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事可幹,專門挑公安、檢察機關的毛病,給公、檢、法添麻煩。他們這種人會不會辦案。”
死者家屬和他們的親屬也多次找公、檢、法申訴,向政府有關部門上訪。要求政府從重從快處理。
公安機關部分工作人員和部分政府領導也借機發發牢騷說:“鐵證如山,律師就是愛挑毛病。”“挑得毛現越多,就好像這個律師的本領就越大。”市委幹部從安定團結出發,指示檢察機關、法院領導:“這個案子是本市解放以來發生的第一起綁架、殺害青少年的案件,應當依法從重從快處理。”
好在江峰律師這種力克艱難的辦案精神得到了市人大主任,市中級法院院長、市檢察院檢察長的支持,他們表示:“人命關天,此案查不清,決不收兵,決不冤枉一個好人,放走一個壞人。”
殺害嚴斌的現場在馬祖岩馬祖廟三百米的一條無人去的,蓬蓬密密的茅草荊刺叢中。
江峰律師在當地村幹部陪同下,來到現場,根據劉大寶在偵查階段中供述中所說:“殺害嚴斌之後,用撿來的鬆樹權將其屍體蓋上。而在現場方園五百米之間周圍無樹木,光禿禿。更談不上有鬆樹。沒有鬆樹,更談不上鬆樹枝。很顯然,劉大寶連現場都沒有來過。劉大寶還在供述中說:”書寫恐嚇信是在殺害嚴斌的現場旁廁所內,輔墊物平展,又無外界障礙影響下,正常情況下書寫的,而此現場四周都無廁所,在遠離馬祖廟往山下走500米以外才有一公共廁所。廁所門口有一老人在收費,馬祖廟大門有一小商店。
江峰律師走訪了廁所收費老人和商店業主,詢問一月二十六日這天下午是否看見過二個年輕人進廁所。據收費老人回憶說:“因為是冬季,來馬祖岩參觀的人少得可憐,加上又不是星期天,全天上山的人不會超過五個人。”據商店業主回憶:“從一月二十日到一月三十日,這十天裏,到這裏來玩的人根本就沒有二位男年輕,事後在三月份,才看見公安到這裏勘察現場,才知道說在一月二十六日這裏發生過殺人案件。”
水南開發區大田鄉遠離城區有二十來裏路,是本市一個較遠的,又比較落後的小山區。一0五國道貫通後,落後的山區變成交通方便的一個鄉鎮,經濟慢慢地發展起來,初見成效。加上京九鐵路的修建,改變了一輩子靠種田過日子的觀點,大批農民進城做工越來越多。
江峰律師帶著實習律師來到大田鄉,一蹲就是三天三夜。白天走訪鄉政府有關領導和村幹部了解,夜晚尋找一個一個證人,取得有力證據30餘份。
證人們的證言確鑿地證實一月二十六日劉大寶不具有作案犯罪的時間。
在返回城區的前一個晚上,江峰律師與實習律師利用晚上的時間,二人在鄉政府招待所裏,關上門,將調查到劉大寶一月二十六日一天活動的時間和證人,排列起來,編成一組有說服力的依據:上午八點至九點左右劉大寶騎自行車馱著患有嚴重哮喘病的姐姐到大田鄉高樓村王氏個體診所打針(有其姐和診所的證明),九點至中午十二點左右,劉大寶和母親及二弟在北山打柴(有其母親、二弟及護林人員證明)中午十二點至下午二點左右,劉大寶從北山往家中送了四捆柴回家(有護林人員和鄉人武部幹事證明)下午二點至下午三點三十分左右,劉大寶在隔背鄰居丁大爺家,與其孫子丁寶山共同研究種花技術(有丁大爺、村長、丁寶山證明)下午三點三十分至四點三十分左右,劉大寶的母親和二弟還在山上砍柴時,拾到一隻豬崽,是母親從丁寶山家將劉大寶叫回,劉大寶拿袋子從北山將豬崽背回(有丁大爺、村長、丁寶山證明)下午四點三十分至晚上七點三十分左右,劉大寶一直在自己豬欄中砌豬欄(有鄰居柳花證明,柳花一直在幫劉大寶的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