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錯身而過。康正穿上自己的鞋子。
他打開門,往外麵踏出一步。風吹痛了眼睛。
他試著去想園子,但那個心愛妹妹的麵孔,現在卻無法清晰浮現。
過了一會兒,加賀從屋內出來了。
“我和署裏聯絡了。鏈條鎖的事,您願意說真話吧?”
好——康正說著點點頭。
“你以為我會殺掉凶手嗎?”
“好犀利的問題啊!”刑警笑了。“我相信您,真的。”
“好吧,我就當作是這樣吧。”
開關內部沒有連接起來是因為——
希望以後有機會能再和你一起喝酒——如果這麼說的話,他會出現甚麼表情呢?康正如此想象著。而這個想象也稍稍撫平了他的心。
“總覺得好像白忙了一場。”
“您是指?”
“誰殺了園子——也許隻知道這一點就夠了。”
加賀甚麼都沒說,指著遠方的天空。
“西邊好暗啊。”
“也許會變天吧。”
康正抬頭觀看天色,也好讓眼淚不會掉下來。
解說 非整除的“除法文學”
我知道有種讀者,他們在閱讀一本書前,是絕不會去看相關介紹的,導讀自不待言,甚至連封麵、封底文案都盡量略過。究其原因,不外乎想摒除先入為主的觀念,以最純粹的心態欣賞作品,某方麵來說也是種自保——尤其是推理小說,既然不知何處會有泄漏關鍵劇情的危險,隻好杜絕一切可能管道。
那麼,可以想見這類讀者在讀完《誰殺了她》之後的反應。“啊,這樣就結束了?”“凶手到底是誰……”“該不會沒寫完就出版吧?”諸如此類的疑惑。
從這點來看,有點預備知識或許比較好,若是讀過先前獨步出版的東野圭吾隨筆集《大概是最後的招呼》,對本書的“預防針”就更完備了。裏頭詳細記載了這麼寫的理由:一般的猜凶手小說,讀者心態就像《名偵探的守則》其中一篇(意外的凶手)所描述,會以類似賭馬的賠率來猜凶手,並不會認真去推理。東野百般考量之下采用這種寫法,目的就是強迫讀者一起動腦(借用古典推理的理念來說,就是與偵探來一場“智性遊戲”),可說是一種嚐試。本書在日本出版後編輯部接到數不清的詢問電話,網絡上也引起廣泛討論,就這兩點來看算是成功的——盡管作者出版前老是擔心讀者前來抗議。
會擔心是有理由的。可能有人認為東野杞人憂天,即使是推理小說,結尾不明或是交由讀者決定的作品所在多有,何必這麼提心吊膽?但《誰殺了她》與所謂“開放式結局”或是“哪種結局都不好,幹脆沒有結局”的 riddle story 式(謎題故事)寫法不同,主角康正與係列偵探加賀,最後明顯對真相是有定論的(還特地暗示垃圾筒裏的藥包與慣用手的線索,擺明是給讀者的餌)。換言之,這不是“結局交由讀者決定”,而是“我有準備結局但就是不告訴你”,說難聽點,等於是和讀者作對。也難怪東野會惴惴不安了。
究極本格推理的一場實驗
本書為加賀恭一郎係列的第三作,前承《沉睡的森林》、《惡意》,但對這位主人公的背景並沒有額外“承上啟下”的著墨(頂多重提一次他拿過兩屆全國劍道冠軍)。內容方麵,也多集中在案件的鋪陳,以及為重現真相的反覆辯證,劇情線相對單純,以現今觀點來看,或許會被說成是“推理多故事少”的小說。
不過我們知道,在“致力於描寫人性的東野”之前,他也有過一段本格推理的求道時期,努力探索內心所能想到的解謎形式。《放學後》、《十字屋敷的小醜》、《沒有凶手的殺人夜》、《雪地殺機》、《名偵探的守則》等書都蘊含東野對“本格推理”的想法、期盼與改革,因而接下來會寫出《誰殺了她》如此具實驗性的作品,也就不意外了。
他在推理界的前輩土屋隆夫說過:“偵探小說是除法的文學。”提出“事件÷推理∥解決”的算式,主張案件經由推論得出的真相,不能留有任何“餘數”(未解決的部份)。《誰殺了她》的結尾,無疑留下了餘數;然而,這個餘數是否真如想象的那麼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