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 清王朝與“興亡周期率”(2 / 2)

清王朝為什麼無法跳出“興亡周期率”呢?根本原因是由封建君主專製製度所決定的。毛澤東同誌在講到中國共產黨已經找到“能跳出這周期率”的“新路”時,強調的是“這條新路,就是民主”,“隻有讓人民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隻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民主”同“君主專製”正好是冰炭不容的兩極。在君主專製政體下,皇帝是主宰一切的絕對權威,臣僚百官對百姓固然可以作威作福,對君上也隻是仰其鼻息的奴才,哪裏容得了“人民來監督政府”?郭成康同誌對這一點有著頗為獨到的見解。他在論述康、雍、乾“盛世光環掩蓋下的隱患”時,特別強調“皇權的過度膨脹”,認為這是“康乾盛世的最大隱患”,“這個隱患的逐漸暴露,恐怕對康雍乾時代國勢轉衰更有其直接的促進作用”(《康乾盛世曆史報告》,64頁,北京,中國言實出版社,2002)。他從乾隆中期以後迅速蔓延的政治腐敗、事關國家與民族命運的決策嚴重失誤和中華民族人才消磨和思想窒息三個方麵,具體分析了一個不僅沒有人民監督甚至沒有任何製約的獨斷權力,怎樣不可避免地不斷削弱自己的統治基礎,最後導致這個政權分崩離析,眾叛親離,自取滅亡。

拿反對官員貪黷腐敗來說,封建帝王並不是不知道反腐肅貪是事關政權存亡的頭等大事。康熙皇帝就曾在上諭中多次強調,“官以清廉為本”,“治天下以懲貪獎廉為要”(《康熙政要》,卷15)。他在親撰的《廉靜論》中強調說:“自為吏者有貪私之實,而後重廉潔之名,故尤以廉為貴。”“吏苟廉矣,則奉法以利民,不枉法以侵民;守官以勤民,不敗官以殘民。民安而吏稱其職也,吏稱其職,而天下治矣,故吏尤以廉為貴也。”(同上書,卷13)他甚至說過:“別項人犯,尚可寬恕,貪官之罪,斷不可寬。”(同上書,卷15)從康熙到乾隆,皇帝對查出的大臣貪汙案件的處理也確實不可謂不嚴。可是,客觀現實卻是懲貪愈嚴,貪風愈熾。原因何在呢?原因在於,僅僅靠官德的提倡難以抵擋巨大物質利益的誘惑;事發後嚴刑峻法的懲處也不能完全打消貪官們心存僥幸的妄念。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還得有賴於對權力有著嚴密製度化的、多種形式的、有廣泛群眾參與的有效監督,而這一點,在封建專製政治下自然是無法做到的。

胡錦濤同誌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強調:“要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健全民主製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進一步把我國社會主義政治製度的優越性發揮出來,為黨和國家興旺發達、長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製度保障。”認真地、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這些政治理念,就是我們能夠跳出“興亡周期率”的根本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