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十二年等待入土為安(上)(1)(1 / 3)

當今社會上有一個怪現象:隻要一出問題,就有人會扼腕歎息是“製度問題”。似乎所有的責任與他的工作態度和工作質量好壞毫無關係,一切都是“製度惹的禍”。

真的是這樣嗎?

大同煤焦集團某礦職工家屬劉金蓮始終弄不明白,她那花兒一般的女兒被人告知突然自殺了,這消息如晴天霹靂。但最令她無法明白的是,在女兒自殺後的十幾年裏,她以一位母親的那份真摯感情去追問其女兒死因時,問題竟然變得如此複雜和困難——

劉金蓮的女兒名叫張喜榮。死亡時年僅24歲。生前與附近一煤礦男青年張某戀愛,並於1991年9月到民政部門領過結婚登記證。相處後感覺兩人性格和感情很不諧和,張喜榮一直不願過門到張某家生活,始終在自己母親劉金蓮家居住。

1992年6月27日中午前,張某來到劉金蓮家,說有事找張喜榮,於是張喜榮向母親告別後隨張某到了張某姨媽家。不知何故,兩個人下午又分開了,張喜榮獨自留在張某的姨媽家,張某則外出走了……晚上6時半左右,鄰居劉某回家後聞到屋裏有股刺鼻的煤氣味,經查找,發現是四層張某的姨媽家泄漏出來的,便急忙給張某打電話。張某趕回來,見門反鎖著,一腳踢開門,直奔廚房,關掉煤氣閥門。再轉身尋找留在屋裏的張喜榮,竟然看見張喜榮在煤氣管上上吊了。“喜榮!喜榮——”張某驚恐萬分地邊喊邊將張喜榮從煤氣管上抱下……這時,張某的姨媽和其姐妹等人聞訊趕來,幾個人慌忙將張喜榮送往醫院,經醫生檢查,張喜榮早已死亡(以上情節是事後張某向公安人員描述的)。

張喜榮的母親劉金蓮是第二天一早才知道女兒出事了。當她趕到醫院時,任憑怎樣的哭天喊地,女兒冰冷的身子直挺挺地躺在那兒,再也不可能回應一聲“媽媽”了……

女兒死得突然,死得叫母親劉金蓮無法接受。“前一天離家的時候,還好端端的,今兒個咋就沒有了……我的榮榮你死得好冤!死得好慘啊!”劉金蓮抱著已經僵硬的女兒屍體,幾度昏死。

劉金蓮對“女婿”張某早就不滿意,如今女兒不明不白地“自殺”,能這麼簡單地了事嗎?“她不會自殺的!”這是母親的第一個直接反應。

於是在對方提出火化時,劉金蓮堅決反對:“是你們殺了我女兒!你們是凶手!”

劉金蓮一邊流著悲痛的淚水,一邊強烈要求公安部門作調查,並且製止對方火化女兒張喜榮的屍體。

醫院隻得把張喜榮的屍體暫時安置在醫院的太平間冰櫃裏……十幾天後,一份由當地礦區公安分局出具的關於張喜榮之死的調查報告到了劉金蓮一家手裏:

經大同市公安局法醫對張喜榮屍體進行第一次解剖認定:

1.死者屍體呈鮮紅色,血液中含有CO,屬40%的輕度中毒。

2.死者頸部索溝有表皮剝脫皮下出血反應。

3.死者張喜榮係生前縊死。

“不!我女兒不會自殺的!她憑啥要自殺?她剛剛拿下了大專函授考試……她好好活著,榮榮不會自殺的!絕對不會……”劉金蓮拿到“調查報告”的一刹那,還沒有說完話就又昏死過去。

當她醒來的第一個反應是:找懂行的人來看這份“調查報告”裏的問題。“懂行的人”很快告訴她:這份“調查報告”裏的結論有“技術問題”,“CO中毒的典型臨床表現是麵呈桃紅色!他殺可能非常大”。

本來就認定是那個不懷好意的“女婿”殺了自己女兒的劉金蓮更堅信女兒是被人害死的。她找到礦區公安分局追問,公安分局的人告訴她:我們的鑒定就是這個樣,你女兒上吊自縊的事實不容置疑。

“這不是事實!你們在胡說!”樸實的農家婦女劉金蓮一聽公安部門的答複就跳起來。她是女兒的母親,比誰都了解女兒的心:早在兩年前,女兒曾與一直糾纏自己的“男友”張某出現矛盾,後來發展到鬧翻要分手的地步。但張某死活纏著張喜榮不肯撒手,甚至到後來想用“結婚證”死死拴住張喜榮,以為這樣可以使張喜榮“回心轉意”。但之後的日子張喜榮不僅沒有改變想與張某分手的主意,而且一直居住在自己的娘家。在“上吊自縊”的幾個月前還將張某送她的“彩禮”全部退還,準備同張某徹底斷絕關係。

“榮榮對這樁婚事早就不滿意,早就不想理那人了。可那姓張的厚著臉皮死活不放過榮榮……”劉金蓮過去為了女兒的臉麵,從不願對外人說這樣的事,可現在女兒沒了,她再也不想隱瞞什麼了。

劉金蓮一家的狀況令人同情。就在女兒“自縊”前一年,劉金蓮的丈夫已在一次礦難事故中身亡,留下她和兩個未成年的兒子。女兒榮榮是唯一可以與她一起支撐這個破碎的家的親人,這也使得女兒經常會把埋在心頭的所有委屈無一遺漏地訴說給母親聽。

“我了解孩子,她絕不會自殺的!她憑什麼要自殺?她要是有三長兩短的想法能不告訴我當媽的?”劉金蓮認定如果不是張某迫害或動手殺害她的女兒,不可能有現在的這個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