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公布姓名?”
“沒錯。反過來利用上頭的騙局,鋪好公布真實姓名的軌道。”
諏訪的臉痙攣似地跳動著,藏前一臉不知所措的樣子,美雲則是聽得入神地直盯著三上看。
“不是欺騙俱樂部,而是要欺騙上頭嗎?”
諏訪再問了一次,語氣中隱含著怒氣。
“隻是用來修正匿名的規則而已。”
“修正?是破壞吧!我完全不能理解。為什麼不惜欺騙上頭也要做出這麼有勇無謀的事?什麼都以真實姓名來公布的話,太不負責任了。可以這樣對那個孕婦嗎?如果是少年犯呢?要漠視少年法嗎?如果是扯上黑道的案子呢?要是讓一般人的名字出現在新聞裏,肯定會受到反撲啊!自殺呢?殉情呢?如果是精神病患的就醫記錄呢?怎麼可以全部交給媒體判斷呢?”
“所以才要有廣報室的存在啊!這就是我們的工作。雖然公布了真實姓名,但是如果有值得商榷的情由,就要跟記者們促膝長談,說服他們、直到他們願意以匿名的方式報導為止。你仔細想想,由我們匿名發表和由媒體匿名報導的判斷標準到底有什麼差別?隻要我們做好廣報分內的工作,比我們還在乎人權和隱私問題的他們應該也不會脫離正軌太遠。”
“這隻是你一廂情願的想法吧!廣報官不也已經吃了很多次虧了嗎?他們隻是一群披著親善團體外皮的烏合之眾,隨時都有可能發生超乎想像的脫軌及暴衝事件。”
諏訪本身就是這間廣報室的曆史,也是現狀。如果不能說服這個男人的話,一切都不會改變。
三上把身子探向桌麵,十指交握。
“我想要信任他們。”
諏訪瞪大了眼睛。
“信任誰?那群人嗎?”
“沒錯。關於匿名問題,我想要相信他們,不想再玩弄任何策略了。我想要嚐試看看彼此可以互相靠近到什麼地步。”
“請別這樣,這可不是用人性本善四個字就可以處理的情況。對於警方來說,媒體是要加以控製的對象。不管是匿名問題還是其他問題,如果我們不能在情報上隨時處於優勢的話,就無法控製他們了。”
“這真的是你的想法嗎?”
“你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諏訪挑釁地伸長了脖子。
“我在這裏應付記者應付了六年,比誰都清楚當俱樂部不受控製的時候有多可怕。”
“你所謂的可怕是指什麼?有什麼實質上的傷害嗎?你難道不是因為組織害怕記者,所以才跟著害怕起來嗎?”
諏訪胡亂地點頭。
“這是理所當然的吧,我是D縣警的一分子,組織擔心的事,我當然要跟著擔心:組織決定的方針,我當然隻能照做。”
“但那不是D縣警的方針,而是東京的考量。”
“這我當然知道,所以才更不能違抗。我們雖然是獨立的個體,但也不完全是獨立的個體,我有說錯嗎?”
三上用力地深呼吸。被部下反問之後,應該要對部下說的話反而更明確了。
“就算上頭換人做,職務內容還是一樣。廣報的事要在廣報室裏決定,是由目前在場的我們來決定。”
諏訪搖了搖頭。
“上頭就等於組織,無視組織想法的廣報根本稱不上是廣報。”
“組織是個人的集合體,個人的想法當然可以變成組織的想法。”
“在我聽來,這隻是一種破罐子破摔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