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澤與阿耀》撈月亮的人
第1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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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是九七大限,阿耀的父母終於下決心移民。
耀父是醫生,在商業區大廈內開私人診所。到澳洲當移民恐怕不能有這樣好的環境。但他決心已定:“大女二女已經嫁人,無需擔心。儲蓄夠我們夫婦後半生逍遙生活。阿耀聰明勤力,很會念書,沒有問題。”
阿耀今年十八歲,念理工大學預科。一年後如果成績優秀,可以升讀本校大二。他對自己未來甚有計劃,不打算即刻跟父母到異國他鄉。
耀父建議他再多為前途考慮,澳洲亦有好的理工科大學可以念。
阿耀說:“我在本市留久一點,就當陪伴大姊。”
事後,他對青梅竹馬的好朋友餘餘訴苦:“大姊嫁給差人,無論如何不能移民。二姊才嫁到加國。若果到澳洲念書,與父母居住城市分隔東西岸。一個家就這樣解散掉。我留在這裏比較開心。”
阿耀滿臉傷感。餘餘笑話他:“你真是牛奶仔。一個人住大屋是不是好驚?這樣好了,你到我家住,可以在我房間搭床。”
阿耀覺得女仔對他體貼,但他拒絕:“我們長大了,男女有別。”
餘餘嬉笑:“你跟我有什麼別?我早已知道你秘密。”
阿耀說:“但你屋企人又不知。我沒打算對你以外的人講哦。”忽然著緊地抓住餘餘手腕:“你沒有講出去吧?”
餘餘說:“癡線,這種事怎麼能隨便亂講?”阿耀鬆一口氣,餘餘又道:“但你太清靚白淨,乖乖地,還有潔癖,從不交女友,我想他們都多少猜到。”她與他頭碰頭,少男少女,一般稚氣可愛。但餘餘發育好,十分明麗。阿耀高高瘦瘦,穿白恤衫校服更顯得孱弱。
阿耀想,是的,伯父伯母一定是知道的。不然怎麼中五那年夏天同餘餘兩人過台灣旅行,對方家長隻略微擔心一雙少男少女的安全。餘餘家氣氛開通,同自己屋企不同。他不敢對父母親坦白。
他同餘餘課後在學校咖啡廳寫功課。學校內有鍾樓,一到整點便打鍾,響徹校園。阿耀聽見鍾聲,忙低頭看腕表:“我夠鍾去唱片鋪了。”他在旺角一間唱片鋪頭做晚班兼職,賺零用錢。每周有四日,晚六時接更到十時收鋪。這份工已經做了足月,他沒遲到過。
家中給的零用不少,為什麼上唱片鋪兼職?其實原因好簡單,阿耀中意聽音樂,且偏愛黑膠碟時代的西方作品。醫生護士父母認為獨子愛懷舊音樂未免玩物喪誌,不支持他收集唱片。但這間老牌唱片鋪有豐富收藏,令他心向往之。
阿耀在鋪頭收銀,或在店內唱片架間穿梭照應客人。有時也上去二層倉庫整理貨品。唱片鋪在龍蛇混雜地帶,左鄰機鋪右舍時裝店,對街是金花園夜總會。二層窗戶正對夜總會的霓虹招牌。夜晚上到倉庫,不必著燈也有一室曖昧的粉紅光線。
今晚八時過一點,又見到那個耳穿洞仔褲穿窿的瘦高男仔進唱片鋪。此人用試聽耳機聽過一張又一張黑膠碟,在店內徘徊到差十五分鍾九時才離去。期間阿耀走過他身旁,看見這男仔正專注地聽賴納柯翰,深刻五官與漆黑眼睛沒有波瀾。
見他手裏拿著一包煙,阿耀盡責的提醒:“先生對唔住,本店內都是無煙區。”
對方看著他,耳麥也未除下,不知道聽到說話沒有,看上去實在生人勿近。阿耀訕訕走開,決定如果真的吸煙再阻止。但到對方離開店鋪也沒點起煙。
阿耀忍不住對店長文森說:“這個男仔好奇怪,到今日已經連續四天,同樣時間入來同樣時間離開。”
文森張望一下:“那是阿澤嘛,我認識的。他在對麵金花園睇場。你沒去玩過當然不認識。莎莎晚九點開張,他回去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