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二五年四月的第一個星期一,《玫瑰傳奇》的作者的出生地默思鎮一片混亂。婦女朝著大街的那邊奔跑,孩子們在家門口又哭又叫,不少市民急急忙忙穿上護胸甲,拿起一支火炮或一把槊朝著誠實的磨坊主客店趕去。一群吵吵鬧鬧的人好奇地聚集在客店門口,而且越增越多。
在那個經常出現驚慌的年代,沒有一天不發生這種事情。領主之間的爭鬥,國王與紅衣主教之間的戰爭等等,是經常的事。除這些戰爭之外,盜匪、乞丐、胡格諾派教徒、狼和穿著號衣的仆從也會向所有的人開戰。一直以來,市民們都必須拿起武器作戰,但是,拿起武器與紅衣主教和西班牙人戰鬥是從來沒有過的。那一天,市民們聽見喧鬧聲,既沒看見軍旗,也沒有看見德·黎塞留公爵的侍從號衣,便急忙奔向誠實的磨坊主客店。這完全是由於上述這個習慣使然。到了磨坊主客店以後,每個人都看出了引起這場騷動的原因。
一個年輕人戴著一頂插著羽毛的貝雷帽,他的眼神坦誠而聰穎,鷹鉤鼻子,但樣子很斯文,身材對青少年人而言顯得過高,對成年人來說又顯得太矮。如果不是那把長劍,他一定會被那些缺乏經驗的人看成一個出門在外的農夫之子。走路時,那把長劍拍打著他的腿肚子;騎馬的時候,那把長劍拍打著坐騎身上倒豎的毛。
年輕人的坐騎很容易引人注意。這是一匹貝亞思小馬,大約十二歲到十四歲,黃色的皮毛,尾巴上的毛脫落了,腿上長滿了壞疽。走路時,馬頭垂得比膝蓋還低。雖然這樣,它每天照樣走八法裏的路程。這匹馬古怪的毛色和難看的走路姿態完全掩蓋了它的優點,以致這匹小馬出現在默思鎮的時候,便引起了轟動,馬所產生的壞印象甚至影響到了騎在馬上的人。
這種轟動使年輕的達爾大尼央(騎在那匹馬上的人)感到特別難受,盡管他是一個非常高明的騎手,他還是不能假裝看不見這樣一匹坐騎給他帶來的可笑的地方。正因如此,在老達爾大尼央把它作為禮物送給他時,他一邊接受,一邊不停地歎氣。但他知道這樣的牲口至少值二十利紳爾,至於伴隨禮物的那番講話就更珍貴了。
“我的兒子,”那位加斯科尼貴族用純正的貝亞思土語說:“這匹馬出生在你父親家裏,轉眼間就快十三歲了,它一直就沒離開過我,所以,你應該喜歡它。千萬不可把它賣了,就讓它體麵地壽終正寢吧。如果你有一天騎著它上戰場,你應該像照顧一個老仆人一樣照顧它。在宮廷上,”老達爾大尼央繼續說,“萬一你能很榮幸地到宮廷上去,你必須維護你的貴族姓氏,我們的祖先使用它已有五百多年了。為了你,也為了你那些親近的人——我說的是你的親人和朋友,決不能容忍別人冒犯你,除非是來自紅衣主教和國王的冒犯。在今天,一個貴族子弟能取得成功靠的是他自己的勇敢,也隻能依靠他的勇敢。如果誰有一秒鍾的怯懦,誰就會在這一秒鍾之內失去幸運之神給他的機會。你還年輕,你應該勇敢,因為:第一,你是一個加斯科尼人,第二,你是我的兒子。機會來時不要怕,還要去找冒險的事做。
我曾教過你擊劍,你有兩條鋼鐵一樣的腿,一雙鋼鐵般的手臂,你要不時地跟人決鬥;我的兒子,我隻有十五個埃居、我的馬和你剛才聽到的忠告這三樣東西給你。你母親還會送給你一種調製一種藥膏的秘方,這種藥膏對一切劍傷,都有神奇的效果。要盡量利用給你的一切,勇敢地生活下去。我還有一句話要補充一下,我給你提供一個榜樣,因為我從來沒到過宮廷,所以,這個榜樣不是我。我想說的是德·特雷維爾,他以前是我的鄰居,小時候與我們的路易十三國王在一起玩過。他們有時打架,打架時,國王並不總是強者,挨打反而使他對德·特雷維爾更加敬重。後來,德·特雷維爾在他第一次去巴黎的途中與人進行過五次決鬥;從前國王逝世一直到小國王長大,他決鬥過七次;從小國王長大到現在,他也許決鬥了上百次!盡管有那些敕令、規則和判決,他還是當了火槍隊隊長,也就是說,他成了國王十分看重而紅衣主教又很畏懼的一群勇士的頭領;但大家都知道,紅衣主教什麼都不怕。此外,德·特雷維爾每年收入一萬埃居,因此,他是一個很闊綽的達官貴人。可他開始和你一樣。你帶著這封信去找他,把他作為榜樣,像他一樣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