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過了多久,他緩緩的睜開眼靜,看著記憶中完全不存在的夜明珠,他知道自己醒過來了。
此時,他知道自己還活著;看著身邊與自己一同死去的屍體,早已腐爛的不成樣子。
摸摸自己的臉,他感覺到自己瘦的隻剩下皮包骨頭;而且,他的臉上滿是皺紋,似乎老了幾十歲。
舌頭微動,他感覺到自己的牙齒中似乎多了四根犬齒;尖尖的,比其他牙齒要高出那麼半公分。
想到自己以前吞下的那粒黑色丹藥,想到自己吞下的那滴毒血,難道自己變成了一隻僵屍。
“啊!”
他抱著頭顱不斷的大喊,我到底是誰,他似乎得了失憶症,忘記了過去所發生的一切;又或者是因為時間太久,他已經將以前的事情全部忘記了。
他的腦中不斷的思考,終於以前的記憶一點點的被他想起,過了大約半天的時間,他終於想起了一切。
他的名字叫李秋明,一個普普通通的工人;隻是因為搬了一次新家,讓他卷入了一場紛爭。
或許是他運氣大爆發,在奶奶的幫助下,他靠著不太靈光但勉強冷靜的頭腦,最終活了下來。
隻不過最後的算計之下,他失敗了;被他的老對手王軍,一個飛刀擊中了胸口。
同樣王軍被他用手槍擊中心髒,僅僅幾秒之後,便死去了;而他,卻詭異的活了下來。
想到這裏,李秋明不由看了下自己的胸口;結果他在衣服胸口處找到了一個兩寸長的小洞,還有一大片血汙。
李秋明將自己的手指透入其中,卻是發現自己的胸口根本就沒有傷口;不但如此,他甚至感覺不到心髒的疼痛,以及跳動。
李秋明深呼一口氣,借著夜明珠的光芒向地上看去;很快他就發現了一個把手,的確,那是匕首的把手,僅僅隻剩下一個把手而已。
李秋明奇怪的看著那落在地上的把手,伸手將把手撿起;他發現斷掉的刀刃似乎像是被什麼東西腐蝕掉了,唯一殘留在斷口處的就是烏黑的未知液體。
李秋明看了下身體周圍,記得自己應該是在一丈高假黃金之上;可是此時,他身體下麵除了大量的殘渣之外,根本就沒有什麼其他的東西。
難道說,那些假黃金殘次到這個地步,僅僅十幾二十年的時間,就已經變成了粉末;這似乎,有些太假了。
此時的李秋明沒有再想這些問題,因為這些事情與他沒有絲毫的關係;他現在想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改名字,因為,他感覺自己現在不應該要用這個名字;既然自己已經複生,那麼自己就應該過著另外一種生活;以前的名字,會讓他想起很多不好的回憶。
心思電轉之下,李秋明很快就想到了自己的新名字;趙自道,趙是奶奶的姓,自道,那就是自己的道路;雖然有些不通,但是,他感覺很好。
於是,他李秋明,從今以後就改了名…趙自道。
趙自道在醒來之後,就感覺到自己身體的不同;一是身體有些僵硬,第二就是身體太過於堅硬;而且他感覺自己的身體雖然隻剩下皮包骨頭,但是卻好像有無窮的力氣可以使用。
不但如此,他還感覺自己似乎多了一種能力;那就是隨心所欲的在土層中穿梭,輕而易舉,根本就沒有絲毫的阻礙。
李秋明想到了小說中描述的僵屍,身體僵硬,獠牙畢露,力大無窮,刀槍不入,善於土遁;而自己現在就非常滿足這個要求,唯一的區別就在於,自己有死前的記憶,而小說中的那些僵屍沒有。
趙自道突然想到了什麼,在自己的衣兜裏一陣摸索;很快他就找出了自己的手機;隻不過因為時間太過長久,電池早就壞掉,自然也就開不了機。
不過憑借著手機屏幕,趙自道還是很快的看清了自己的外型;簡單的形容,那就是一個瘦字。
完完全全的皮包骨頭,即使有肉,恐怕也隻剩下薄薄的一層;他的眼睛深陷,眼珠完全是墨黑之色。
指甲不是太長,也不過就是四五公分;說大了,頂多也就是非主流。
而從大體外表,李秋明隱隱可以看出自習的原樣;這一切都讓趙自道大鬆了一口氣,幸好沒有走樣;估計好好的修養一段時間,就應該可以恢複如初了。
趙自道心中暗喜,不由的拳頭緊握;他猛的大吼一聲,一拳向下轟去。
“轟……”
一聲悶響傳來,地麵微顫;而在趙自道的拳頭之下,出現了一個直徑拳頭大小,深達二十多公分的小坑;原本鋪在地上的地板磚直接被砸穿,可見趙自道現在的力量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