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她曾經的摯友偷偷跟人說的。

李麗一旦跟人交朋友,就很信任他們。

有了生活費就請她們吃零食。

你要是問她為什麼,她還會不高興地反問,“朋友之間不是這樣的嗎?我以前遇見的……”

“誰要聽她以前的事啊。”女生們得意地跟王長寧說。她們圍住他,七嘴八舌地報告自己知道的消息。

比如,如果她們能幫李麗做些事情,哪怕是衣服掉了,幫她揀一下,就能很輕易獲得零食,或者平時求不來的數學題答案。

在那個時候,她總是特別慷慨。

這不是傻是什麼?

那些女生偷偷地笑。‘

而且,擺脫李麗很簡單,隻要不理她就行了。隻需要兩三次不跟她講話,她自己都會不主動去找她們。

王長寧在聽到這個傳言的時候,氣的不行。

怎麼會有這麼傻的人,由著別人騙?

那天明明看著她很凶的,難道隻是間歇性地發脾氣?

他跟自己說,永遠不利用李麗,永遠不騙她,如果可以,他願意保護她。

做下這個決定的時候,他有些羞澀,仔細思考,卻得不到答案。

他懵懵懂懂的覺得,他想跟李麗親近。

他用好人緣打聽到了這些消息,卻大發雷霆地罵走了那些人。

因為長了一副清秀的娃娃臉,女生們都喜歡跟他玩。

還有高年級的女生們喜歡拿著零食過來找他,讓他喊她們姐姐。

他雖然是初中生,但也稍微明白些她們的心思。跟男生做朋友比較有麵子麼。因此,雖然不太喜歡她們,但是有零食送上門,他就抱著不吃白不吃的心思,全盤接受。這是他從小就有的待遇,並不覺得有什麼異常。

他注意著李麗的行動,一有時間,就跑到她們班門口看她在做什麼。

就這樣注意了兩年,等到初中畢業的時候才鼓足勇氣跟李麗打招呼。

“你是誰?”

王長寧還記得李麗說這話時稍微上挑的語氣,以及睜得圓圓的大眼睛。

她早已不記得他了,但他卻聽見自己心底的聲音。一見傾心。

這以後,李麗發現,她的視線裏,隨時隨地都能出現王長寧打鬧的身影。真是花心啊,她感歎。每天玩耍的女生,都不帶重複的。

如果是馬永貞,就肯定不會這樣。

馬永貞隻跟她一個人玩。

李麗托腮微笑。

後記

本文開坑於2014年3月19日,完結於2014年5月8日,曆時51天,共寫203167字。

寫這個後記,隻為了給自己一個交代,以紀念我完成了自己寫文路上,真正意義的第一本小說。■思■兔■網■

並不是第一次來 ,2013年初,曾來過月餘,或者不足一月。因為瑣事離開,心裏卻很遺憾。

後來打算開文的時候,就選擇了這裏,也算是之前的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