的神情。

最後由實驗者測定這些宣傳者和被宣傳者態度轉變的狀況。結果發現,三人全都轉變了態度,而且宣傳者的態度轉變比其他兩個被宣傳者更大;宣傳者扮演的時間越長、越積極,態度的轉變也越大。

強迫接觸

不管對方對這個角色是否有興趣,強迫其參與有關的活動,逐步了解提高服務水平的意義和效果,通過與態度對象接觸,最終使他的態度有所改變。

在實際工作中,可以通過製定製度、強迫命令、團體活動、重獎重罰等手段,使對方無條件地參加到活動中來。在活動過程中,多讓其參加經驗交流會和先進表彰會,使其從中真正了解這個角色的意義和由此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並體會到自我的價值,則其態度也會大大改觀。

第2章如何改變他人的態度 第39節:喚醒對方積極情緒的五個技巧(7)

最後,由於人們的態度不盡相同,故強化角色實踐也要因人而異、循序漸進,切不可操之過急。通常,要改變某個人的態度,就必須先了解他原來的態度,然後製定相應的角色措施,切忌因差距過大、要求過高而出現反作用。使他們因目標高不可攀而難以接受。

強化對方行為的四個手段

我們可能已經發現,在心理學應用技術上,許多行為矯正技術表麵上隻關注行為的變化,不關心內在觀念和態度的轉變。這不是沒有作用的,事實上,他們是試圖通過行為的改變來最終轉變態度。

行為與態度是一個整體,行為變化而態度不變化,就會產生認知失調,通過認知的調整功能,已經變化的行為會引導態度發生轉變。

所以,新的行為模式建立之日,可能就是新的態度確立之時。

亞裏士多德說:“我們由於使用正義而變得正義,由於聯係自我控製而變得自我控製,由於行為勇敢而變得勇敢。”就是這個意思。

強化外在的依從

在一個心理學試驗中,被試者被催眠了,催眠師要求他當一本書掉到地上的時候脫掉自己的鞋子。

15分鍾後一本書掉到了地上,被試者平靜地脫掉了自己的平底鞋。

“親愛的,”催眠師問他,“你為什麼要脫鞋?”

“嗯……因為我的腳很熱也很累,”被試者接著答道,“已經一整天了。”

可見,行為會影響態度,那麼強化外在的依從就能達到這個目的。

改變外在行為

通過指定命令、獎罰製度或群體壓力,先設法改變對方在日常服務中的外在行為,使其久之成為一種習慣反應,有助於影響其內在服務態度的改變。

比如,推行櫃台服務文明用語,統一著裝、掛牌服務、使用服務評判器,將評判率與客戶滿意率納入對員工個人和所在團隊的績效考核,開始時員工可能難以接受,若輔之以獎罰規定,並結合行政命令,他們會逐漸照辦,慢慢養成習慣。櫃台服務一律著工作服、佩戴工號牌、站立接櫃、微笑服務、使用文明用語和服務評判器,則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就會得以提高。此時,員工的服務態度實際上已發生改變。

群體規定論

群體所具有的公約、規章、準則等可以有效改變人們的態度。這一方麵是因為個體有一種力求正確、力求安全的需要;另一方麵是因為個體具有依賴性、自卑自戀。這樣,我們就可以利用群體的紀律來要求各個成員,使他們改變行為,與群體保持一致,進而改變態度。

第2章如何改變他人的態度 第40節:喚醒對方積極情緒的五個技巧(8)

強製性的行為約束

當行為以命令、公約、規章製度等提供時,要比以建議、商討、說明等方式提供更有效。

有效地發揮群體規定的功能

群體規定是指群體所確定的行為標準,這項標準為群體每個成員所公認,而且是每個成員必須遵守的。

群體存在的重要條件之一就是它的一致性。因此,群體的規定可以改變他人的服務態度,這在日常工作中是常見的。譬如,一個具有不良服務態度的員工來文明優質服務先進管理處工作,先進管理處中長期形成的良好氛圍和有關服務方麵的各種規定,就會約束他在服務方麵的不良行為,時間一長就可以改變其不良服務態度。實踐證明,群體規定比個別勸說更有助於員工服務態度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