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1 / 3)

房跟房中間間隔可是很大,而且還有一排樹木橫隔在中間,除非都沒吹冷氣、沒關門窗、三更半夜把搖滾樂音量轉到音響快爆炸的程度,不然隔壁間的人是不可能聽到任何一點聲響。

難不成,他跑去找過我?

“我中午跟原森一起吃午餐,聽他講過紀慈要帶你去人家的生日派對。”

“原來是這樣。咦?這樣還是不對!就算知道我晚上有出門,也不能確定我還沒回家呀!”

“因為……”他口氣頓一下,“我一整個晚上都坐在走廊上發呆。”

“啊?”

令人不甚滿意的答案,正想再多問一點時……

“到了,你先撐傘吧!”他從後座把傘拿到前頭,溫柔微笑地遞給我。

“好。”唉,笑起來好看的男人真可惡!

無言地接過傘來,先下車後,再繞到他那邊撐傘。其實雨傘對我而言,顯然已經來得太遲,早就全身濕透,不太需要。雖然是把大雨傘,但在這狂風暴雨的天氣中,兩人還是得相偎在一塊兒才能避免被雨淋到。

他人長得牛高馬大,我得撐得高一些,他才有辦法走路。

風大雨大,於是我雙手撐傘,可以穩固些。

不過,很顯然,我太自不量力了。雙手的力氣完全不敵這麼大的風雨,走沒兩三步,風一吹,雨傘就東倒西歪,照樣淋一身雨水。

“傘給我拿吧,你沒那麼大力氣。”他接過我的傘,“偎近一些,挽著我打石膏的手也沒關係,反正打上石膏是沒感覺的。”

“好、好的。”順著他的話,我伸手拉著他的手肘,但其實我隻是輕輕握著,他身上的傷勢我不是沒見過,昨天才觸目驚心,不可能今天傷就全部複原。

“嗬。”他忽然笑出聲來。

“怎麼了?”

“沒什麼,我想到我們第一次約會,是在文化中心散步。那天晚上,才走沒幾步就下大雨,我們倆急得想要找避雨的地方躲,結果我動作還慢吞吞的。雨已經變得很大,當時,你一時情急,就趕忙拉起我的手就跑。我還跟你說……”

“你當時還有條不紊地跟我說:‘不是應該我拉你才對嗎?怎麼會讓你來拉我?’對吧?”

“你也記得很清楚嘛!”

“因為,都下大雨了,你還太空漫步不說,在那種時刻還能講出這種話的人,實在不多,令人印象深刻。”

關於和他交往的日子,我沒有忘記過任何一個細節,何況是第一次約會。

但在這麼一個爛到不行的大雨夜裏,他不應該再提以前的事,那隻會使我好不容易得救的好心情,和礙於人情被他救的好臉色,又再度壞起來。

分手很久的情侶,還在這種夜晚談當年約會的甜蜜事,真令人想掐他,真想大力搖他的肩膀,吼道:“先生!你居然還有臉提那時候的事!”

好吧,我承認,自己就是心眼小。他在這件事上麵,本來就不是傷心者,所以我這個當年被他甩掉的舊女友,還一直懷恨在心。

要不是那時青春年少,我真的太過純情善良的話,肯定會施以報複手段。

年輕時隻知道傷心,不懂什麼叫做記恨,居然還對他表現得落落大方。頂多是回家後,自己躲起來痛哭,但隔天去學校見到他,依舊客客氣氣。現在想起來,實在覺得有風度是錯誤的,應該跟他大吵特吵,好好地賞他我這輩子學會的所有髒話,那種痛快的分手方法,才是正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