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育兒篇(7)(2 / 3)

學會用欣賞的眼光去發現孩子,家長應努力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是要用全麵的眼光看待孩子,不要隻是盯著某一個方麵。除了關注孩子的學習成績外,孩子的性格、文明禮貌、勞動表現、交往情況、文體才能、興趣愛好、動手能力、衛生習慣等等,都是評價孩子的因素。這樣,就不難找到表揚孩子的內容。

二是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孩子,不要一成不變看孩子。要善於拿孩子的今天比昨天、比前天,而不是跟別的孩子比。比如某次作業或者考試有進步,某天表現得較好,某次顯得大方,某次想出了新點子……都應及時肯定,也許這些細微的優點便會是“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

三是要用辨證的眼光看待孩子,不要一棍子打死。要具體事情具體分析,盡可能從多個角度去了解分析。比如說孩子的某次作業沒做好,錯誤較多,應該看看哪些題錯了,出現錯誤的原因是因為不認真,還是根本不懂,或者是孩子抄錯了題。這樣,即便是批評,孩子也服氣。

七、放開手,讓孩子自由成長

爸爸喜歡釣魚,孩子很小的時候就跟著爸爸去釣魚。孩子喜歡玩爸爸釣上來的各種魚,慢慢地對魚產生了興趣,向爸爸提了很多問題。時間長了,爸爸已經回答不上孩子的提問了,所以幹脆買了一些書,一有空就跟孩子一起學習有關魚的知識。就這樣,孩子逐漸掌握了很多關於魚的知識,周圍的人們也經常問他一些有關魚的問題:“喂,魚博士,告訴我這是怎麼回事?”這樣一來,孩子更加喜歡學習魚類知識了。

為了刺激孩子的學習熱情,爸爸又送給他的孩子一套高中生物書,當時還是小學生的孩子居然順利地讀完了其他同齡人想都不敢想的書。小小的他自然而然地想著將來要當魚類專家,後來他果然順利地考上了水產大學。

從上麵這則故事我們發現,爸爸並不是一味束縛孩子,而是給他提供一個可以自由發展的環境,鼓勵孩子朝著他喜歡的方向努力。孩子本來就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個體,即便在年幼時他沒有太多自主的能力,但是這並不妨礙他對世界的探索,當孩子去嚐試某些有意義的新鮮事物時,家長要做好的就是鼓勵和保護。

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提倡對孩子要解放頭腦、雙手、眼、嘴、空間、時間。其核心就是多給孩子們一點自由。那麼,家長應該給孩子哪些自由呢?

首先是時間自由。孩子不能除了學習還是學習,要讓孩子有自由支配的時間。可以讓孩子自己製定計劃,什麼時候學習,什麼時候看電視,什麼時候讀課外書,之後父母可以審查孩子的計劃是否合理,提出建議,對計劃進行修改和完善。在每一個時間段裏,家長要做的就是督促孩子嚴格執行計劃,這對孩子的身心健康發展和良好學習習慣的形成大有好處。

其次是言論自由。家裏的事情可以適當谘詢一下孩子的意見,不單可以鍛煉孩子的表達能力,還可以培養孩子的思維能力。家裏來了客人,應該主動向孩子介紹,積極創造機會讓孩子參與進來,這樣一方麵能讓孩子吸收許多有用的東西,可以拓寬孩子的知識麵,此外,從傾聽中,可以鍛煉孩子的語言表達能力。

第三是個性自由。有些家長總是希望培養出讓他們省心、少惹麻煩事的、像小大人一樣規規矩矩聽話的孩子。這種家長的控製欲很強,表麵上承認尊重孩子的願望,但這種尊重往往隻是因為孩子的願望正好與他們的要求一致;如果孩子稍有不從,他們就會強迫孩子服從其管教。孩子是個自由的個體,他們有自己的思維方式和表達方式,我們不能任何事都讓孩子按自己設計好的思路做下去,也要讓孩子有自己的見解,培養孩子的個性,創造時機讓孩子盡情發揮、創造,孩子從中得到自信,這樣,孩子的各個方麵才能得到全麵發展。

第四是勞動自由。經常看到有的家長因為怕孩子給自己“幫倒忙”而剝奪了孩子勞動的權利,殊不知勞動是自立的基礎。勞動中有很多樂趣,作為家長,不應該害怕會影響孩子的學習而不讓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勞動,更不能包辦,要讓孩子自己學會照顧自己,比如洗一洗自己的衣服,打掃自己的房間,幫父母刷洗碗筷等,在勞動中孩子學會獨立,樹立信心,這樣,在學習中、生活中遇到各種各樣的矛盾和困難,他就能有信心,會想辦法去一個個解決它,通過他們自己不斷努力,解決了一個個問題,他們也就一步步地長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