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總是講究實際的。所敬畏的,隻會是和自己切近而有關係的神。日本田崎仁義所著《中國古代經濟思想及製度》說:古代宗教思想,多以生物之功,歸之女性;又多視日為女神。中國古代,最隆重的是社祭(《禮記·郊特牲》說:“惟為社事,單出裏。惟為社田,國人畢作。惟社,丘乘共粢盛。”“單”同“殫”)。而這所謂社,則隻是一地方的土神(據《禮記·祭法》,王、諸侯、大夫等,均各自立社),並不是與天神相對的後土。《易經·說卦傳》:離為日,為中女。《山海經》和《淮南子》,以生日、馭日的羲和為女神(《山海經·大荒南經》:“東南海之外,甘水之間,有羲和之國。有女子,名羲和,方浴日於甘淵。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淮南子·天文訓》:“至於悲泉,爰止其女,爰息其馬,是謂縣車。”)。而《禮記·郊特牲》說,郊之祭,乃所以迎“長日之至”。可見以郊祭為祭天,乃後起之事,其初隻是祭日;而祭日與祭社,則同是所以報其生物之功。後來雖因哲學觀念的發達,而有所謂蒼蒼者天,摶摶者地,然這整個的天神和整個的地神,就和人民關係不切了,雖沒有政治上“天子祭天地”的禁令,怕也不會有什麼人去祭他的。日月星辰風雨等,太多了,祭不勝祭;亦知道其所關涉者廣,用不著一地方去祭他。隻有一地方的土神,向來視為於己最親的,其祭祀還相沿不廢。所以曆代以來,民間最隆重的典禮是社祭,最熱鬧的節場是作社。還有所謂八蠟之祭,是農功既畢之後,舉凡與農事有關之神,一概祭饗他一次(見《郊特牲》)。又古代視萬物皆有神,則有所謂中霤,有所謂門,有所謂行,有所謂戶,有所謂灶(均見《祭法》),此等崇拜,倒也有殘留到後世的。又如古代的司命,是主人的生死的(司命亦見《祭法》。《莊子·至樂》雲:“莊子之楚,見髑髏而問之。夜半,髑髏見夢。莊子曰:吾使司命複生子形,為子骨肉肌膚。”知古謂人生死,皆司命主之)。後世則說南鬥主生,北鬥主死,所以南北鬥去人雖遠,倒也有人崇拜它。諸如此類,悉數難終。總之於人有切近的關係的,則有人崇拜,於人無切近的關係的,則位置雖高,人視之,常在若有若無之間。現在人的議論,都說一神教比多神教進化,中國人所崇拜的對象太雜,所以其宗教,還是未甚進化的。其實不然。從前俄國在專製時代,人民捐一個錢到教堂裏去,名義上也要以俄皇的命令允許的。這和佛教中的阿彌陀佛有一個人皈依他,到臨死時,佛都自己來接引他到淨土去一樣。中國的皇帝,向來是不管小事的,所以反映著人間社會而成的靈界組織,最高的神,亦不親細務。假使中國宗教上的靈界組織,是以一個大神,躬親萬事的,中國人也何嚐不會專崇拜這一個神?然而崇拜北鬥,希冀長生,和專念阿彌陀佛,希冀往生淨土的,根本上有什麼區別呢?若說一神教的所謂一神,隻是一種自然力的象征,所以崇拜一神教的,其哲學上的見地,業已達於泛神論了,要比多神教高些。則崇拜一神教的,都是當他自然力的象征崇拜的麼?老實說:泛神論與無神論,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真懂得泛神論的,也就懂得無神的意義,不會再有現在某些宗教家的頑固見解了。
人,總是講究實際的。所敬畏的,隻會是和自己切近而有關係的神。日本田崎仁義所著《中國古代經濟思想及製度》說:古代宗教思想,多以生物之功,歸之女性;又多視日為女神。中國古代,最隆重的是社祭(《禮記·郊特牲》說:“惟為社事,單出裏。惟為社田,國人畢作。惟社,丘乘共粢盛。”“單”同“殫”)。而這所謂社,則隻是一地方的土神(據《禮記·祭法》,王、諸侯、大夫等,均各自立社),並不是與天神相對的後土。《易經·說卦傳》:離為日,為中女。《山海經》和《淮南子》,以生日、馭日的羲和為女神(《山海經·大荒南經》:“東南海之外,甘水之間,有羲和之國。有女子,名羲和,方浴日於甘淵。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淮南子·天文訓》:“至於悲泉,爰止其女,爰息其馬,是謂縣車。”)。而《禮記·郊特牲》說,郊之祭,乃所以迎“長日之至”。可見以郊祭為祭天,乃後起之事,其初隻是祭日;而祭日與祭社,則同是所以報其生物之功。後來雖因哲學觀念的發達,而有所謂蒼蒼者天,摶摶者地,然這整個的天神和整個的地神,就和人民關係不切了,雖沒有政治上“天子祭天地”的禁令,怕也不會有什麼人去祭他的。日月星辰風雨等,太多了,祭不勝祭;亦知道其所關涉者廣,用不著一地方去祭他。隻有一地方的土神,向來視為於己最親的,其祭祀還相沿不廢。所以曆代以來,民間最隆重的典禮是社祭,最熱鬧的節場是作社。還有所謂八蠟之祭,是農功既畢之後,舉凡與農事有關之神,一概祭饗他一次(見《郊特牲》)。又古代視萬物皆有神,則有所謂中霤,有所謂門,有所謂行,有所謂戶,有所謂灶(均見《祭法》),此等崇拜,倒也有殘留到後世的。又如古代的司命,是主人的生死的(司命亦見《祭法》。《莊子·至樂》雲:“莊子之楚,見髑髏而問之。夜半,髑髏見夢。莊子曰:吾使司命複生子形,為子骨肉肌膚。”知古謂人生死,皆司命主之)。後世則說南鬥主生,北鬥主死,所以南北鬥去人雖遠,倒也有人崇拜它。諸如此類,悉數難終。總之於人有切近的關係的,則有人崇拜,於人無切近的關係的,則位置雖高,人視之,常在若有若無之間。現在人的議論,都說一神教比多神教進化,中國人所崇拜的對象太雜,所以其宗教,還是未甚進化的。其實不然。從前俄國在專製時代,人民捐一個錢到教堂裏去,名義上也要以俄皇的命令允許的。這和佛教中的阿彌陀佛有一個人皈依他,到臨死時,佛都自己來接引他到淨土去一樣。中國的皇帝,向來是不管小事的,所以反映著人間社會而成的靈界組織,最高的神,亦不親細務。假使中國宗教上的靈界組織,是以一個大神,躬親萬事的,中國人也何嚐不會專崇拜這一個神?然而崇拜北鬥,希冀長生,和專念阿彌陀佛,希冀往生淨土的,根本上有什麼區別呢?若說一神教的所謂一神,隻是一種自然力的象征,所以崇拜一神教的,其哲學上的見地,業已達於泛神論了,要比多神教高些。則崇拜一神教的,都是當他自然力的象征崇拜的麼?老實說:泛神論與無神論,是一而二,二而一的。真懂得泛神論的,也就懂得無神的意義,不會再有現在某些宗教家的頑固見解了。
較神的迷信進一步的,則為術。術數兩字,古每連稱,其實兩者是不同的,已見上章。術之起源,由於因果的誤認。如說做一個木人,或者束一個草人,把他當作某人,用箭去射他,就會使這個人受傷。又如把某人貼身之物,加以破壞,就能使這個人受影響之類。萇弘在周朝,把狸首象征不來的諸侯去射他,以致為晉人所殺(見《史記·封禪書》)。豫讓為趙襄子所擒,請襄子之衣,拔劍三躍而擊之,衣盡出血,襄子回車,車輪未周而亡。就是此等見解。凡厭勝咒詛之術,均自此而出。又有一種,以為此地的某種現象,與彼地的某種現象;現在的某種現象,和將來的某種現象;有連帶關係的。因欲依據此時此地的現象,以測知彼時彼地的現象。是為占卜之術所自始。此等都是所謂術。更進一步則為數。《漢書·藝文誌》說形法家之學道:“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數,器物之形容,以求其聲氣貴賤吉凶,猶律有長短,而各征其聲,非有鬼神,數自然也。”全然根據於目可見、身可觸的物質,以說明現象的原因,而否認目不可見的神秘之說,卓然是科學家的路徑。惜乎這種學派中人,亦漸漸地枉其所信,而和術家混合為一了。《漢誌·術數略》,共分六家:曰天文,曰曆譜,曰五行,曰蓍龜,曰雜占,曰形法。蓍龜和雜占,純粹是術家言。天文、曆譜、五行、形法都饒有數的意味,和術家混合了,為後世星相之學所自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