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峰律師問湯洋洋:“從你們認識到你被抓,共發生過多少次性行為?”
湯洋洋回答:“約有七、八次。”
江峰律師問道:“你們發生性行為,一般在什麼地方?”
湯洋洋回答:“大部分在熊冬梅家中她的房間裏,在我房間隻發生二次,有一次在梅嶺中學草坪上。”
江峰律師又問道:“你們是怎麼認識的?”
湯洋洋回答:‘我從監獄釋放回來沒有多久,廠裏安排我去做臨時工,大約在今年六月初的一天晚上,我到我一個同學家去玩,熊多梅正好也在那兒玩,一直在我那個同學家玩到晚上十一點多鍾才回家,在我沒有去我這上同學家之前,雖然我家與熊冬梅家是前後兩棟,從來沒有說過話,也沒有打過招呼,根本就不認識,我去勞改時,她家沒有搬來。我們看到她一個小女孩回家,很擔心她的安全,問她要不要送她回家,她謝絕了我們的好意,卻說我們是鄰居,可以順路。這時,我才知道她住在我家前棟。我們一路走著回家,聊了很多很多事,沒有涉及到雙方都多大的年紀,在哪兒工作。在熊冬梅家門口,熊冬梅叫我去她房間坐坐。我同她一同上樓,房間裏隻有她一個人住,熊冬梅上樓開門後,我們一同進去,熊冬梅首先關上門,坐在我身邊與我聊男女之間的事,大約十來分鍾左右,熊冬梅就動手抓我的下`身,我也沒有結過婚的,感情一時就上來了,就抱著她親吻。熊冬梅自己將自己的衣褲脫掉,還把我的短褲脫掉,關上燈,這就是我的第一次發生性關係的經過。”
江峰律師問道:“你那個同學姓什麼,在什麼單位工作?”
湯洋洋回答:“我那個同學叫汪衛國,在齒輪箱廠工作。”
江峰律師又問:“你可知道熊冬梅還在讀小學?”
湯洋洋回答:“不知道,我才釋放回來三個月左右,我去勞改前,她家沒有搬來,我釋放回來,在認識之前,她與我誰也不認識誰,更談不上了解。”
江峰律師問道:“在你與熊冬梅認識或者發生性行為之中,你是否問過她的年紀?”
湯洋洋說:“沒有,隻是在她房間聊天和發生性行為時,我說過:“你很知道男女間的事,你經曆不淺吧?”她回答我說是看書才知道,她今年十七歲了,二十歲就可以結婚,到時一定要我娶她。”湯洋洋回想了片刻說:“對了,有一次,我同她還有幾個朋友到梅嶺電影院看電影,在回家的路上,碰見查夜的,他們用手電筒照我們,我們發生爭吵,最後他們把我們帶到派出所,派出所裏有記錄,熊冬梅在記錄中說自己十七歲,在家待業。”
江峰律師緊接問過去:“你們到梅嶺電影院看電話有幾個人去的?”
湯洋洋回答:“一共有六個人。”
……
江峰律師又問:“起訴書指控你買過一盒複方甲基快諾酮長效避孕藥給熊冬梅吃,是否是事實?”
湯洋洋回答說:“是的,那是第一次性行為以後。熊冬梅在白天的一天下午乘大人都上班,我在家休息,溜進我家,在我房間與我發生性行為之後,熊冬梅坐在我床上對我說:“我們之間是超出了朋友限線,但我隻有十七歲,還沒有到結婚年齡。如果把肚子搞大了,真丟人,為了不讓雙方家人知道,為了不懷孕,叫我買一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