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1章 隨康納女士的兩次采訪(2 / 2)

康:移民局給農民的實物兌現費用,你們是怎樣管理的?村:農民是一戶一個賬本,統一由會計保管。

康:賬本裏都記哪些項目?

村:建築材料、原有的實物?房屋、林木、豬圈及搬遷費用等。

康:這些實物折成的賠償費,由誰來管理?村:由村裏統一管理。

康:支出這些錢,由誰來定,是村長,還是農戶?

村:農民自己簽字,村裏就撥錢給他。康:農民若想自己建房,你們給錢否?村:隻要是他們計劃內的錢,就給他們,但必須是合理的使用。

康:村裏怎麼保證這些錢的使用?

村:必須見到他們購買的實物,才能確定開來的發票有效。

康:你們是否不給農戶現金。

村:也給,如買小五金、小木料時用的現金。

康:你們的住房怎麼建設?

村:全部自建,我們讓老百姓自己找人建房。

康:農民找的建築隊建房,怎麼付款?

村:等到建築隊把房建好,農戶認可時,由村裏付款(當然是在農戶賠償費的範圍之內)。

康:你們有無公共積累資金?

村:有,像補償給建學的錢,還有賠償的山坡的樹木,還有賠償的淹沒的小企業之類。

康:這些公用資金怎麼支出?

村:這些錢用在教育方麵或公共衛生方麵,但必須有村中兩委(黨支委和村委)研究通過。

康:公用資金有無用於擴大再生產的設想?

村:有。

康:現在你們村還有多少公用資金?

村:還有120萬元。

康:原來呢?

村:有250萬元。

康:你們村有多少農戶?

村:387戶。

康:聽說你們隻建了355戶房子,剩餘的32戶咋辦?住什麼?

村:村裏的人不一定同時搬來,還有一部分農戶在外邊的村落戶了。

康:聽說搬遷補償費沒有給夠,以後給否?

村:以後要給夠,不給夠是暫時的。

康:用賠償費蓋房.錢夠不夠?

村:有的農戶夠,有的不夠。康:不夠的人有多大比例?

村:百分之七十。

說話間走至村口處,村長指著麵前一座不錯的房舍說:“這家主人叫李好成,他的房子蓋的蠡,超出補償費7000多元。”

康:換個話題吧,你們村有多少人從事農業生產?

村:百分之九十。

康:這個數字與原來的一樣嗎?

村:原來有百分之九十五。

康:差去的這部分人是去做生意了嗎?

村:是的。

康:土地比在山上怎樣?

村:地少了,在山上人均2畝地,但是山上十年九旱,缺水,收成差,現在人均8分地,都是水澆地,土質也好,還能用拖拉機耕作。

小浪底工程,將使濟源的四個鄉鎮約4萬農民告別故居,走向移民新村。

隨康納女士的兩次采訪,在這位年逾半百的異國人身上,體察到了她對人的關心、愛護及對人的精神和物質的需求的尊重,更感到她對自己事業的敬重和珍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