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唯物辯證法,幾乎無人不知,卻又鮮有人解。
很多人把辯證法掛在嘴邊,口口聲聲要學辯證法,心裏可能卻在想,辯證法就是耍貧嘴,就是變戲法,就是這樣說也行,那樣說也行,怎麼說都行。
為何會如此,原因可能在於,我們並沒有真正懂得:到底什麼是辯證法?辯證法到底有何妙用?
毛澤東的《矛盾論》,是讓我們從根本上懂得辯證法的文獻,也是讓我們領悟辯證法妙用的著作。
辯證法是一套理論,學習了辯證法,不代表就能領悟其妙用。我們要謹防把辯證法搞成新教條,隻記住幾句話,平時思考則根本不用。
真正領悟辯證法的妙用,就要樹立辯證思維,錘煉辯證思維力。我們學習辯證法,不是目的,目的應該是,自覺運用辯證思維來分析問題。
辯證法與辯證思維有關聯,但不是同一回事。辯證法是要學的,辯證思維是要錘煉的。
辯證法以矛盾法則,即對立統一法則為根本法則。辯證思維力則是自覺運用矛盾法則,用對立統一觀念去思考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閱讀《矛盾論》,不僅有利於我們掌握辯證法的法則,而且有利於我們樹立辯證思維方式,提升辯證思維力。
它提供了提升辯證思維力的九大法則,或者按照武俠小說中的說法,描寫了九大招式。領會這九大法則或九大招式,自然就提升了辯證思維力。
經典地位
《矛盾論》寫於1937年,與《實踐論》一樣,是毛澤東在中國人民抗日軍事政治大學的講稿《辯證法唯物論講授提綱》的一部分,是第三章《唯物辯證法》的第一節。新中國成立後,毛澤東對《矛盾論》作了較大修改。《矛盾論》《實踐論》在毛澤東看來,是“不能不寫的”著作。在回顧寫作“兩論”的原因時,他曾說過:“任何國家的共產黨人,任何國家的無產階級的思想界,都要創造新的理論,寫出新的著作,產生自己的理論家,來為當前的政治服務。任何國家、任何時候,單靠老東西是不行的。……我們在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末期和抗戰初期寫了《實踐論》和《矛盾論》,這些都是適合當時需要不能不寫的。”
《矛盾論》在毛澤東的哲學思想中,具有不可匹敵的地位,曾被評價為毛澤東的“頂峰之作”,是“傲視古今的哲學雄文”,它具有“偉大的卓見”,把唯物辯證法推進到了“一個光輝的新階段”,是“毛澤東思想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係的哲學基礎”。《矛盾論》對之後中國社會的影響是巨大的,其中的某些經典觀點,如矛盾普遍性、矛盾特殊性、共性與個性、內因與外因、主要矛盾與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麵與次要方麵、矛盾的同一性和鬥爭性等等,基本上已經家喻戶曉,耳熟能詳,並內化到眾多人的思維方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