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仲謀搖搖頭。
江州市區倒是經濟發達,但像武功區這樣的貧困地區,民風彪悍,學武之人基數多,加上貧窮,想用命換錢的人大有人在,能給大老板當保鏢,至少待遇要強過種莊稼和打工。
此時兩人走到武隆廣場的時候,已經擠滿了人,附近居民都躲在陽台上用望遠鏡盯著自己認識的人上台,擂台下全是那些遠道而來的遊客。
這擂台大約有籃球場那麼大,隔成四個區域,每次四組。
台上自由搏擊正和一個蒙古摔跤手對弈,引來觀眾陣陣喝彩聲。
陳仲謀看兩眼就覺得無趣。這些人選手還在是如白鹿所言,就是娛樂大眾的存在,一點點套路加上蠻力技巧。
不要說屠狗人精湛的刀工了,就是和安中勳不用匕首,都能把他們全打趴下。
正回頭要找白鹿離開這裏,有個女孩在他麵前看了兩眼,隨後皺著眉頭跑過來。
“小仲謀!”
陳仲謀疑惑,看著眼前帶著蛤蟆墨鏡一頭波浪發的精致女人,上下一身打扮透著城市的氣息。
但是他很陌生。
“請問你是?”
“喲喲喲!變得更帥了就不認識我了!?李婉啊!薛宋的同學加閨蜜!”靚麗女孩摘下蛤蟆墨鏡捏著伸出手將陳仲謀的連擠在一起,不滿道:
“該死你!當初你眼裏隻有薛宋那小妮子,現在居然連我都忘記了!”
“哦!是婉兒姐啊!”陳仲謀終於想起來。
這個女孩是當初是薛宋的朋友,以前在江州的時候,薛宋帶她見過陳仲謀幾次。幾年前的交集不多,要不是提及薛宋,陳仲謀未必能想起來她。
‘不知道薛姐姐怎麼樣了?’陳仲謀心中一笑。
薛宋是他流落江州第一個給了他一個饅頭的人,他想起那一年的冬天江州沒有下雪,但是空氣陰冷潮濕,即使他在身上塞了很多稻草和報紙都無法抵禦那種寒冷。
時隔三年,現在的他已經修練到可以抵禦寒冷,依然記得那一天的刺骨和饅頭的溫度。
雖不能報恩,但時刻心懷感激。
‘我隻和李婉見過幾次麵,而且都是在我跟乞丐沒區別的時候,沒想到她居然能認出我來。’
想到此處,陳仲謀掙脫她的雙手一笑,問道:
“婉兒姐,你怎麼來武功區了?”
“你還敢說!應該是我問你才對!”
李婉直接一伸手,用鴿子窩夾著陳仲謀的腦袋,氣鼓鼓的問道:“你幹嘛不辭而別,三年啊!我家薛宋天天念叨你都快成神經病了!你倒是給個消息也成啊!還有!你個小子現在不學好!居然敢來武功區這種危險的地方!”
“你個高中生不好好讀書,竟然敢跑到這裏瞎玩!你一個人還是和你的趙叔一起的!”
“...”
一股玫瑰花香伴隨著一團柔軟瘋狂擠進陳仲謀的鼻子,觸感直衝腦袋。他輕輕在李婉背後一按,李婉頓時一聲嬌哼,如同被觸電一般閃開。
“那個...我和朋友一起來的。”
被人當小孩用這種方式訓斥,哪怕是陳仲謀這樣心誌堅定,也不免臉上尷尬。
尤其是白鹿,在一旁偷笑不已,顯然之前一臉淡然甚至嚴肅,受著大人物追捧的陳先生也有克星。
“喲,哎喲!這小姑娘是誰?你的小女朋友?”
李婉立刻注意到他身後偷笑的白鹿,眼眸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