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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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奮鬥》

第一章 童年趣事(修)

謝居安出生在這個海濱小村子裏,這個村子叫謝家村,出生於這個特殊年代。雖說是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但在這個時代,許多東西都是公有的,鎮裏有公社,村裏隻有供銷社,買賣的事情不能自個兒做,不然被抓住的話,按照投機倒把罪論處,可不僅是坐牢論罪那麼簡單,還要在村裏、鄉裏遊街,甚至在縣城裏遊呢,有的連祖宗十八代都被揪了出來。村民們被宣傳灌輸這些,都不敢下海捕魚摸蝦之類,因為這海屬於國家的,海裏的一切東西也是屬於國家的,誰敢不經大隊批準,私自下海按偷國家資產同罪論處。

謝家村靠著近海,怎麼說也是海產豐富,豐富到什麼程度呢。有一年,五月初五端午節,大隊組織各生產隊下海拉網捕魚,結果剛好遇上黃花魚回遊期,一天單黃花魚收了幾十擔,蝦蟹無數。除了上送公社外,大隊組織分魚到生產隊,由生產隊分魚到戶,弄得全村各家各戶,把這些魚又是煎又是燉的,花樣百出,幾天都吃“魚宴”。分出去後,還有很多的魚沒著落,賣又不能賣,怎麼辦?村大隊的大隊長出了個主意,這年頭化肥很緊張,不如把剩的分給各生產隊,埋到地裏當肥料,下半年說不定圖個好收成,也不失為一種辦法,於是,大隊組織又是分魚,生產組織埋魚,忙得不亦樂呼。

說到土地,謝家村的土地可是少得多,而且大多數都是公社組織圍墾開荒,鹽鹹地又多,這裏除了種地瓜外,還是地瓜,水稻自然別想長成。先人說過,勞動人民是很有智慧的,地瓜吃多也怕,而且不容易保存,會爛掉的,就把地瓜切成一片一片的,再曬幹後成了地瓜幹,就可以儲存好久;還可以磨成渣,用細紗裹住,榨出澱粉來,總之花樣翻新。

幹活是沒有私活的,地是生產隊的,海是國家的,隻有生產隊集體的活,幹完一天計一天的工分,一年一合計的,青壯年按百份百計,未滿十八歲和超過五十歲的,按一半工分計。工分作用是,在生產隊把收成上繳鎮糧食站,和扣除來年的種子糧後,剩餘的糧食就可以拿來分配,按各戶的工分總積分,分配糧食。

謝居安家裏有五口人,除了父母親,還有比他大五歲的大姐謝小英和比他大一歲的二姐謝小敏,他是家裏的獨苗苗,在農村長期的傳統習俗影響下,自然成為家裏重點愛護的對象。除了父母是按全工分計,三個孩子自然沒有工分,所以家裏年年都是超支,分配到戶的糧食逐年變少了。

為了改善這種狀況,父母決定向隊長,家族裏的堂叔說情,花了一支大前門的煙,攬下幫隊裏放牛的活,也給三個孩子找到活幹,賺些工分。從此,放牛成了二位姐姐的主要任務,而謝居安自從被他放的牛撞一次和踢一次後,在父母懷裏撒嬌訴苦,說什麼再也不去放牛了,由此而脫離放牛任務的行列了。隨著孩子們長大,家裏的超支狀況在慢慢改善著。

謝居安五、六歲大的時候,由於營養不良,整個人長得像豆芽菜似的,繼承父親的血統,長得有些蚴黑,雖然個頭長比族裏其他同齡的堂兄、堂弟矮個拳頭,卻是一個小團體的中堅份子,什麼耍人的騷主意均是他出的,因為人長得矮小、機靈,長輩和同伴們戲稱他為"瘦皮猴"。

說起這個小團隊,團裏的老大自然是族裏同齡的叔叔輩,大家之所以稱他為老大,是因為他家裏有很多小人書(其實是圖書),還會講些故事;謝居安排列為老二,因為他鬼點多,常常出主意,組織大家去捉弄別人,或做遊戲,或海邊釣魚,或下海偷魚摸蟹。

在這個物資和精神極度匱乏的年代裏,吃的事情自然是頭等大事,套用謝居安鄰居嬸子一句話,“如果有米粥讓我管個飽,死了也甘願”。有次鄰居家的叔叔結婚,都有上一盤大塊的肥豬肉,小居安和同桌的叔伯們打賭,說能吃下整盤的肥肉,大家都不信,“你個“瘦皮猴”,人矮個小肚皮扁,能吃下近二斤的肥肉,誰會相信呢?賭了”,結果小居安可謂風卷殘雲,不到十分鍾把盤子裏的肉給吃光了,還把盤底的油湯喝得一滴不剩,贏了桌上那包煙,可接下來幾天有得罪受了,拉肚子拉個不停,進油太多了。

還有次,姑姑來家裏做客,家裏準備了一大碗的點心,小謝居安早早地坐在桌旁,下巴靠在桌上,眼睛一動不動地盯著那碗點心,口水不自覺地滴到桌麵上,弄得姑姑很不好意思,問“小安,想吃麼”?小謝居安點點頭,吞了口水說“姑姑,我不敢想吃,阿媽會罵我的”,姑姑拿來小碗分了他一份。

這年代,小孩們太饞了,所以最能讓團裏眾人高興的有幾件事。

其一是生產隊播種、收成的時候,他的小團隊就開始有計劃地出動,分做幾個小隊,有探風、行動、收尾的,看到隊長和看管人員不注意,潛伏在曬小麥或花生場子邊,開始偷起東西來,然後不顧後麵看管的生產隊長或會計吆喝和詛罵聲,彙聚到預定地點開始論功行賞,倒有點像地下黨活動方式。花生當然可以現吃的了,小麥就隻能叫收尾小組拿去換饅頭,在他們眼裏,才不管這些是不是種子糧,有得吃就樂了,他們的理論是:"吃完花生,可以種大豆;吃完小麥,可以種地瓜",渾然不覺這是可恥的,反而樂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