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1 / 3)

刮痧療法

第一節的起源和發展

刮痧療法,起於民間,其確切的發明年代及發明人,難以考證。較早記載這一療法的,是元代醫家危亦林在公元1337年撰成的《世醫得效方》。《世醫得效方》卷二“沙證”(當時用“沙”字而未用“痧”字)一節說:沙證“古方不載……所感如傷寒,頭痛嘔惡,渾身壯熱,手足指未微厥,或腹痛悶亂、須臾能殺人”,又說:“心腹絞痛,冷汗出,脹悶欲絕,俗謂攪腸沙,今考之,此證乃名幹霍亂,此亦由山嵐瘴氣,或因饑飽失時、陰陽暴亂而致。”從這段後來看“沙”是指一種病證,具體他說“攪腸沙”就是指心腹絞痛、高熱頭痛、欲吐不得吐、欲瀉不得瀉、煩悶難耐、冷汗自出、手足發涼,能在較短時間內就可以致人死命的幹霍亂證。很類似於現代醫學所說的細菌性食物中毒、沙門氏菌屬感染、乃至烈性傳染病霍亂、副霍亂等病證。“沙”字在明代的醫書裏就都作“痧”字了。

對於“痧證”的治療,除藥物治療外,在《世醫得效方》裏提到了3種外治法。

一是“近世隻看頭額上、胸`前兩邊,有小紅點在於皮膚者,用紙撚或大燈草,微蘸香油,燈上點燒,於紅點上,峻爆者是。”是說瘀址病人,往往在頭額和胸脅出現小出血點或小充血點(這大概就是把這些證候叫作痧證的原因),用紙撚或大個的燈草蘸上少量香油點燃,然後用火頭直接淬到痧點上,火頭爆出一聲響即熄滅,再點燃去淬燒其他痧點。這就是後世所說的“淬痧法”。

二是“如腹痛不止,又用針於兩下十指近甲,稍針出血即愈。”“兩足墜痛、亦名水沙,可於兩腳曲膝內兩筋兩骨,間刺出血愈,名委中穴。”是說痧證腹痛不止的,可以在十指尖放血,兩腿沉重疼痛的,可以在委中穴處放血。這就是後世所說的“放痧法”,也叫刺血療法或放血療法。

三是“又法治沙證,但用苧麻蘸水,於頸項兩肘臂兩膝腕等處戛掠,見得血凝皮膚中,紅點如粟粒狀,然後蓋複衣被,吃少粥湯或蔥鼓湯,或清油個蔥茶,得汗即愈”此皆使皮膚腠理開發鬆利,誠不藥之良法也。”是說治痧證,可以用苧麻纖維團,蘸水在頸項、時臂、膝腕等部什進行“戛掠”。臭是刮的意思,《文選》卷12收入了晉朝人木玄虛的《海賦》,賦中有“戛嚴敖,偃高濤”句話,唐朝人李周翰注說:“戛,曆刮也。”可見“戛掠”就是刮掠。直到刮出皮下出血凝結成象米粒樣的紅點為上,然後通過蓋衣被保暖,喝粥、湯、茶等發汗,使汗孔刊行張、痧毒外泄。這就是後來所說的“刮痧法”,以後在明清的醫學著作中,不僅繼承了危亦林《世醫得效方》在痧證及刮痧療法方麵的知識,而且大有發展。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痧證辨治專著,為清代康熙14年(公元1676年)郭右陶所撰的《痧脹玉衡》。該書對痧證的病因、病機、證侯分類、症狀表現及治法用方,對刮痧、放痧、淬痧等的具體方法和適應證,皆有詳細記載。

從痧證的病因病機和症狀來看,《痧脹玉衡》認為:“痧脹(因痧證有遍身腫脹、疼痛難忍的症狀,故郭氏也稱其為痧脹)或因穢氣所觸,或因暑氣所感,或動時行不正之氣,或乘伏寒伏熱過時而來,總不外於外傷風熱,故肌表必實,實則熱毒之氣既脹於胸腹腸胃之中,若更用熱飲用熱氣,適助其腫脹,元從而泄。故犯此者,有立時脹死之害。”“痧證先吐瀉而心腹絞痛者,從穢氣痧發者多;先心腹絞痛而吐瀉者,從暑氣痧發者多;心胸昏悶,痰涎膠結,從傷暑伏熱痧發者多;遍身腫脹,疼痛難忍,四肢不舉,舌強不言,從寒氣冰伏,過時鬱為火毒而發痧者多。”可見這裏所說的“痧”,是指人體感受風寒暑濕燥火、疫氣、穢濁之氣後,毒邪內鬱外發所造成的多種證候,主要可以包括現代醫學所說的病毒或細菌所引起的多種傳染性疾病和感染性疾病,除前麵提到的細菌性食物中毒、沙門氏菌屬感染、霍亂、副霍亂外,象病毒件感冒、細菌性痢疾、傷寒、副傷寒、斑疹傷寒、猩紅熱、敗血症、白喉、流行性出血熱、流腦、乙腦等等,還有氣候因素所導致的疾病如小暑,以及誤吸毒氣,穢氣所造成的肺水腫、暈厥等等,都可以歸屬痧證的範疇。