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1章 假裝有範兒——丁克能丁多久(1 / 1)

●有人說,我一生不婚,但你會發現他次年就結婚並生了一個大胖小子。有人說,我跟她(他)絕不會動真感情,但你會發現最後兩個人都太投入而走向了特別好或特別不好的結局。

●我一個女友十分通透,想得很清楚,絕不要孩子,“因為帶一個孩子到這個世界上來是對這個孩子的犯罪”。但她偶爾懷上了一個孩子又不得不打掉之後,說“女人知道用自己身體正在培育另一個靈魂的那一刻心情真是難於言表”。

丁克是一種生活方式,但首先,它是一種約定,兩人之間的約定。

生活是變化的,所以,約定是可能改變的--在你選擇任何一種生活方式時,都要想到,改變是恒常不變的。

有人說,我一生不婚,但你會發現他次年就結婚並生了一個大胖小子。有人說,我跟她(他)絕不會動真感情,但你會發現最後兩個人都太投入而走向了特別好或特別不好的結局。就像某些年紀已經大得足夠變聰明的人,忽然變成了虔誠的教徒;某些本性特征絕對明顯的人,忽然變成了純粹的同性戀。

丁克這東西是一樣,它是一個對自己的約定,自己當然會變,約定當然無存。孩子是天使也罷、累贅也罷,是救贖的工具也罷、下半生的寄托也罷,其實不用想得那麼清楚。想要就要,不想要就分,如此而己。

但要注意,佛家說“我執”,就是你過分相信自我的存在和確定。就像有些人說“我就是這樣”“我就是那樣”,這時他已經犯了“我執”。憑什麼你就是這樣,你就得這樣?我就是丁克一輩子才好,這是為什麼?他要孩子就是要救贖,就是對孩子不公平,這又是為什麼?

我一個女友十分通透,想得很清楚,絕不要孩子,“因為帶一個孩子到這個世界上來是對這個孩子的犯罪”。但她偶爾懷上了一個孩子又不得不打掉之後,說“女人知道用自己身體正在培育另一個靈魂的那一刻心情真是難於言表”。於是,因此,她悟到了“我執”是什麼,隻有知道它是什麼,才能破它。

也許因為不要孩子離婚,很可能明年就和另一個男人奉子成婚,所有人,都是會變的。

問題是,如果約定丁克的雙方,有一方變了,怎麼辦?是離,還是生?

離了可能快樂地玩一輩子,也可能鬱悶後半生;生了可能盡享天倫之樂,也可能口角越來越多,生了孩子反而又離也不一定。就算一起過到老,孩子也未必孝順,家庭也不一定和美。

所謂君子隨遇而安,“遇”是無常,也是命運,隻看你能不能常使心安,常求長樂。丁克時,就瘋玩;有子時,就養育;當合則合,雙方一起走完剩下的路;當分則分,安心祝願對方走好便了。

於是乎,“從心所欲而不逾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