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考場上的作弊奇觀(1 / 2)

第一個:順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順天鄉試,同考官李振鄴等受賄,錄取爵高厚賄者田耕與鄔作霖為舉人。順治帝指示吏部、都察院會審。結果李振鄴、陸貽吉(科臣,行賄者)、田耕等7人立斬,7家老幼家產籍沒入官,妻兒子女百餘人流徙尚陽堡(遼寧開原東40裏),另有25人受牽連,被流徙。

第二個:與此同時,江南鄉試也發生嚴重舞弊現象。主考官方猷、副考官錢開宗與同考20人錄取120名舉人。其中很多是通過關節錄取的。事情因一部《萬金記》泄露。“方”去一點為“萬”,“錢”去右半為“金”。“萬”、“金”指兩主考官和副考官。順治聞之,令將2人與同考殺頭,妻子家產籍沒入官。

第三個: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順天鄉試,正副考官修撰李蟠、編修薑宸英營私舞弊,受賄或憑關係錄取舉子。工部尚書熊一瀟為兒子熊本,左都禦史蔣宏道為兒子蔣仁錫能夠中式而“直獻囊金滿萬”。熊本隻14歲,他們就由魏嘉謨為他代筆3場。督捕右堂劉國黼,考前幾天晚上跟薑宸英、李蟠打了“招呼”,他的兒子就中了。考場正門沒打開,題目就已有人知道了;還沒放榜,狀元就預報了。此事鬧得沸沸揚揚,禦史鹿祜疏參。康熙帝說:“此科考試不公已極,且聞代倩(代考)之人亦複混入,著將舉人齊集內廷複試。”經過複試,原來中式的舉人有的取中,有的落第。最後薑宸英被逮捕下獄,死在牢中;李蟠謫戍。

第四個: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順天鄉試。試榜一公布,無名者大嘩。因為錄取的多是鹽商弟子。主考官為左必蕃,副考官為趙晉。盛怒的舉子把“貢院”改為“賣完”。貢院門前貼對聯一副:“趙子龍渾身是膽,左丘明有眼無珠”,直刺兩主考官和副考官。康熙帝令尚書張鵬翮、總督噶禮和巡撫張伯行共同審查。想不到噶禮與張伯行竟互劾。康熙令尚書張鵬翮與穆和倫先後審查噶禮與張伯行,均認定張伯行有罪。康熙帝相信張伯行清白,對張、穆結論懷疑。於是又令九卿、禦史、給事中會審,才查出噶禮與左必蕃勾結,胡作非為。結果噶禮與左必蕃革職,趙晉等人處決。

第五個:鹹豐八年(公元1858年)順天鄉試,主考是文淵閣大學士、戶部尚書柏葰,副考官是戶部尚書朱鳳標、都察院左副都禦史程廷桂,同考官是編修鄒應麟、浦安等人。考試結束後錄取了一名戲子平齡為舉人,引起議論。禦史孟傳金報告議論,鹹豐帝命令複查試卷,發現50份試卷有問題,如朱、墨2卷(舉子考卷用墨寫,叫墨卷;讓人將墨卷謄寫一遍,編號而不書姓名,給閱卷大臣看的叫朱卷)不符。鹹豐帝大怒,剝奪了柏葰職務,令載垣、肅順等會審。查出溝通關節、改動朱卷等違法行為。此案涉及麵廣。直接參與者有柏葰家人、鄒應麟、浦安、兵部主事李鶴齡、刑部主事羅鴻繹等人。還涉及兵部尚書陳孚恩的兒子。肅順素與柏葰不和,堅持嚴辦。最後柏葰與李鶴齡、羅鴻繹、浦安處死,朱鳳標革職,陳孚恩降一級,程廷桂發往軍台效力。

盡管清王朝對作弊行為嚴肅查處,但舞弊行為在整個清朝科舉考試中不斷出現。同治朝就不嚴格了。《異辭錄·考試公然犯規》說,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會試,有舉人把攜帶入場的書掉在地上,有人撿起來交給檢搜王大臣。王大臣放進袖裏,說:“為什麼帶賬本進場?”光緒年間,考生把滿裝書籍的藤箱拉進試場,這樣公然的犯規行為都沒有人禁止。

第一個:順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順天鄉試,同考官李振鄴等受賄,錄取爵高厚賄者田耕與鄔作霖為舉人。順治帝指示吏部、都察院會審。結果李振鄴、陸貽吉(科臣,行賄者)、田耕等7人立斬,7家老幼家產籍沒入官,妻兒子女百餘人流徙尚陽堡(遼寧開原東40裏),另有25人受牽連,被流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